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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mlszjj/2026-00002
  • 发布机构
    弥勒市住建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6-01-27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加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规范管理,围绕住建领域重点工作、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依法、及时、准确发布政府信息。2025年在政务公开门户网站公开信息33条,通过弥勒头条发布信息18条,通过市融媒体中心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2条,通过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26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5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9件,均依法依规答复,转结2026年办理0件。其中,办理线上申请4件,邮寄申请4件,现场申请1件。存在行政复议2件,行政诉讼2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严格落实“三审三校”管理要求。信息发布由各科室整理相关业务材料,再由局办公室审查其内容密级、公开类型、确定公开渠道等,经领导签审后进行发布,坚决杜绝涉密信息、不实信息上网发布,切实保障公开内容的合法性与准确性。

(四)平台建设方面。2025年全局受理各类信访、投诉总量1665件次,其中省信访系统信访件72件、中央巡视组移交信访件64件、省委巡视组交办信访件32件、州政府信箱转办19件、网络舆情处理39件、12345便民热线主办1149件、协办290件,各类平台信访投诉件均按期办结,按期办结率100%。

(五)监督保障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条,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主体,坚持“谁制作、谁保存、谁公开”的原则。主要领导定期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分管领导研究安排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措施,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政策法规、积极参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9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85.41806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

0

0

0

0

0

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9

0

0

0

0

0

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1

1

0

2

0

0

0

0

0

0

0

0

2

2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公开方式还需拓展,信息发布渠道不够充足。二是个别主动公开内容更新频次不均,公开时效与群众期盼存在差距。三是部分依申请公开信息量大、申请信息复杂,在执行过程中存在一定的困惑和不确定性。

(二)改进情况。一是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充分运用各类平台功能,提升信息公开便捷度。二是持续完善公开机制,加大公开力度,提高政务公开工作实效。三是积极向上级主管部门请示汇报,关注司法裁判动向,争取指导,减少法律风险。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没有向社会公众、企业收取任何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费用的情况。

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