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0014348/2023-00204
- 发布机构弥勒市发展和改革局
- 文号弥发改报〔2023〕6号
- 发布日期2023-02-03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中共弥勒市委 弥勒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弥勒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 年)>的通知》(弥发〔2022〕17 号)《中共弥勒市委办公室 弥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弥勒市创建云南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实施方案>的通知》(弥办通〔2022〕45号)等有关要求,市发展改革局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推进情况
(一)权责清单梳理情况。一是行政许可事项中删除了“粮食收购资格认定”、“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2个事项,增加了“在电力设施周围或者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进行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作业审批”、“新建不能满足管道保护要求的石油天然气管道防护方案审批”、“可能影响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的施工作业审批”3个事项。二是行政处罚事项中删除了“对未经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许可擅自从事粮食收购活动的处罚”、“对采取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欺诈手段进行煤炭经营的处罚”2个事项,增加了“对粮食收购者未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的处罚”、“对粮食收购者被售粮者举报未及时支付售粮款的处罚”等21个事项。三是行政检查事项中删除了“粮食流通监督管理”1个事项,增加了“对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粮食的购销活动,以及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1个事项。四是其他行政权力增加了“粮食收购资格备案”1个事项。经梳理,市发展改革局涉及权责清单7类90项,其中行政许可4项、行政处罚58项、行政给付1项、行政检查8项,行政确认12项 、行政裁决2项,其他行政权力5项。
(二)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情况。
一是以各种会议、培训为契机强化对《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办法》研学运用。
二是依法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企业产权和自主经营权。坚持同股同权、同股同利的基本原则,依法妥善处理公司决议效力、股东知情权、利润分配权、优先购买权、股东代表诉讼等股东起诉管理层及董事行为不当案件,破解小股东诉讼难问题,依法加强对中小股东权利的保护。与此同时,探索建立虚假诉讼与恶意诉讼惩戒机制,明确虚假诉讼和恶意诉讼的识别、制裁规则。完善对提供虚假证据、故意逾期举证等不诚信诉讼行为的制裁机制,依法运用罚款、拘留、刑事追责等法律手段,严厉制裁诉讼失信行为,加强对小股东在相关诉讼中知情权等相关权益的保护,进一步打击公司董事利用关联交易、自我交易等行为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行为。持续建立健全与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相关的司法大数据的归集共享和使用机制,积极推进经济犯罪信息、知识产权侵权信息、企业破产信息、执行信息等平台与社会信用平台数据共享、互联互通,加大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工作力度,推动完善让失信主体“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大格局,以信用制度的完善加大对企业及公司董事、大股东行为的制约,以更好的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2022年共受理股东权益等与公司有关的案件29件,其中20件已经办结,9件尚在审理过程中。
三是积极做好外商投资工作,严格执行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经全面排查,不存在清单之外设限问题。
四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州有关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要求及工作部署,印发了《弥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弥政办发〔2022〕36号),清单共有行政许可事项239项。梳理编制《弥勒市市级及乡镇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目录(2022年版)》,清单同步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公示,做到政府清权、晒权,公众清楚知晓政府部门的权力边界,企业和群众明白办事,切实推进清单之外无审批,“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深化行政审批改革,实施“多规合一、多审合一、多测合一、联合竣工验收”等举措,落实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全面推行注册登记全程电子化,积极推动市场主体准入准营。2022年全程电子化登记设立、变更企业1127户,通过“一窗通”服务平台设立登记企业1129户,个体工商户全程电子化开业登记6553户。2022年全市共有市场主体64318户,其中企业7655户、农民专业合作社397户、个体工商户56266户;新设市场主体18113户,其中企业1438户、个体工商户16638户、农民专业合作社37户。
五是进一步畅通市场主体直接评价营商环境渠道,线上依托云南政务服务网“营商环境综合服务平台”及“一部手机办事通”设置的“问卷调查”和“投诉举报”专窗,全力抓好评价和投诉举报全流程网上办理工作。同时推进本地化平台优化建设,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设置“优化营商环境”专栏,公开公示投诉举报电话的基础上,已配置增设“问卷调查”和“投诉举报”专窗,公示二维码。截至2022年12月31日,云南省网上营商环境投诉平台共收到投诉件25件,待回复1件,均在规定时限内全部办结,办结率为100%。线下通过实地走访、电话回访、设立企业服务专窗、在政务大厅办事窗口张贴问卷调查和投诉举报二维码等方式,获取第一手真实信息,通过评价倒逼部门对存在问题及时进行整改,达到“以评促改、以评促优”的效果。
六是梳理形成《弥勒市2022年惠企政策汇编》,涵盖减税降费、奖励扶持、政策优惠、人才保障、科技创新、产业发展6类67条72项惠企政策,帮助企业了解掌握惠企政策信息,有效提升企业享受惠企政策的便利度,助力企业更好发展。结合现行有效惠企政策同步梳理形成《弥勒市2022年惠企政策申报指南》,竭尽全力服务企业。在市级各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东风农场社区管理委员会政务服务窗口(场所)设立惠企政策“一站式”服务专窗,向市场主体提供政策发布、创业培训、用工对接、金融支持、政策申领等服务。牢固树立“政府围着企业转、企业有事马上办”服务意识,深入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积极创新工作方式,想方设法为市场主体提供全生命周期服务,千方百计助企纾困,注重选树正反典型,大力营造“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事事关乎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
(三)信用监管推进情况。一是云南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数据归集。截至2022年12月31日,弥勒市归集上报云南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可公开信用数据578.509万条。二是“双公示”数据上报。弥勒市29家行政、事业单位的“双公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数据均按要求在7个工作日内上报平台,2022年法人行政许可报送总量2250条,迟报率12.36%;法人行政处罚报送总量103条,迟报率39.81%;自然人行政许可报送总量748条,迟报率7.22%;自然人行政处罚报送总量2799条,迟报率9.04%。自2022年5月起国家公共信息中心已采取大数据监测方式对各单位“双公示”归集情况进行抽查,瞒报率超过20%的地区将在全国通报,自9月份起云南省信用中心要求“双公示”瞒报率、迟报率清零,合规率、及时率达100%,弥勒市积极落实国家、省、州要求,正抓紧推进“双公示”瞒报率、迟报率清零工作。三是信用中国网站失信企业修复。按照《红河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信用修复工作的通知》,2022年弥勒市共联合16家具有行政权限的行政和事业单位,对目前处于公示期且符合修复条件的111家企业开展失信主体信用修复工作,截至2022年12月31日,完成企业信用修复41家,正在办理企业信用修复49家,5家企业已注销,16家企业暂不满足修复条件。
(四)政务诚信建设情况。依据信用中国(云南)平台,进一步建立健全重点领域个人诚信记录;加强政府采购、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招投标、招商引资和政府债务等领域政务诚信建设。经统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共审核“政采云”平台入驻供应商20家,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均无违法记录;2022年市财政局申报新增专项债券项目75个,弥勒市已争取专项债券资金项目4个,经查询均无违法失信行为;2022年市投资促进局共签约6个项目,经查询均无违法失信行为。加强公务员诚信教育,将信用建设纳入公务员培训和领导干部进修课程,不断提升公务员诚信履职意识和各级政府诚信行政水平,助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2022年市公务员局共组织33名公务员参与诚信教育培训,加强公务员信用知识学习,提升公务员信用意识。
(五)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理情况。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决定》(云政发〔2021〕17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决定清理规范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云南省保留由申请人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开展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 (2021年版)》《云南省保留由审批部门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开展的技术性服务事项目录 (2021年版)》要求,弥勒市制发《弥勒市人民政府关于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通知》(弥政发〔2021〕44号),同步调整云南省政务服务平台中涉及行使层级属于弥勒市本级的中介服务事项清单:一是直接取消中介服务事项4个,改由申请人自主决定是否委托中介机构完成的事项9个;二是保留由申请人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开展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27个;三是保留由审批部门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开展的技术性服务事项27个。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进行了清单管理,及时更新了申报材料及办理流程,并对相应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进行动态调整,并在弥勒市人民政府网站、弥勒市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公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接受社会监督。
(六)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落实情况。一是完成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归集自查清理3次。组织市级相关部门结合案例开展自查工作,依据各单位自查情况和日常掌握情况看,弥勒市各行业部门内部均未发现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行使职权的情况,对禁止准入事项,未出现违规审批、核准情况,对许可准入事项,依法依规办理准入手续,未出现清单之外违规设置不合理限制和隐性壁垒情况,未发现弥勒市共享单车准入领域存在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的问题和存在涉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违背市场准入“全国一张清单”行为。二是组织完成2022年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填报工作,并于5月10日前完成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填报问题整改工作,同月协调多个涉企部门组织行业关联企业参与“市场准入效能评估指标体系(云南方案)企业问卷调查”,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执行中的“市场主体知晓度”、“问题满意度”问卷填报。三是5月11日会同市工信局完成《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发布公示。四是强化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工作宣传,通过政务大厅大屏滚动播放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版)政策宣传动画、回顾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视频,向前来办事的企业、个体户、群众宣传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相关政策知识;把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版)政策宣传动画和回顾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视频分享到弥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微信公众号上、分享在弥勒市中小微企业群里、分享在弥勒市城市客运管理群里,向弥勒广大市场主体宣传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相关政策知识。通过宣传,提高了市场主体、群众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知晓度,优化了市场营商环境,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为高效推进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优化落实,营造公平竞争、便利高效的市场环境打下基础。
(七)收费监管工作情况。一是做好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及收费政策公示。市发展改革局联合市财政局分年度将中央及云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公开公示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详细列明收费标准及文件依据,增强收费单位执收自觉性,接受交费人及社会监督;及时转发、公示国家取消、降低、缓缴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二是落实行政事业性收费统计报告工作。充分利用每年对各行政事业性收费执收单位收费统计的时机,切实监督执收单位在目录内收取费用,并严格落实降低收费标准的政策措施,确保政策执行不走偏、走样。三是加强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监管。按照《云南省定价目录》(2021年版)及时调整《弥勒市本级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配合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监管2次,未发现违反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情况存在。
(八)“互联网+”监管执法推进情况。配合市司法局推进“互联网+”监管执法,到2025年实现高频执法事项100%上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实现执法监管和处罚办案全程网办、自动留痕;按照国家“互联网+监管”平台数据汇聚需求,配合推进风险监管系统建设,配合开展风险预警分析。
二、存在问题
(一)对社会信用业务知识深入学习、深入研究不够。
(二)当前存在重审批、轻服务现象,在平等保护产权、平等参与市场竞争、平等使用生产要素等方面还有差距。
三、下一步打算
(一)在全社会树立“诚信人物、诚信企业、诚信群体”典型,同时加大失信行为曝光力度;有针对性地开展诚信主题宣传教育活动,营造社会诚信文化氛围。
(二)深化简政放权,把简政、便利、效能融为一体,按照“能减则减、能快则快、能优则优”的原则,不断放宽市场准入,持续精简审批事项,大幅提高审批效率;进一步清理规范审批前置条件,做好上级下放事项的承接落实及对口衔接,不断加强对审批事项动态管理和审批流程全过程的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审批行为;大力推进容缺受理、并联审批、多证合一、电子证照等行政审批新模式,在提高服务效率方面实现更大突破。
弥勒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