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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mlsfgj/2025-00014
  • 发布机构
    弥勒市发改局
  • 文号
    弥发改报〔2025〕7号
  • 发布日期
    2025-02-07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中共弥勒市委、弥勒市人民政府:

根据《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要求,对照《弥勒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现将我单位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全面推行政府权责清单管理。一是根据《弥勒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梳理弥勒市市级部门权责清单(2024年版)的函》的文件要求,经过认真梳理、核查,全局涉及的权责清单7类,共57项。二是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2024年以来,组织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相关政策学习、宣传、会议培训6次,重点学习培训典型案例材料、15种不当干预统一大市场建设防范类型等统一大市场建设相关政策材料;开展市场准入壁垒排查清理8次,经自查自纠,未发现自行设立特许经营权、设置妨碍依法平等进入条件等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及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情况,未发现不当干预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行为15种防范事项情形存在。

(二)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制定印发《弥勒市优化营商环境“暖心行动”2024年实施方案》,细化《弥勒市优化营商环境“暖心行动”2024年任务分工及调度表》,并严格落实“月调度—季对账—半年督—年总结”工作监督推进机制,按月对工作任务推进情况进行调度,抓牢抓实优化营商环境“暖心行动”工作落实。二是将企业投资项目与外商投资项目合并为“企业投资项目(含外资)备案”,实现内资、外资投资项目准入前同等对待。2024年以来,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共办结项目385件,总投资额为349.68亿元。三是强化对行业协会依托行政权力收费的监督检查;深入推进供电、供水、供气、用网等环节价格监管工作,2024年,检查行业协会9家,涉企收费企业8家,出动执法人员63人次,车辆21车次,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四是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服务评价制度,引导群众和企业通过静态二维码、窗口评价器等对窗口服务进行“一次一评”,2024年1-12月,我市“好差评”主动评价率83.7%,好评率100%,差评整改率100%。五是加强银政企合作,1-12月组织财税金融统筹联动会议3次;今年以来,市属集团公司等共获批融资项目、金融产品、流动资金贷款66个,获批总额14.59亿元,融资到位资金17.77亿元。六是严格落实《红河州清理政府拖欠企业账款应急处置工作预案》《红河州清理政府拖欠企业账款长效机制》,持续做好政府拖欠民营企业账款投诉处理工作,2024年,弥勒市共收到上级转办件17件,其中4件为重复投诉件,已办结12件。

(三)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健全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备忘录,做好公共信用信息数据归集,2024年以来,共归集2232287条数据,及时将各类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录入云南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其中:录入自然人行政许可420条、法人行政许可2966条,法人行政处罚138条,自然人行政处罚3456条;完善信用承诺、失信行为认定、失信联合惩戒、信用修复、异议解决等机制,录入法人信用承诺践诺信息11800条,自然人信用承诺践诺信息234条;按照“谁列入、谁处罚、谁修复”原则,2024年以来,我市共对符合信用修复条件的41户经营户进行了信用修复。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缺乏法制审核、合法性审查等涉法业务专业人才。我局现有在职在编人员54人,相关法学专业人员5人,因专业水平和年龄等原因无1人取得法律职业资格或律师资格,故自主规范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重大行政执法法制审核、重大合同协议起草审核等涉法业务困难,与新形势下法治政府示范市建设、行政执法质量提升等目标任务不相适应。

(二)执法领域学法、用法不足,执法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全局涉及行政权责共7类57项,依据《政府投资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等近20个法律法规开展行政执法工作,执法事项较多、执法范围较广、涉及法律规章也较多。目前单位行政执法人员存在法律法规学习掌握不足、执法尺度不够精准、法律运用不熟练、执法方式单一等问题,总体执法水平还需要进一步提高。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行政法律法规、党内法规,抓实干部职工法治思想建设

一是带头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2024年,机关支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2次、局行政班子会议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1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1次,全局累计参学人员100余人次。组织各类会议集中学习近40次,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各领域重要论述、各级党政重要会议精神、重要领导讲话精神、党内外法规学习200余个,累计参学人员400余人次。

二是编制使用《弥勒市发展和改革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将《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论述书籍列为局干部职工法治学习必修清单;将宪法、民法典、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行政法律法规,党章、党员纪律处分条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责任追究规定等党内法规学习列为干部职工法治学习共性清单;将政府投资条例、企业项目核准备案条例、招标投标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粮食流通条例等行业法规列为干部职工法治学习专业清单。

三是制定实施了《弥勒市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行政执法队伍全员轮训计划》,轮训覆盖全局干部职工,内容包含《弥勒市发展和改革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中各必修清单、共性学习清单、专业学习清单,累计学时40个。

(二)抓实局党政领导班子议事决策机制建设,提升行政决策水平

一是抓实局党政领导班子议事决策机制建设,编制实施《弥勒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管理办法》,严格贯彻落实重大项目备案审批、资金拨付、人事任免、物资采购等重点领域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2024年累计召开局党组会、行政班子会议14次,专题会议13次,集体研究决策事项122个,包含人事决策33个、财务决策17个、业务安排63个、文件审议9个。

二是全面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制定《弥勒市发展和改革局公职律师工作方案》,调配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弥勒分局职工蔡玉为我局公职律师,签订《公职律师聘书》,2024年,蔡玉律师为市发展改革局提供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意见6份次,修改各类重大合同5份次,涉法业务咨询多次,并把工作开展情况按季度录入云南律师综合管理系统。先后聘用云南宏泓律师事务所彭伟律师、云南砝达律师事务所杨亚萍律师为局法律顾问,2024年全年为市发展改革局提供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意见9份次,修改各类重大合同7份次,涉法业务咨询20余次。

四、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主要安排

(一)补充持有法律职业资格或律师资格专业人才,持续反馈并协调解决配备公职律师单位认定方面存在问题。在选人用人方面兼顾法律职业资格或律师资格专业人才欠缺短板,在调入、考录、转录等各渠道补充人员过程中,侧重专业欠缺人才选取,合理配备单位人才结构和行政执法力量,逐步调整优化行政执法队伍结构。

(二)抓学习强运用,全力提升全局干部职工法治思想和依法行政能力。一是继续利用党组会议、行政班子会议、专题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活动、支部“三会一课”、干部职工大会等会议、活动机会,带领干部职工强化业务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学习,制定学习主题、组织学习讨论,不断提升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意识和行政执法水平;二是利用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法治政府建设业务培训、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培训、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等机会动员执法关键岗位干部职工积极参训,加强与其他执法系统人员的交流学习、开拓干部职工视野、提升行政执法实战能力。



弥勒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