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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mlsfcjd/2025-00001
  • 发布机构
    弥勒市福城街道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2-11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人民政府福城街道办事处关于《专项审计调查报告》整改情况报告

弥勒市审计局:

贵局弥审调报〔2024〕2号《专项审计调查报告》我单位于2024年12月30日收悉,该报告中指出了我单位在2021年至2023年政府集中采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我单位高度重视,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存在问题

弥勒市人民政府福城街道办事处福城街道问题清单为福城街道办事处2023年10月9日,记账凭证-1号,支付车辆云GLJ708油费金额2000元,属于《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的通知》集中采购目录中的项目,未经过政府集中采购,该问题不符合《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第十八条:“采购人采购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必须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的规定及《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试行开展公务用车保险加油维修框架协议采购的通知》(云财采〔2023〕3号)关于“一、框架协议试行要求:2023年全省政府采购公务用车加油、保险、维修服务,试行开放式框架协议方式。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多频次采购公务用车加油、保险、维修服务,且单次采购预算金额未达到采购限额标准的,原则上应当采用框架协议采购方式。”

二、整改情况

福城街道办事处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未委托集中采购代理机构采购问题情况属实,按照审计提出的处理意见,立行立改,福城街道办事处立即组织相关责任部门,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根据福城街道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及福城街道内部控制制度对街道政府采购行为作出严格要求,在今后政府采购工作中严格执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云政办函〔2024〕7号及《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试行开展公务用车保险加油维修框架协议采购的通知》的规定,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福城街道办事处

2025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