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0014348/2020-02916
- 发布机构弥勒市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 文号2020085号
- 发布日期2020-07-30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关于上半年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情况通报
上半年以来,全系统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及市安委办、消安委办业务指导下,我局全面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州市对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一系例决策部署。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监管,突出重点,狠抓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全系统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持续平稳,特别是上半年以来几个节庆活动均未发生生产安全和消防火灾事故。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全系统安全生产和消防控制指标完成情况
(一)安全事故情况
1-6月,我局系统企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形势总体平稳,未发生重特大安全和消防事故。
(二)隐患排查情况
1-6月,查出各类一般事故隐患76处,比去年同期的93处,减少了17处,下降了30%。
二、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及早动手,全面部署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一是我局始终把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摆在重要位置,1月29日,召开了系统企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会议,传达贯彻落实了国家、省、州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安排部署了系统企业2019年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任务;二是强化责任,全面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在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会议上,与企业签订了2019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目标责任书76份,及早明确了各企业的责任;三是狠抓隐患排查整治。以治大隐患,防大事故为目标,坚持不懈地深化重点领域、重点企业、重点部位安全专项整治。努力实现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制度化、经常化,打造更加安全的发展环境;四是狠抓安全执法查处。以联合执法为机制,坚持不懈地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五是狠抓安全生产和消防检查。要突出对重点领域、重点企业、重点部位进行深入检查,深入企业、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全面排查检查,及时发现隐患,整治隐患,切实推进安全生产和消防各项工作有序、有效、有力开展;六是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和消防主体责任为重点,着力抓好“三深化、三推进”, 做到一天一天抓实、一月一月抓紧、一年一年抓好,决不能麻痹松懈,不能留死角和盲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促进系统企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为我县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二)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检查和督查工作。为了保证 “元旦、春节、两会、五一、汛期”期间的安全生产,我局围绕继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对系统企业进行全面排查治理安全生产和消防隐患,认真解决突出问题,建立重大危险源控制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有效预防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在“元旦”、“春节”、“节后”、“两会”等期间,开展了安全生产和消防大检查,强化事故隐患排查整改,确保重要时期的安全和消防工作万无一失。1-6月,共开展了11次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大检查,出动了57人次,检查出各类一般事故隐患76处,其中:现场整改61处,限期整改15处。这些隐患各企业已都按要求进行了整改,清除了安全隐患,确保了全系统企业无重大安全和消防责任事故发生。
(三)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部门的文件精神,加强安全生产和消防宣传教育。一是根据国家、省、州市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2020年工作计划,并下发各企业贯彻执行;二是及时转发州、市下发的安全生产相关文件,1-6月共下发了安全生产和消防文件17份,要求各企业认真组织学习,提高企业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三是严格按照市政府办和市安委办的要求,及时上安全生产和消防各种检查情况汇报总结等27篇材料,安全生产和消防信息7份。同时,按月上报安全生产各种月报表;四是对企业传达学习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实施意见》、《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消防安全工作的意见》。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从总体情况看,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进展顺利,势态良好,但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个别企业的安全生产和消防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和消防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工作不够认真、监管不够到位、责任不够明确。二是部分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不认真、不彻底,致使事故隐患仍不同程度存在。三是一些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投入不足,管理不到位,隐患排查不彻底,培训不重视。四是部分极其个别企业报送安全生产和消防有关报表和材料不及时或漏报、不报和内容不全的现象。
四、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在下阶段工作中,要针对以上存在的安全隐患和季节性特点,重点加强对各企业安全监管力度,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和省、州市及其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一系列文件指示精神,落实责任,强化监管,狠抓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确保不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将全系统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目标控制在市政府下达的目标范围内。
(一)提高认识,切实落实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责任制。
今年的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已经明确,已签订了目标责任书,今后重点是抓好落实。各企业领导一把手应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头等大事来抓,要从政治的高度认识安全生产和消防,与县委县政府保持高度一致,时刻保持清醒头脑,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和消防责任制,加强对安全生产和消防的监督管理,使安全责任落到实处。
(二)认真组织开展好“中秋、国庆”节前检查。为确保节日期间全系统安全生产,各企业要结合实际,及早部署,进行一次专项检查。按照各自的分工,组织好职责范围内的安全检查工作,特别要对危险化学品及重点部位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杜绝各类事故发生。
(三)认真组织开展11.9消防月活动。各企业必须以对员工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重要内容抓紧抓好,以此推动安全生产和消防各项工作的落实。各企业负责人在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增强责任意识,在“11.9消防月”活动中亲自挂帅,围绕主题,突出重点、倡导安全文化、健全安全法制、落实安全责任、加大源头治理、改善安全生产状况,实现本质安全为目标,认真策划、精心部署“11.9消防月”活动,为推动全系统安全生产和消防形势的进一步好转做出积极的努力。
(四)做好隐患排查治理的信息工作。各企业继续按照我局的要求,认真组织填报《安全生产领域和打非治违月报表》,认真编写文字说明,完整、准确、及时地反映情况,并于每月25日前报送市工商信局行业安全应急监管科。
弥勒市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2020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