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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3708
  • 发布机构
    弥勒市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 文号
    〔2020〕—104
  • 发布日期
    2020-09-16
  • 有效性
    有效

2020年第二季度消防安全隐患督办通知

 

各相关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云南省消防条例》等消防法律法规以及《云南省重点单位消防自我管理标准》《云南省重点单位消防监督管理标准》等规定,按照《弥勒市消防救援大队关于2020年第二季度部分单位(场所)存在消防安全隐患告知函》(弥消函〔2020〕46号)要求,现将弥勒市消防救援大队在第二季度开展消防监督检查中,对你单位发现的消防安全问题隐患通知如下,请涉及企业按照要求认真抓好整改落实。

  一、云南弥勒市磷电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发现问题:1、办公楼疏散指示标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产品,厂区部分区域配置使用小压力表灭火器,部分灭火器已达报废年限;2、职工住宅区2至6栋办公楼疏散楼梯数量不足;电极仓库安全出口不足;3、餐厅职工区招待所电极仓库冲渣泵房变压机房等区域灭火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4、餐厅住宅区存在电线私拉乱接,未进行穿管保护;5、招待所和职工住宅区2至6栋未设置封闭楼梯间;6、办公楼周边未设置室外消火栓;电极仓库未设置室内消火栓;7、职工住宅区未设置消防回车场;8、电极库与中央控制室防火间距不足,仅为2.7m;9、厂区共设有3个壁挂式火灾报警器控制柜,持证人数不足,控制柜设置处无人值班;10、职工住宅区办公楼无法提供消防验收意见书。

  整改措施: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2020年11月27日前改正。

  二、云南康和工贸集团有限公司

  发现问题:1、该公司无法提供仓库、办公室的消防验收资料;2、办公楼只有一把疏散楼梯;3.室内消火栓主管径为65mm,不符合标准;4、室外消火栓主管径为100mm,不符合标准。

  整改措施:复查未整改完毕。

  三、弥勒市吉成能源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发现问题:1、室外消火栓未形成环状管网;2、乙炔气体氧气仓库未设置防火门;3、加工场氧气瓶随意摆放,储存不规范;4、员工宿舍一楼一具灭火器失效;5、三楼一间员工宿舍使用电饭煲大功率电器。

  整改措施: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2020年12月16日前改正。

  四、红河烟叶复烤有限公司

  发现问题:1、室外消火栓环状管网只有一路供水;2、易燃易爆危险品储存不规范;3、4号出烟仓库未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排烟系统,防火分隔不符合标准;4、仓库消防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标识设置不符合标准。

  整改措施: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2020年12月28日前改正。

  五、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红河卷烟厂

  发现问题:1、报警主机上显示有故障,未整改;2、主材立库、配方立库、成品立库均安装预作用喷淋系统,管网气压不足,未整改。

  整改措施:复查未整改完毕。

  六、其他说明事项

  鉴于2019年机构改革我局的部分职能职责作了调整,故云南华电巡检司发电有限公司、弥勒市东升燃气有限责任公司、云南高原葡萄酒有限公司不在我局行业范畴内。

 

  弥勒市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2020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