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mlsgaj/2025-00061
- 发布机构弥勒市公安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2018-08-20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公安局召开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会议
2月12日,弥勒市公安局召开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会议,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市纪委全会和公安部、省、州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全面部署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彭涛出席会议并讲话。
市纪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组组长、市公安局党委委员余鉴同志总结回顾了市公安局去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分析了存在问题,部署了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彭涛就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了主题讲话。彭涛同志指出,全局领导干部、民警职工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提高全面从严治党治警的思想政治自觉,充分认清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形势,提高政治站位。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主体责任、第一责任、监督责任、分管责任、纪律责任。
彭涛同志就做好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一是以更大的力度、更强的措施加强“政治建警”;二是以更大的力度、更强的措施抓好“关键少数”;三是以更大的力度、更强的措施用好“四种形态”;四是以更大的力度、更强的措施持续“正风肃纪”。
彭涛同志要求,要积极支持市纪委驻局纪检组工作,主动接受派驻纪检组的监督。驻局纪检组要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要求自己,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责主业,铁面执纪、忠诚履职、担当尽责,为公安工作的创新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春节将至,全局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州实施细则和反对“四风”问题的有关规定,严守底线、不触红线,过一个干净廉洁的春节。
会上,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彭涛与局党委班子成员、部门领导签订了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