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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mlsgaj/2025-00053
  • 发布机构
    弥勒市公安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08-20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公安局关于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局直相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国家、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和要求,切实加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明确各部门职责任务,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障和监督机制,经研究决定,特成立弥勒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一、组织领导

市公安局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黎永云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政委

副组长:朱正陆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指挥中心主任

成 员:赵晨光 指挥中心教导员

张 明 政治处副主任

谭 龙 治安大队副大队长

李保山 法制大队副大队长

李自生 交警大队副大队长

李保云 出入境管理大队副大队长

杨 云 禁毒大队副大队长

吕 福 网安大队副大队长

王晓琼 警务保障室副主任

陶正文 消防大队教导员

刘海波 科信大队副大队长

14个派出所所长或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指挥中心,由党委委员、指挥中心主任朱正陆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指挥中心教导员赵晨光、政治处副主任张明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主要负责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业务指导和督导检查等工作。

二、职责分工

(一)指挥中心。负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方案、规划等的制定;负责按照上级部署要求督促指导各部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收集汇总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负责围绕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要点内容对接市政府办政务公开科,做好市局相关部门政府信息保密审核和在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布;做好全局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工作。

(二)政治处。负责协助指挥中心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收集局党委办公会议审议的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负责利用政务新媒体主动公开全局各类政府信息,指导全局做好政务新媒体政务管理和政府信息发布工作;负责做好重大突发事件、社会热点等网络舆情引导;负责做好国家重大政策、法律法规的解读;负责指导全局做好政务服务宣传和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工作。

(三)法制大队。负责协助做好全局政府信息公开法律审核工作;负责对全局“权责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对接相关警种部门,指导做好权责清单梳理、动态调整及更新,指导全局相关警种部门做好政务服务事项服务指南、业务手册制定工作,并及时将定稿“权责清单”和服务指南、业务手册报指挥中心统一按要求对外公布。

(四)治安大队。负责按照《弥勒市市级行政许可事项目录》(2018年版)、“云南省公安机关‘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放管服”改革要求实施行政审批服务,做好政务服务工作;对照《弥勒市公安局权力责任清单》,对治安部门管控的相关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认真开展好“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指导督促各派出所开展政务服务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及时向指挥中心汇总户籍制度改革等政务服务相关对外公开文件,按时报送本部门政务服务信息。

(五)交警大队。负责按照《弥勒市市级行政许可事项目录》(2018年版)、“云南省公安机关‘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交管“放管服”改革要求实施行政审批服务,做好政务服务工作;对照《弥勒市公安局权力责任清单》,对交警部门管控的相关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认真开展好“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指导督促各派出所交警开展政务服务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及时向指挥中心汇总交管政务服务相关对外公开文件,按时报送本部门政务服务信息。

(六)出入境管理大队。负责按照《弥勒市市级行政许可事项目录》(2018年版)、“云南省公安机关‘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放管服”改革要求实施行政审批服务,做好政务服务工作;及时向指挥中心汇总出入境服务相关对外公开文件,按时报送本部门政务服务信息。

(七)禁毒大队。负责按照《弥勒市市级行政许可事项目录》(2018年版)、“云南省公安机关‘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放管服”改革要求实施行政审批服务,做好政务服务工作;对照《弥勒市公安局权力责任清单》,对管控的相关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认真开展好“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指导督促各派出所开展政务服务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及时向指挥中心汇总禁毒政务服务相关对外公开文件,按时报送本部门政务服务信息。

(八)网安大队。负责按照《弥勒市市级行政许可事项目录》(2018年版)、“云南省公安机关‘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放管服”改革要求实施行政审批服务,做好政务服务工作;对照《弥勒市公安局权力责任清单》,对管控的相关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认真开展好“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指导督促各派出所开展政务服务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及时向指挥中心汇总网安政务服务相关对外公开文件,按时报送本部门政务服务信息;配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做好市人民政府网站网络安全管理工作。

(九)消防大队。负责按照《弥勒市市级行政许可事项目录》(2018年版)、“云南省公安机关‘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放管服”改革要求实施行政审批服务,做好政务服务工作;对照《弥勒市公安局权力责任清单》,对管控的相关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认真开展好“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指导督促各派出所开展政务服务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及时向指挥中心汇总消防政务服务相关对外公开文件,按时报送本部门政务服务信息。

(十)警务保障室。负责做好全局财政预决算报告、“三公”经费支出统计,并按照公开要求时限向指挥中心汇总对外公开。

(十一)科信大队。负责协助做好全局政务公开网络保障工作。

(十二)各派出所。负责按照各警种业务大队要求做好政务服务各项工作;负责做好政务服务和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工作;按时向指挥中心、政治处和各业务部门报送本部门政务服务信息。

三、相关要求

(一)统一归口。一是公开统一。各部门拟在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开的政府信息统一报指挥中心汇总,由指挥中心专人对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同意后进行公开。拟公开的文件、重大会议决策部署、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按职责分工收集报指挥中心统一对外公开。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由政治处统一发布。二是申请统一。各部门在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进行认真热情接待和解答,并告知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到指挥中心进行申请,由指挥中心统一受理申请和答复。

(二)保密审查。各部门拟在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前一律先进行信息保密自审,并填写《弥勒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附件1),经部门领导审查并提出自审意见后报指挥中心进行保密审查,保密审查通过后方可对外公开。

(三)专人负责。各部门要明确一名民警专门负责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负责政务动态信息撰写、上报,政府公开信息收集上报。并上报《弥勒市公安局政务公开负责专人名单》(附件2)

(四)加强协作。各部门要强化沟通交流,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协作,确保全局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五)报送信息。各部门要严格按照要求加强政务动态信息报送,各部门每周至少报送1条政务动态信息,配合做好政府公开信息的收集、统计和上报工作。

弥勒市公安局

2018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