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0014348/2021-01784
- 发布机构弥勒市机关事务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1-06-01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机关事务局扎实推进能源资源节约工作
弥勒市机关事务局扎实推进能源资源节约工作
一是节能用电改造。通过强化节能意识、倡导绿色节能、降低日常能耗、节能改造、整合资源等,加强用电设备管理,坚决杜绝白昼灯、长明灯,减少待机消耗,要求长时间不用和下班后要及时关闭电源。近年来,投入近55万余元更换节水器具、节能灯具、分级计量表等,促进中央机房等重点耗能区域的管理,对行政中心片区实行能源分户或分楼栋、分类和分项计量,实现了二级三级计量并落实责任人,建立了能源计量器具台账,做到定时和不定时地检查能源资源的问题并进行整改;2017-2018年,成功创建国家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2020年,投入38.43万余元对弥勒会堂报告厅舞台灯光进行改造,在原有灯杆的基础上,把舞台石英灯光更换为高效节能、环保、安全的LED光源;完成弥勒市城区建筑夜景灯光提升改造工程行政中心片区示范段灯光亮化工程,所用灯具器材均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节能产品;完成全市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计量及消费统计直报工作培训会,全市44家机关单位完成节约型机关网上自评上报工作,完成率达本级行政机关60.27%。二是厉行节约用水。大力推广使用节水设备,加强用水设备日常维护和管理,防止跑冒滴漏。自2008年起,引入西沟水用于行政中心片区绿化浇灌,每年节约自来水20.18万立方米,十年来节约近1000万余元;2019年,投入46.8万余元对会堂东门3195㎡东门沙石停车场改造为透水混凝土停车场,投入10万余元对行政中心主楼东北面430㎡停车场改造为透水混凝土摩托车停车场,配套引水管道及雨水收集池用于绿化灌溉,进一步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2020年,完成行政中心政务局、文旅局两栋楼进行自来水分级计量水表的安装改造。截至目前,我市共46家单位成功创建节水型机关,弥勒市行政中心分别荣获市级节水型机构称号和州级节水型机构称号,充分发挥节水示范作用,推动节约保护水资源。三是严控办公用品管理。推进低碳办公,加强大数据运行,大力推进智慧政务建设,推行电子政务和多媒体会议方式,强化纸张节约和回收利用。推行政府低碳采购,购买使用低碳节能办公设备,高效利用办公用品,有利促进节能工作开展。四是严格公务用车管理。严格执行公务车辆配置标准,压缩配置规模。自2017年起,使用彩立方平台严格派车程序,近五年来,共计完成派车任务2万余次。优化公车中心车辆配置,节约使用成本,主动对使用年限长、维修成本高的车辆进行报废处置,截至目前,公车中心共报废处置公务用车3辆;2019年底,在行政中心副楼地下停车场建立5个充电桩,10把充电枪,在东门停车场预留26个充电桩位置。2021年3月,租用15辆新能源电动汽车首次用于公务用车领域。五是严抓垃圾分类。2020年9月,在行政中心室外设置四色连体分类垃圾桶5组、四色分体分类垃圾桶1组、室外连体分类垃圾桶18组,室内垃圾桶53组,进一步规范行政中心片区各单位办公室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大力推进垃圾分类宣传氛围营造工作,对机关食堂餐厨垃圾实行统一回收和定点处理。六是制止餐饮浪费行为。严格执行厉行节约规定,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严控接待范围、严格接待经费、规范公务接待流程及用餐标准等。在全市党政机关加大宣传力度,着力推行文明餐饮,倡导节俭用餐,营造浪费可耻、节约为荣的氛围。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滇公网安备 532504020001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