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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mlsjtysj/2025-00003
  • 发布机构
    弥勒市交通运输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2-20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交通运输局2025年党政领导干部接待人民群众来访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大力弘扬“四下基层”优良作风,常态化开展好领导干部接访下访,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着力解决一批突出民生诉求,带动化解一批信访积案。弥勒市交通运输局全年公开接待人民群众来访,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接访领导

弥勒市交通运输局党政领导班子成员

二、接访时间

2025年1—12月

三、接访地点

弥勒市交通运输局一楼会议室

四、来访须知

(一)实行预约制度。有信访意愿的群众请自公告之日起每月3日17:30前(周末、节假日除外)与弥勒市交通运输局电话预约,预约时间:上午8:00-11:30,14:00-17:30,预约电话:0873-6122549,由弥勒市交通运输局按照《信访工作条例》审核后,再安排接访。

(二)实行候访制度。接到通知参加接访的人民群众来访时,须持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到弥勒市交通运输局进行登记、排序和候访,并按照现场工作人员安排,依次序向接访领导反映诉求。

(三)推选信访代表。群众多人联合反映同一诉求的,请在来访前先推选出信访代表,代表人数不得超过5人,其他非代表群众不参加接访。

(四)真实反映诉求。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应“一访一诉”,须客观真实,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五)不予受理范围。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案件;市级领导已经接访的案件;有关部门按程序规定正在办理的案件;信访事项经过复查复核终结的案件;对司法判决不满意或诉讼期间的案件。

(六)依法有序信访。群众在信访过程中要自觉遵守《信访工作条例》规定,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依法有序反映诉求。遵守相关纪律,不起哄、不吵闹,对有意破坏工作秩序、无理取闹者将依照相关法律和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弥勒市交通运输局2025年党政领导干部公开接访日程安排表



弥勒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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