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mlszfbgs/2026-00351
- 发布机构弥勒市政府办公室
- 文号弥政函〔2026〕14号
- 发布日期2026-10-21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级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牵头部门的通告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属各委、办、局:
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37号)有关规定,确定弥勒市财政局为市级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的牵头部门,依法履行《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有关职责。
特此通告。
2026年10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属各委、办、局:
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37号)有关规定,确定弥勒市财政局为市级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的牵头部门,依法履行《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有关职责。
特此通告。
2026年10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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