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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2445
  • 发布机构
    弥勒市教育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11-02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2018—2019学年第一批教育精准扶贫学生助学金发放名单公示

  根据中共弥勒市委办公室 弥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的《弥勒市教育精准扶贫助学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弥办发〔2016〕36号)、《弥勒市教育精准扶贫助学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补充通知》(弥办发〔2017〕120号)和弥勒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弥勒市落实雨露计划支持农村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政策实施方案(试行)》(弥开组办〔2018〕9号)等文件精神,由市级安排专项资金对全市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各学段全覆盖补助。

  资助标准:幼儿园(含学前班)1500元/生/学年,小学300元/生/学年,初中500元/生/学年,特殊学校800元/生/学年,高中1000元/生/学年,一般中高职学校学生3000元//生学年,东西协作中职学校学生6000元/生/学(东西协作学生含市级补助1000元的交通和生活费),大专学生(五年制大专后两年)一次性补助3000元/生,二三本院校学生一次性补助4000元/生,一本院校学生一次性补助5000元/生,研究生一次性补助8000元/生,博士生一次性补助10000元。项目中属于一次性补助的,在项目实施时限内实行最高额补助,不累加享受。

  本资助项目在市内学校就读的建档立卡学生无需申请,由市级教育部门与扶贫部门对比确定,按户籍所在地反馈乡镇中心学校落实实施。我市籍建档立卡学生在本市以外学校就读的学生,需于每年9月15日前向户籍所在乡镇中心学校进行自主申请,逾期不提交申请的视为学生和家长自动放弃享受。助学金由乡镇中心学校统一通过银行卡进行发放。

  目前,我市2018/2019学年第一批教育精准扶贫学生助学金763.76万元,补助人数8527人,已按补助标准足额拨付各乡镇中心学校。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清理和规范学生资助公示信息的紧急通知》(教财厅函[2017]28号)及《云南省全面实施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云开办[2018]109号)的要求,现对“弥勒市2018/2019学年第一批教育精准扶贫学生助学金发放名单”进行公示。

  1.本公示,公示时间2018年11月2日到2018年11月11日。

  2.本公示名单表,欢迎社会各界及受助学生和其家长进行监督。

  3.公示期内,若发现补助标准错误或不符合补助条件的,请及时向弥勒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反映,弥勒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及时处理;若发现符合条件但没有在名单之内的,请于2018年11月15日前及时向户籍所在乡镇中心学校进行补申请,乡镇中心学校将在第二批当中进行补助,逾期不提交申请的视为学生和家长自动放弃享受。

  监督电话:0873-6123373

  受理机构:弥勒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联 系 人:陈老师

  附件:弥勒市2018/2019学年第一批教育精准扶贫学生助学金发放名单表

弥勒市教育局

2018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