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0014348/2020-02445
- 发布机构弥勒市教育局
- 文号弥教发〔2018〕41号
- 发布日期2018-08-18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教育局关于转发《红河州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指导手册(试行)的通知》的通知
全市各级各类学校:
现将《红河州教育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指导手册(试行)》的通知(红教发〔2018〕11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可根据工作实际适当增加排查内容,做到应查尽查。
二、全市各级各类学校于每季度结束5日内,上报《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表(第1-4季度)》;《校园重大安全隐患治理项目登记表(第1-4季度);《校园安全隐患自查报告表》;《学校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台账汇总上报表》(见附件:2);到市教育局信访安全科。
联系人:刘春贵,
联系电话:0873-622480
邮箱:312254738qq.com
附件: 1.《红河州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指导手册(试行)》的通知(红教发〔2018〕11号).
2.《红河州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校园安全隐患排查表(试行)》.
弥勒市教育局
2018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