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2445
  • 发布机构
    弥勒市教育局
  • 文号
    弥教发〔2018〕41号
  • 发布日期
    2018-08-18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教育局关于转发《红河州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指导手册(试行)的通知》的通知

全市各级各类学校: 

  现将《红河州教育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指导手册(试行)》的通知(红教发〔2018〕11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可根据工作实际适当增加排查内容,做到应查尽查。 

  二、全市各级各类学校于每季度结束5日内,上报《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表(第1-4季度)》;《校园重大安全隐患治理项目登记表(第1-4季度);《校园安全隐患自查报告表》;《学校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台账汇总上报表》(见附件:2);到市教育局信访安全科。 

  联系人:刘春贵, 

  联系电话:0873-622480 

  邮箱:312254738qq.com 

    

  附件: 1.《红河州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指导手册(试行)》的通知(红教发〔2018〕11号). 

        2.《红河州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校园安全隐患排查表(试行)》. 

    

    

    

  弥勒市教育局 

  2018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