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0014348/2021-03439
- 发布机构弥勒市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1-10-28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职能职责和机构设置
弥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弥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一)承办上级政府文件、指示在全市贯彻落实的行文工作,市政府向上级政府报告、请示的拟稿和审核工作,以及上级党委、政府及其部门转由市政府办理的事项。
(二)负责市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市政府领导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三)协助市政府领导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公文。
(四)研究各乡镇、各部门请示市政府的事项,提出办理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审批。
(五)根据市政府领导指示,对市政府部门间需要协调处理的事项提出处理建议和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决定。
(六)负责起草或参与起草市委、市政府文件、会议及文稿等工作。
(七)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对决策部署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调研。
(八)督促检查各乡镇、各部门贯彻落实市政府决定事项及市政府领导批办事项,及时向市政府领导报告。指导各乡镇、各部门政务督查工作。
(九)组织协调、督促指导政府系统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承办交由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办理的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
(十)负责市政府值班值守工作,及时向市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市政府领导批办事项。办理中央和省、州党委政府及上级国家机关,市委、市政府领导批办的信访事项。
(十一)负责政务信息及政府系统政务公开统筹推进工作。
(十二)负责市政府督查、公务接待等工作。
(十三)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弥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内设秘书科、综合科、督查室、政务公开科、信息技术科、政策法规科、总值班室、人事财务科、行政科9个内设机构,分别承担有关业务工作。
办公地址:弥勒市行政中心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08:00—11:30;14:00—17:30
联系方式:0873—6220935
负责人姓名:孟春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