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0014348/2020-04235
- 发布机构弥勒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0-11-26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政务服务管理局职能职责和机构设置
弥勒市政务服务管理局(以下简称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是弥勒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弥勒市行政审批局、弥勒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牌子。
一、市政务服务管理局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市级政务服务中心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二)负责市级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
(三)负责市级公共资源进场交易项目招投标的综合监管工作。
(四)负责受理市级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的质疑、投诉和举报,按职责转送各行业主管部门处理。
(五)会同相关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拟订市级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有关制度和市级公共资源交易目录。
(六)承担弥勒市“12345”政务热线管理工作。
(七)承担弥勒市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
(八)指导乡镇政务服务管理业务工作。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市政务服务管理局设4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综合协调、办文办会、督查督办等工作;负责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机要保密、统计、人事、财务、档案、信访、综治维稳、工青妇、国有资产管理、后勤保障、对外联系、宣传等工作;负责党代表、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的综合协调工作。
(二)政务服务科
负责市级政务服务中心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政务服务实体政务大厅和网络服务平台的运行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政务服务平台运行、维护和管理;负责起草、实施市级政务服务中心各项规章制度、业务流程和运行规则,实施对市级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和绩效考核;指导乡镇政务服务管理相关工作;负责中介超市的运行管理工作,负责中介服务机构的清理规范和管理工作;负责弥勒市“12345”政务热线工作。
(三)行政审批科
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关行政审批的法律法规;拟订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建立市政府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制度,指导督促各部门委托下放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拟订规范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和控制新增行政审批事项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指导行政审批事项标准化建设;负责市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评估专家库的建设和管理,会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评估专家进行监督、考核;监督、指导审批事项无偿代办服务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涉及多部门的行政审批委托办理事项,推行代办制;负责云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的运行、维护和管理。
(四)政策法规科
负责对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市级政务服务中心日常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受理质疑、投诉和举报,按规定进行处理;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法律法规,拟订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有关制度、公共资源交易目录以及有关配套文件;承担公共资源交易招投标综合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云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红河州子库弥勒库;负责组织招标投标及集中代理业务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等方面的宣传贯彻和培训工作;负责对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展交易活动的代理机构进行监督;负责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有关规则和制度的执行监督,协调行政监督部门驻场监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监督检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执行交易规则和按照交易目录执行“应进必进”的情况;对交易目录内、行政主管部门未明确监督职责的项目,制订统一的交易规则并进行综合监督;受理和核实违反行政审批制度的投诉举报;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市级政府各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法治建设工作。
三、市行政审批局局长、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局长由领导班子成员兼任。
四、弥勒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3个:
(一)弥勒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承担市级公共资源交易的有形市场职责,负责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国有土地出让、国有资产处置、矿业权出让等市级公共资源进场交易的综合服务工作。
(二)弥勒市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中心
承担投资项目审批中心管理职能,贯彻执行投资项目审批流程、服务规范和管理办法;负责云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的日常运行维护;负责对投资审批服务中心进驻部门的日常管理、业务培训和保障服务;协同市发改局全面推进并联审批。
(三)弥勒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负责接受采购人委托,组织实施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的市级政府采购项目采购;组织实施交易项目采购合同的签订并督促合同履行;接受出让单位委托,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矿业权出让工作;接受国有资产处置人委托,组织实施市级国有资产的拍卖、租赁等处置工作;接受委托集中代理相关公共资源出让业务。
办公地址:弥勒市莲花北路政务服务中心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 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6126502
单位负责人:王小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