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0014348/2020-02308
- 发布机构弥勒市司法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2018-08-19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司法局主要工作职责
(一)拟订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政策,制定司法行政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指导各乡镇、各部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法治宣传规划;指导和督促各乡镇、各部门、各行业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三)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四)管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后勤物资装备工作;指导、监督司法行政系统计划财务工作。
(五)负责指导、监督律师、公证工作。指导法律顾问、社会法律咨询服务机构的工作。
(六)指导、管理和监督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七)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
(八)协助州司法局做好国家司法考试的相关工作,协助组织、管理全市成人法学教育工作。
(九)协助管理和指导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
(十)负责法律援助工作,指导、管理和监督“12348”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专用电话建设和服务工作。
(十一)负责领导和管理基层司法所工作;会同人民法院指导、管理人民陪审员工作。
(十二)承办弥勒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