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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2307
  • 发布机构
    弥勒市人民政府
  • 文号
    弥政办发〔2015〕181号
  • 发布日期
    2017-09-08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弥勒市委办公室 弥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弥勒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弥办发〔2015〕109号)精神,设立弥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为弥勒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

  一、职责调整

  (一)增加资产管理工作职责。

  (二)划入弥勒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工作职责。

  (三)划出原弥勒市政务服务中心的工作职责到弥勒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四)加强调查研究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的职责。

  (五)强化服务职责,加强应急、督查、调研、协调工作,进一步发挥参谋助手和运转枢纽作用。

  (六)根据国家、云南省、红河州、弥勒市的规定,需要取消、委托、承接、增加、加强的其他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承办上级政府文件、指示在我市贯彻落实的行文工作和弥勒市人民政府向上级政府报告、请示的拟稿和审核工作,以及上级党委、政府及其部门转由弥勒市人民政府办理的事项。

  (二)负责弥勒市人民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弥勒市人民政府领导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三)协助弥勒市人民政府领导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弥勒市人民政府、弥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四)研究弥勒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请示弥勒市人民政府的事项,提出办理意见,报市人民政府领导审批。

  (五)根据弥勒市人民政府领导指示,对弥勒市人民政府部门间出现的争议问题进行协调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弥勒市人民政府领导决定。

  (六)负责起草或参与起草中共弥勒市委、弥勒市人民政府重要文件和重要会议文稿;负责起草或参与起草弥勒市人民政府领导的重要讲话和其他文稿。

  (七)围绕中共弥勒市委、弥勒市人民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弥勒市政府领导的指示,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对重大决策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调研;负责弥勒市人民政府现场办公会等重大会议的前期调研、准备工作。

  (八)督促检查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对弥勒市人民政府决定事项及弥勒市人民政府领导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弥勒市人民政府领导报告。指导市、乡镇政府系统政务督查工作。

  (九)组织协调、督促指导政府系统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承办交由弥勒市人民政府和弥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办理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十)负责弥勒市人民政府应急值守工作。协助弥勒市人民政府领导做好需由弥勒市人民政府组织处理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及时向弥勒市人民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弥勒市人民政府领导指示。

  (十一)负责处理国内群众、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弥勒市人民政府及领导的来信来电,接待来访。办理市政府领导交办的信访事项。

  (十二)负责全市政务信息工作。

  (十三)负责全市公务用车的报批、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全市公务用车的编制、配备、购置、处置进行管理和报批(执法执勤车辆除外),对全市公务用车的调配、划拨、出售、报废进行管理。

  (十四)承办弥勒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行政审批项目,以弥勒市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弥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设8个内设机构。

  (一)秘书科

  承办涉及政府职能各个方面的文电及督查工作;办理上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下发,各乡镇上报市政府涉及秘书业务方面的文电;承担对市政府所属各部门、各单位和联系的部门、单位的督查工作,督促落实市长、副市长的批示和签发的重要文电;参与或组织做好市长、副市长主持召开的会议的有关工作;承担起草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重要文件和市人民政府领导的重要讲话材料,上级领导检查的汇报材料起草工作;承担起草、审核、校对以市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名誉印发的文件;指导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政府各部门公文处理工作。承办市政府领导、市政府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综合科

  承担市政府会议的通知及电话记录、会场服务工作和市政府办会议室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承办市政府和市政府办文件、电报、资料的签收、登记、分送、传阅、清退、销毁工作;承担市政府、市政府办、市政府党组印章的管理和市政府办的保密工作;承办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各种文件、材料的用印、分发工作;承担市政府办各种报刊、杂志的订阅、分送和邮件的收发工作;承办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各类文书、资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工作;承办市政府办档案资料的管理和提供利用工作;承办市政府办图书资料室的管理工作;承担市政府办的值班安排及督促、检查工作;承办市政府领导、市政府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信息技术科

  承担为市人民政府及办公室领导提供政务信息服务,为政府领导收集、整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资料;指导、培训、考核乡镇人民政府及市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承办编辑弥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的《弥勒政情》、《参考信息》、《信息专报》等信息刊物;承担弥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的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化建设的有关工作;承办市政府领导、市政府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电子政务科

  承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无纸化办公系统(OA系统)的管理,包括省、州、市和各乡镇、各部门非涉密电子公文的收发、流转;做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日常的打字复印工作;承办市政府领导、市政府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车辆编制管理科

  承担弥勒市公务用车定编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全市公务用车的报批、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全市公务用车的编制、配备、购置、处置进行管理和报批(执法执勤车辆除外),对全市公务用车的调配、划拨、出售、报废进行管理;承办市政府领导、市政府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行政财务科

  承担市人民政府及其领导安排的重大接待和各类会议的后勤服务;承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动车调控、车辆保险、养路费缴纳和车辆技术档案、驾驶员安全教育工作;承担编制弥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的财务预算、决算,记账、算账、结账、报账以及发放工资、津贴、补贴等工作;承担财务档案的整理保存;承担市政府办人事、劳资及统计工作;承办市政府领导、市政府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资产管理科

  负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管理的办公用房、住房公用部分的管理、公共设施的建设、维修、更换、保养工作;承担市政府办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承办政府采购业务审批手续,固定资产的购置及账目管理。承办市政府领导、市政府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弥勒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贯彻和执行国家依法行政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根据全市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建设工作进展情况,提出工作具体措施和建议;承担对全市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制教育培训,监督管理执法人员的执法证件和督查证件;承担弥勒市人民政府及所属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和登记工作,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审核市政府所属部门作为实施机关的行政审批事项;根据市政府的安排,组织举行市政府的重大决策听证,指导、监督市政府所属部门举行听证;承办向市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受市政府委托,办理市政府涉诉案件的具体事务。承办市政府领导、市政府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弥勒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弥勒市政府总值班室)

  承担弥勒市人民政府值守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弥勒市人民政府领导有关指示;指导全市政府系统应急值班工作;承担弥勒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指导全市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协助弥勒市人民政府领导做好有关应急处置工作;办理上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方面的文电、会务和督查调研工作;承办市政府领导、市政府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弥勒市人民政府督查室

  承担督促检查领导交办的重要批示办理落实情况;根据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中共弥勒市委的部署,围绕和结合弥勒市人民政府的中心工作及工作任务开展督查调研;承办督促检查弥勒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重点项目的贯彻落实情况;承办提出、分解和督办政府工作报告中需要督查的目标任务;承担督办弥勒市人民政府重要会议决定事项和重要文件中需要督查的重大事项;承办对上级政府重点工作和重点项目工作的督查工作;指导和督促乡镇和市属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上级人民政府推行的法制政府、责任政府、阳光政府、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的实施;组织协调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市政协委员提案;承办市政府领导、市政府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人员编制

  弥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行政编制42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4名;市人民政府法制办主任1名(副科级);市人民政府督查室主任1名(副科级),督查专员2名(副科级);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由市政府办公室主任兼任,设专职副主任1名(副科级)。

  五、其他事项

  (一)弥勒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整体职责划入弥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原核定的4名行政编制维持不变。

  (二)负责管理弥勒市电子政务网络管理中心、弥勒市外事侨务办公室、弥勒市人民政府烤烟生产管理办公室、弥勒市移民开发局,其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六、附则

  (一)中共弥勒市委机构编制办公室负责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和监督。

  (二)本规定由中共弥勒市委机构编制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弥勒市委机构编制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