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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2305
  • 发布机构
    弥勒市政府办公室
  • 文号
    弥政发〔2019〕16号
  • 发布日期
    2019-05-20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人民政府关于王片松等三十四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东风农场管理局,市属各委、办、局:

  经弥勒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王片松  任弥勒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大队长(正科级),免去弥勒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职务;

  赵晨光  任弥勒市公安局巡逻警察大队大队长(副科级),免去弥勒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教导员职务;

  祁少飞  任弥勒市看守所所长(正科级),免去弥勒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教导员职务;

  王  刚  任弥勒市拘留所所长(副科级),免去弥勒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大队长职务;

  高恩坤  任弥勒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队大队长(正科级),免去弥勒市公安局警务督察大队教导员职务;

  李  麟  任弥勒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队教导员(副科级),免去弥勒市公安局朋普派出所教导员职务;

  康德家  任弥勒市公安局弥阳派出所教导员(副科级),免去弥勒市公安局西一派出所所长职务;

  彭忠伟  任弥勒市公安局竹园派出所所长(副科级),免去弥勒市公安局竹园派出所教导员职务;

  李勇明  任弥勒市公安局朋普派出所所长(副科级),免去弥勒市公安局新哨派出所教导员职务;

  王  春  任弥勒市公安局新哨派出所所长(副科级),免去弥勒市公安局江边派出所所长职务;

  郭连开  任弥勒市司法局政治处主任(正科级);

  龙  界  任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姜永信  任弥勒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佟光雄  任弥勒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副局长(正科级);免去弥勒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主任职务;

  刘志伟  任弥勒市水旱灾害防御中心主任(副科级);免去弥勒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专职副指挥长职务;

  戴文秀  免去弥勒市公安局警务保障室教导员职务,保留正科级待遇;

  李  平  免去弥勒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教导员职务,保留正科级待遇;

  张青山  免去弥勒市公安局法制大队教导员职务,保留正科级待遇;

  高艳芬  免去弥勒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大队长职务,保留正科级待遇;

  李保云  免去弥勒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教导员职务,保留正科级待遇;

  李生成  免去弥勒市公安局特警大队大队长职务,保留正科级待遇;

  李天福  免去弥勒市公安局拘留所所长职务,保留正科级待遇;

  张志文  免去弥勒市公安局拘留所教导员职务,保留正科级待遇;

  黄永寿  免去弥勒市公安局看守所所长职务,保留正科级待遇;

  李家义  免去弥勒市公安局弥阳派出所教导员职务,保留正科级待遇;

  周宁云  免去弥勒市公安局吉山派出所所长职务,保留正科级待遇;

  何建文  免去弥勒市公安局东山派出所教导员职务,保留正科级待遇;

  高周一鸣  免去弥勒市公安局西二派出所所长职务,保留副科级待遇;

  杨云勇  免去弥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柳云栋  免去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张丁元  免去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蒋龙健  免去弥勒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曾建忠  免去弥勒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赵  博  免去弥勒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挂职)职务。

  2019年5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