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0014348/2020-02305
- 发布机构弥勒市政府办公室
- 文号弥政发〔2019〕16号
- 发布日期2019-05-20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人民政府关于王片松等三十四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东风农场管理局,市属各委、办、局:
经弥勒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王片松 任弥勒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大队长(正科级),免去弥勒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职务;
赵晨光 任弥勒市公安局巡逻警察大队大队长(副科级),免去弥勒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教导员职务;
祁少飞 任弥勒市看守所所长(正科级),免去弥勒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教导员职务;
王 刚 任弥勒市拘留所所长(副科级),免去弥勒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大队长职务;
高恩坤 任弥勒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队大队长(正科级),免去弥勒市公安局警务督察大队教导员职务;
李 麟 任弥勒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队教导员(副科级),免去弥勒市公安局朋普派出所教导员职务;
康德家 任弥勒市公安局弥阳派出所教导员(副科级),免去弥勒市公安局西一派出所所长职务;
彭忠伟 任弥勒市公安局竹园派出所所长(副科级),免去弥勒市公安局竹园派出所教导员职务;
李勇明 任弥勒市公安局朋普派出所所长(副科级),免去弥勒市公安局新哨派出所教导员职务;
王 春 任弥勒市公安局新哨派出所所长(副科级),免去弥勒市公安局江边派出所所长职务;
郭连开 任弥勒市司法局政治处主任(正科级);
龙 界 任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姜永信 任弥勒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佟光雄 任弥勒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副局长(正科级);免去弥勒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主任职务;
刘志伟 任弥勒市水旱灾害防御中心主任(副科级);免去弥勒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专职副指挥长职务;
戴文秀 免去弥勒市公安局警务保障室教导员职务,保留正科级待遇;
李 平 免去弥勒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教导员职务,保留正科级待遇;
张青山 免去弥勒市公安局法制大队教导员职务,保留正科级待遇;
高艳芬 免去弥勒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大队长职务,保留正科级待遇;
李保云 免去弥勒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教导员职务,保留正科级待遇;
李生成 免去弥勒市公安局特警大队大队长职务,保留正科级待遇;
李天福 免去弥勒市公安局拘留所所长职务,保留正科级待遇;
张志文 免去弥勒市公安局拘留所教导员职务,保留正科级待遇;
黄永寿 免去弥勒市公安局看守所所长职务,保留正科级待遇;
李家义 免去弥勒市公安局弥阳派出所教导员职务,保留正科级待遇;
周宁云 免去弥勒市公安局吉山派出所所长职务,保留正科级待遇;
何建文 免去弥勒市公安局东山派出所教导员职务,保留正科级待遇;
高周一鸣 免去弥勒市公安局西二派出所所长职务,保留副科级待遇;
杨云勇 免去弥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柳云栋 免去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张丁元 免去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蒋龙健 免去弥勒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曾建忠 免去弥勒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赵 博 免去弥勒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挂职)职务。
2019年5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