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0014348/2020-02305
- 发布机构弥勒市政府办公室
- 文号弥政发〔2019〕19号
- 发布日期2019-05-31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人民政府关于李成龙等四十二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东风农场管理局,市属各委、办、局:
经弥勒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李成龙 任弥勒市公安局副局长(副科级);免去弥勒市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大队长(副科级)职务;
汪师进 任弥勒市公安局警务督察大队大队长(副科级);
杨华琳 任弥勒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教导员(副科级);
杜富勇 任弥勒市公安局特警大队教导员(副科级);
杨云国 任弥勒市公安局巡逻警察大队教导员(正科级);
王石坤 任弥勒市拘留所教导员(副科级);
陈 霖 任弥勒市公安局弥阳派出所所长(副科级);
张鹏程 任弥勒市公安局东山派出所所长(副科级);
杨有红 任弥勒市公安局东风派出所所长(副科级);
李雄超 任弥勒市公安局警务保障室教导员(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王天祥 任弥勒市公安局科技信息化大队大队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刘海波 任弥勒市公安局科技信息化大队教导员(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杨宗霖 任弥勒市公安局警务督察大队教导员(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龙文祥 任弥勒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大队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侍东海 任弥勒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冯小俊 任弥勒市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大队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赵永祥 任弥勒市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教导员(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袁建坤 任弥勒市公安局禁毒大队大队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杨 云 任弥勒市公安局禁毒大队教导员(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周明国 任弥勒市公安局法制大队教导员(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阎永刚 任弥勒市公安局吉山派出所所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何官文 任弥勒市公安局新哨派出所教导员(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刘永贵 任弥勒市公安局竹园派出所教导员(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陈旭峰 任弥勒市公安局朋普派出所教导员(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张 辉 任弥勒市公安局虹溪派出所所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吴春林 任弥勒市公安局虹溪派出所教导员(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岳石平 任弥勒市公安局巡检司派出所教导员(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罗兴晔 任弥勒市公安局西一派出所所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杨崇彬 任弥勒市公安局西二派出所所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李静媛 任弥勒市公安局西三派出所教导员(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韩云刚 任弥勒市公安局江边派出所所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张聪居 任弥勒市公安局东风派出所教导员(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李 艳 任弥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姚连伟 任弥勒市地震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王梦月 任弥勒市机关事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武国玉 任弥勒市投资促进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焦 琰 免去弥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张永梅 免去弥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正科级)职务;
李龙江 免去弥勒军供站副站长职务;
石建强 免去弥勒市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职务;
田定宜 免去弥勒市大数据发展中心副主任职务;
杨翕雄 免去弥勒市机关事务局副局长职务。
2019年5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