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0014348/2020-02305
- 发布机构弥政发〔2018〕57号
- 文号
- 发布日期2018-05-28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人民政府关于龙艳锋等三位同志免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东风农场管理局,市属各委、办、局:
接中共弥勒市委弥党组字〔2018〕31号文件通知,经市人民政府党组会议2018年5月24日研究决定:
龙艳锋 免去弥勒市公安局竹园派出所所长职务,保留副科级待遇;
张 云 免去弥勒市公安局朋普派出所所长职务,保留副科级待遇;
邱润溟 免去弥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保留副科级待遇。
弥勒市人民政府
2018年5月26日
弥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