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mlszfbgs/2025-00010
- 发布机构弥勒市政府办公室
- 文号弥政任〔2025〕3 号
- 发布日期2025-02-06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人民政府关于杨云等六十五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属各委、办、局: 经弥勒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杨 云 任弥勒市公安局弥阳派出所所长(正科、试用期一年),免去弥勒市公安局弥阳派出所所长(副 科)职务;
李静媛 任弥勒市公安局太平派出所所长(正科、试用期一年)、太平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兼),免去弥勒市公安局东风派出所所长、东风农场社区管理 委员会副主任(兼)职务;
代云刚 任弥勒市公安局福城派出所所长(正科、试用期一年)、福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兼);
杨宗霖 任弥勒市公安局竹园派出所所长(正科、试用期一年),免去弥勒市公安局竹园派出所所长(副科)职务;
黄金瑞 任弥勒市公安局朋普派出所所长(正科、试用期一年),免去弥勒市公安局朋普派出所所长(副科)职务;
李哲西 任弥勒市检验检测所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弥勒市检验检测所副所长职务;
张智勇 任弥勒市公安局副局长;
高艺轩 任弥勒市民政局副局长;
吴 冕 任弥勒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免去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职务;
王 春 任弥勒市公安局情报指挥中心主任,免去弥勒市公安局指挥中心主任职务;
陈光权 任弥勒市公安局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知识产权犯罪侦查大队、森林警察大队) 大队长;
尹加顺 任弥勒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交通管理局)大队长;
裴明忠 任弥勒市公安局新哨派出所所长;
段树培 任弥勒市公安局东风派出所所长;
洪 伟 任弥勒市公安局西一派出所所长;
熊 祥 任弥勒市公安局福城派出所副所长;
张宏旺 任弥勒市公安局弥阳派出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吴春良 任弥勒市公安局弥阳派出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李 旭 任弥勒市公安局弥阳派出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赵振刚 任弥勒市公安局太平派出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莫贵强 任弥勒市公安局太平派出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马航波 任弥勒市公安局福城派出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李 伟 任弥勒市公安局竹园派出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陈政霖 任弥勒市公安局竹园派出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彭晓秋 任弥勒市公安局朋普派出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王玉龙 任弥勒市公安局朋普派出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张忠梅 任弥勒市医疗保险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国新 任弥勒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一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牛亭艳 任弥勒市地震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许汝芳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任弥勒市机关事务局副局长,免去弥勒市地震局副局长职务;
刘俊雯 任弥勒市机关事务局副局长,免去云南弥勒产业园区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杨 维 任云南弥勒产业园区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免去弥勒市机关事务局副局长职务;
马金超 任弥勒市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主任,免去弥勒市水电勘测设计队队长职务;
孔德文 任弥勒市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免去弥勒市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挂职)职务;
张丁文 任弥勒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免去弥勒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挂职)职务;
韦 锦 任东风农场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免去东风农场 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挂职)职务;
黄永祥 免去弥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兼)职务;
徐志堂 免去弥勒市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张跃冲 免去弥勒市地方民航发展局局长、弥勒市地方铁路发展局局长职务;
严凤花 免去弥阳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王 海 免去弥勒市公安局警务督察大队大队长职务;
龙文祥 免去弥勒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大队长职务;
杜富勇 免去弥勒市公安局特警大队大队长职务;
王片松 免去弥勒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大队长职务;
陈 寿 免去弥勒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大队大队长职务;
赵晨光 免去弥勒市公安局巡逻警察大队大队长职务;
刘海波 免去弥勒市公安局科技信息化大队大队长职务;
周明国 免去弥勒市公安局法制大队大队长职务;
李勇明 免去弥勒市看守所所长职务;
王 刚 免去弥勒市拘留所所长职务;
黄艳华 免去弥勒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杨 成 免去弥勒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办公室主任职务;
乐雁伟 免去弥勒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法制室主任职务;
王雪波 免去弥勒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政工监督室主任职务;
杨云国 免去弥勒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刑事侦查中队中队长职务;
汪红林 免去弥勒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侦查一中队中队长职务;
李 俊 免去弥勒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侦查三中队中队长职务;
段力超 免去弥勒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竹园森林派出所所长职务;
李云刚 免去弥勒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江边林区派出所所长职务;
阎永刚 免去弥勒市公安局吉山派出所所长职务;
钱 骞 免去弥勒市公安局新哨派出所所长职务;
罗兴晔 免去弥勒市公安局西一派出所所长职务;
杨 菊 免去弥勒市司法局东山司法所长职务;
刘 娟 免去弥勒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监事会主任职务;
谢伟凡 免去东风农场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主席职务。
2025年1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