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0014348/2023-01116
- 发布机构弥勒市政府办公室
- 文号弥政发〔2023〕17号
- 发布日期2023-06-12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人民政府关于聘任新一届法律顾问的决定
弥勒市人民政府关于聘任新一届法律顾问的决定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属各委、办、局:
为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市人民政府决定聘任云南湖泉律师事务所、云南微行律师事务所及王敏等四名同志为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聘期自2023年3月6日至2025年3月5日,聘任期届满,可以续聘。法律顾问名单如下:
云南湖泉律师事务所
云南微行律师事务所
王 敏 市司法局局长
戴堰鸿 市司法局法律援助律师
孙应忠 市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
王宏平 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
聘任期间按照《弥勒市政府法律顾问管理暂行办法》履行职责,日常联络及管理工作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具体负责。
弥勒市人民政府
2023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