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000014348/2023-01116
  • 发布机构
    弥勒市政府办公室
  • 文号
    弥政发〔2023〕17号
  • 发布日期
    2023-06-12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人民政府关于聘任新一届法律顾问的决定

弥勒市人民政府关于聘任新一届法律顾问的决定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属各委、办、局:

  为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市人民政府决定聘任云南湖泉律师事务所、云南微行律师事务所及王敏等四名同志为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聘期自2023年3月6日至2025年3月5日,聘任期届满,可以续聘。法律顾问名单如下:

  云南湖泉律师事务所

  云南微行律师事务所

  王  敏  市司法局局长

  戴堰鸿  市司法局法律援助律师

  孙应忠  市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

  王宏平  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

  聘任期间按照《弥勒市政府法律顾问管理暂行办法》履行职责,日常联络及管理工作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具体负责。

  

弥勒市人民政府

2023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