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0014348/2022-01445
- 发布机构弥勒市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2-06-06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弥勒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弥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成立弥勒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市就业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凝聚就业工作合力,更好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弥勒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作为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弥勒市就业创业工作联席会议同时撤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刘 涛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
段 超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王章林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成 员:
毕兴亮 市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
曹玉洁 市发展改革局党组成员、市搬迁安置办主任
刘利亚 市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余 鉴 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徐志堂 市民政局副局长
王 阳 市财政局副局长
李振鹏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赵桔伟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高柱祥 市农科局副局长
朱 超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
陈景辉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王巍颖 市统计局副局长
杨桂刚 市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李瑞玲 市税务局副局长
张丁元 市工商联副主席
周 倩 市总工会副主席
李炫都 团市委副书记
毕 艳 市妇联副主席
赵杰萍 市残联副理事长
刘家红 人行弥勒市支行副行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公室主任由王国新同志兼任。
二、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职责
领导小组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市党委、政府关于就业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全市就业工作,研究解决就业工作重大问题;研究审议拟出台的就业工作、宏观规划和重大政策,部署实施就业工作改革创新重大事项;督促检查就业工作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各乡镇(街道)各部门任务完成情况,交流推广经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工作会议由组长或其委托的副组长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必要时邀请其他有关部门人员参加。
办公室职责: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完成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职务如有变动,由接替该职务的人员接任,不再另行发文。
2022年6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