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000014348/2022-01445
  • 发布机构
    弥勒市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6-06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弥勒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弥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成立弥勒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市就业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凝聚就业工作合力,更好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弥勒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作为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弥勒市就业创业工作联席会议同时撤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刘  涛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

  段  超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王章林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成 员:

  毕兴亮  市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

  曹玉洁  市发展改革局党组成员、市搬迁安置办主任

  刘利亚  市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余  鉴  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徐志堂  市民政局副局长

  王  阳  市财政局副局长

  李振鹏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赵桔伟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高柱祥   市农科局副局长

  朱 超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

  陈景辉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王巍颖   市统计局副局长

  杨桂刚   市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李瑞玲   市税务局副局长

  张丁元   市工商联副主席

  周  倩   市总工会副主席

  李炫都   团市委副书记

  毕  艳  市妇联副主席

  赵杰萍   市残联副理事长

  刘家红   人行弥勒市支行副行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公室主任由王国新同志兼任。

  二、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职责

  领导小组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市党委、政府关于就业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全市就业工作,研究解决就业工作重大问题;研究审议拟出台的就业工作、宏观规划和重大政策,部署实施就业工作改革创新重大事项;督促检查就业工作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各乡镇(街道)各部门任务完成情况,交流推广经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工作会议由组长或其委托的副组长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必要时邀请其他有关部门人员参加。

  办公室职责: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完成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职务如有变动,由接替该职务的人员接任,不再另行发文。

 

 

 

  2022年6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