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0014348/2021-01918
- 发布机构弥勒市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1-05-10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1年一季度市政府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弥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1年一季度
市政府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
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属各委、办、局: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州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有关文件及检查的要求,市政府办公室组织开展了2021年一季度市政府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运行情况检查工作,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网站普查情况。2021年一季度,市政府网站普查合格。
(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普查情况。2021年一季度,全市纳入常态化监管的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28个(微信16个,微博5个,今日头条2个,抖音4个,快手1个),被州级通报不合格2个,存在问题为内容更新不及时。
二、存在问题
(一)政府网站运维保障亟需加强。政府网站运维保障不到位,栏目超期未更新、表述错误、错误链接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如,由市人社局负责维护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就业创业信息公开-工作信息”栏目、由市投资促进局负责维护的“投资弥勒-投资信息”栏目等动态类栏目更新不达标。
(二)政务新媒体监管亟需加强。部分政务新媒体主管单位落实监管责任不到位,部分政务新媒体日常建设管理不严,存在内容更新不及时、表述错误等问题。部分政务新媒体虽已提供互动功能,但未及时答复公众咨询、留言。部分政务新媒体已停止维护但未注销账号问题仍较为突出,如,东山镇“弥勒东山”“弥勒东山镇”、原弥勒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弥勒旅游在线”、原弥勒市国土资源局“弥勒市国土资源局”、原弥勒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弥勒安监”微信公众号。
三、有关要求
(一)持续加强网站运维管理。各乡镇(街道办),市级各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全面梳理弥勒市人民政府网站中本单位负责维护的栏目及更新频率要求,严格内容审查把关,及时更新发布信息,及时发现和纠正错漏信息;科学合理规划栏目设置,对设置不合理或无力维护的栏目要及时报市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进行删减整合、优化调整,切实解决空白栏目、“僵尸”栏目、信息更新不及时等突出问题。
(二)持续加强政务新媒体监管。各乡镇(街道办),市级各部门要围绕未纳入“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账号、已停止维护但未注销账号、发布类账号2周内无更新信息、过度“娱乐化”、发布与政府工作或本部门本行业没有直接关联的信息等5种问题开展专项排查整治,坚决杜绝“开而不管”“不务正业”“僵尸”“空壳”等现象。要进一步规范政务新媒体填报、关停审核等管理工作,充分依托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对本部门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进行再梳理再排查,确保应报尽报、应管尽管。
(三)持续加强政民互动回应。各乡镇(街道办),市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网站中网民留言、网民找错、民意调查征集等栏目办理工作,加大政民互动力度,提高回应速度,及时回复交办的网民留言,不得敷衍、搪塞、延期答复。政务新媒体开设单位要及时查看后台网民咨询、留言,及时给予答复。
各乡镇(街道办),市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检查发现的问题,对照指出的问题举一反三,认真自查整改,被通报的政务新媒体、网站栏目责任部门,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并形成常态化管理。对市政府办公室日常下发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存在的错别字、更新不及时、错误链接等问题,要及时加以整改。结合《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落实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要求的通知》要求,特别强调:对被通报的已停止维护但未注销账号,或确属无力运维等原因需要关停的账号,要尽快按程序关停注销;因其他原因未能注销账号的,要加大与第三方平台的协调力度,确保于2021年5月31日前完成注销。
2021年5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