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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000014348/2021-01573
  • 发布机构
    弥勒市政府办公室
  • 文号
    弥政办函〔2021〕1号
  • 发布日期
    2021-02-19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弥勒市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任务分解的通知

   

弥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弥勒市坚决

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任务分解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东风农场管理局,市级各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4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任务分工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104号)《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红河州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任务分解的通知》(红政办函〔2020〕98号)精神,有效制止弥勒市各类耕地“非农化”行为,坚决守住耕地红线,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弥勒市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任务分解》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

  各乡镇、东风农场管理局,市级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格耕地保护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市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深刻认识严格耕地保护、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的极端重要性,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底线思维、落实主体责任,着力加强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坚决制止各类耕地“非农化”行为,守住耕地红线。

  二、把握重点关键,进一步抓好工作落实

  一是抓紧调整完善有关政策措施。对照国家、省级、州级文件要求,全面清理现行有关政策措施,对违反规定的,及时进行纠正或废止;进一步健全完善长效监管机制,为全市严守耕地红线提供制度保障。二是全面排查摸清耕地“非农化”底数。对照“六个严禁”,结合“十三五”时期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对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摸清底数、分清类型,对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时整改。三是坚决杜绝发生新增耕地“非农化”行为。对各类耕地“非农化”行为,要做到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将违法违规行为遏制在萌芽状态,严厉打击破坏耕地行为,“零容忍”查处新增问题,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严肃追责问责。

  三、强化目标导向,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

  各乡镇、东风农场管理局,市级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省级、州级通知要求和《弥勒市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任务分解》明确的职责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完善制度机制,压紧压实工作责任,采取有效措施,指导督促本乡镇、本领域、本行业落实耕地保护责任,依法依规节约集约用地,坚决制止各类耕地“非农化”行为。各乡镇、东风农场管理局要全面履行耕地保护主体责任,强化责任目标履行情况和成果应用,充分调动基层组织和个人保护耕地的积极性,形成耕地保护工作合力,确保本行政区域内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全面落实。市自然资源局、市农科局要统筹协调耕地保护和坚决制止各类耕地“非农化”行为有关工作,会同市级有关部门对工作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市人民政府报告。

  

  2021年1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