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0014348/2021-01573
- 发布机构弥勒市政府办公室
- 文号弥政发〔2018〕141号
- 发布日期2018-12-11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弥勒市人民政府领导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东风农场管理局,市属各委、办、局:
因人事变动,《弥勒市人民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已经二届市人民政府第25次常务会议研究,并报州委备案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此联系工作。
弥勒市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11日
弥勒市人民政府领导成员工作分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弥勒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规定,市人民政府实行市长负责制,市人民政府其他领导成员协助市长工作,并按照分工负责处理分管工作。
市长梁凌云同志:领导并主持市人民政府全面工作。负责审计工作。
常务副市长马金荣同志:负责市人民政府常务工作,负责政府自身建设、政务督查、政府保密、法制工作、安全生产、人事社保、机构编制、工业经济、市场监督管理、环境保护、煤炭生产、电力规划与建设等工作,协助市长负责审计工作。
分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市人民政府督查室、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弥勒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市工业和商务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环境保护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煤炭工业管理局、弥勒工业园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协助市长分管市审计局。联系市监察委员会、市工商业联合会、邮政弥勒分公司、弥勒供电有限公司、驻弥通信单位、驻弥中央省州属工商企业。
副市长胡伟同志:负责市政建设、城乡规划、城市管理、国土资源、交通运输、地震安全等工作。
分管市国土资源局(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规划局、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地震局、弥勒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弥勒市棚户区改造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弥勒市城建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有限公司。
副市长田红梅同志:负责教育事业、旅游发展、医药卫生、计划生育、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新闻出版、招商引资等工作。
分管市教育局(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市卫生和计生局(市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市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市新闻出版局)、市旅发委、市招商局(市人民政府经济合作办公室)、市爱卫办、市红十字会。联系市老年人体育协会。
副市长邱云春同志:负责民政、农业农村、退役军人事务、救灾救济、两烟、科技、扶贫开发、粮食安全、供销合作等工作。
分管市民政局、市农业和科学技术局(市乡镇企业局)、市林业局(江边林业局、市森林公安局)、市水务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移民开发局、市畜牧兽医局、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市粮食局、市人民政府烤烟生产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发展生物产业办公室、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市老龄委、东风农场管理局、弥勒市扶贫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弥勒市农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弥勒市水利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弥勒市林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联系州烟草公司弥勒分公司(市烟草专卖局)、市气象局、市科学技术协会、市老年人协会。
副市长熊伟同志:负责公安、社会稳定、民族宗教、信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等工作,协助管理安全生产工作。
分管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市信访局、市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联系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人民武装部、驻弥部队。
副市长李永红同志:负责发展改革、财税、国有资产监管、金融、保险、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市政协提案办理等工作。
分管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财政局(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市投资融资管理局、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弥勒市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弥勒市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联系市人大、市政协、市行政学校、市税务局以及驻弥金融、保险单位。
副市长张爱萍同志:负责统计、档案、政务服务管理、政务公开、外事侨务、志办、残疾等工作。
分管市统计局、市档案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市残疾人联合会、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联系国家统计局弥勒调查队、市委老干部局、市委党史研究室、市总工会、共青团弥勒市委员会、市妇女联合会、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市文学艺术工作者联合会。
AB角岗位方案:马金荣同志和张爱萍同志互为AB角;胡伟同志和熊伟同志互为AB角;田红梅同志和邱云春同志互为AB角;李永红同志和张爱萍同志互为AB角。
弥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