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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000014348/2021-01573
  • 发布机构
    弥勒市人民政府
  • 文号
    弥政发〔2017〕225号
  • 发布日期
    2017-11-10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6年度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各乡镇人民政府,东风农场管理局,市属各委、办、局: 

  市一届人大三次会议和市政协一届三次会议以来,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政府工作提出了515件建议和提案,其中:建议293件、提案222件。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将这些建议提案分别转交8个乡镇和34个部门办理。各承办单位加强对办理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各项办理工作制度,本着对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高度负责的态度,采取扎实有效的工作措施,积极开展办理工作,顺利地完成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任务。为认真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推动工作,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市交通运输局等25个先进单位和李静茹等29名先进工作者进行表彰。 

  一、先进单位(25个) 

  (一)一等奖(4个) 

  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督查室。 

  (二)二等奖(9个) 

  市财政局、市农科局、市住建局、市民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工商信局、市林业局。 

  (三)三等奖(12个) 

  市发改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畜牧兽医局、市高特办、市卫计局、市扶贫办、市烟办、市民宗局、市爱卫办、弥阳镇人民政府、西三镇人民政府、西一镇人民政府。 

  二、先进工作者(29名) 

  李静茹、刘春文(市政府办公室),太芳芳、李学文(市政府督查室),刘秋敏、谷保宽(市交通运输局),高锦元、徐饶萍(市水务局),周树春(市烟办)、马燕斌(市卫计局)、李永武(市林业局)、李自生(市公安局)、郭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黄志刚(市财政局)、王丽芬(市扶贫办)、龙丽平(市民宗局)、黄海燕(市教育局)、王升琼(市住建局)、杨文武(市农科局)、李亚雄(市工商信局)、王石林(市国土资源局)、平晓燕(市民政局)、谭忠文(市发改局)、刘力菲(市畜牧兽医局)、李玉(市高特办)、李跃(市爱卫办)、严凤花(弥阳镇人民政府)、张云徽(西三镇人民政府)、杨华(西一镇人民政府)。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再接再厉,继续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希望各承办单位向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学习,进一步加强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深入实际,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切实提高建议提案办理的质量和水平,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弥勒市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