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0014348/2021-01573
- 发布机构弥勒市政府办公室
- 文号弥政办发〔2017〕198号
- 发布日期2017-11-30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弥勒市“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东风农场管理局,市属各委、办、局:
《弥勒市“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弥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1月30日
弥勒市“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
监管联席会议制度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6〕58号)精神,切实加强部门协作,做好全市“先照后证”改革后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决定成立弥勒市“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责
统筹协调推进全市“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协调解决全市企业信息归集共享工作;研究建立跨部门信用约束联合惩戒机制中的重大问题;协调解决全市小微企业名录信息归集工作;研究全市无照无证经营清理整治有关工作;完成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组成人员
召 集 人:钟俊峰 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召集人:朱 颖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张剑林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成 员:吴建勋 市委机构编制办公室副主任
杨金旺 市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苗文忠 市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毕兴亮 市教育督导室主任
吴永权 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
张智勇 市公安局副局长
毕树权 市民政局副局长
王 芳 市司法局副局长
邬欣衡 市财政局副局长
施宏飞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朱 林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钟 磊 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赵杰萍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张永苹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王海军 市农业和科学技术局副局长
赵 伟 市林业局副局长
吕成元 市水务局副局长
杨程杰 市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副局长
马燕斌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
邱润溟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赵 明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杨光云 市统计局副局长
罗瑜梅 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副主任
王云海 市煤炭工业管理局副局长
谭锐萍 市招商局副局长
熊子荣 市档案局副局长
杨菊芬 市移民开发局副局长
者志林 市国家税务局副局长
陈 杰 市地方税务局副局长
陈永华 市气象局副局长
周宁芝 中国人民银行弥勒市支行副行长
张丽琼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红河监管分局弥勒办事处副主任
三、工作规则和工作要求
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副召集人主持,主要审议和协调解决全市“先照后证”改革后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重大事项和问题。联席会议也可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由有关成员单位参加的专题协调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副召集人主持,主要对有关具体事项进行协调。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提出召开联席会议的建议。
在联席会议召开之前,可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联席会议议题和需提交联席会议审议的事项及其他事项。
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和确定的工作任务,及时、主动研究和解决“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中的问题;要互通信息、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形成高效有序的长效工作机制。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收集、整理本单位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相关资料,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有关工作情况,做到情况互通、信息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