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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000014348/2021-01573
  • 发布机构
    弥勒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7-06-26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清理整顿殡葬用品市场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清理整顿我市殡葬用品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丧事活动,切实保护生态环境,节约土地和森林资源,提高城乡精神文明水平,促进生态文明城市建设,市人民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清理整顿殡葬用品市场专项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唯物史观和无神论,崇尚科学、反对迷信是我们党在意识形态领域一项长期的政治任务。加强殡葬管理,推进殡葬改革,开展规范文明的丧葬祭祀活动是维护良好的社会生活秩序,推进社会文明进步,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我市丧葬用品市场在其经营过程中出现很多问题:销售纸扎封建迷信丧葬用品,存在极大的火灾隐患;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占道经营严重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当街烧纸钱、冥币,严重影响着人们的正常生活;沿街摆放的这些弥漫着封建迷信色彩的纸扎品,给人们带来了极大的心理压力,有悖城市的文明进步,制约了我市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极大地损害了弥勒市的对外形象,必须彻底加以解决,还老百姓一个安静、安宁、和谐的生活环境,促进社会文明进步和经济全面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以《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云南省殡葬管理条例》和《弥勒市深化殡葬改革实施意见》等法律法规、政府规章为依据,坚持积极而为、依法整治、分步实施、有序推进、务求实效的原则,力争用1个月的时间,完成殡葬用品市场和丧事活动整治的任务,实现殡葬市场管理和丧事活动的科学化、法制化、规范化。通过清理整治,达到市场秩序更加规范、市容环境更加整洁、社会风气更加文明的目标。

  三、工作任务

  (一)清理整顿范围及重点

  全市范围内生产经营丧葬用品的门店、摊点;公路沿线、旅游景区制作土葬用品(棺木、棺材、墓碑等)的企业和个人;为土葬服务的夜间抬埋、专业建墓及非法出卖墓地的组织;公墓以外修建的活人墓。

  (二)清理整顿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2017年6月15日-6月19日)。召开全市清理整顿丧葬用品市场工作会议,对清理整顿工作进行动员和安排部署;通过市政府网站、电视台播发和各乡镇、东风农场管理局张贴的方式,及时发布《弥勒市人民政府关于清理整顿丧葬用品市场的公告》,使清理整顿活动家喻户晓,宣传到位。同时充分利用广播、手机短信、微信等宣传媒体,大力宣传殡葬改革的政策、法规以及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对于净化社会风气、节约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减轻群众办丧负担的重要意义,引导广大市民自觉革除丧葬陋习,树立文明节俭办丧新风。

  2.自查自纠阶段(2017年6月20日-6月30日)。从依法整治入手,在全市范围内集中清理整治生产、销售带有封建迷信色彩的丧葬用品以及公墓以外修建的活人墓,一律自行拆除,拆除所产生的一切费用自行承担。

  3.集中强制清理整顿( 2017年7月1-7月15日)。在巩固第一阶段整治成果的基础上,组织有关部门,集中开展以生产、销售带有封建迷信色彩的丧葬用品以及公墓以外修建的活人墓为重点的殡葬用品市场和非法丧事活动组织专项清理整治,组织力量强行拆除。

  4.规范管理阶段(2017年7月16-7月30日)。从深化殡葬改革入手,进一步完善《弥勒市深化殡葬改革实施意见》,规范丧葬用品市场管理,加大平时工作督查,发现违规违法行为及时处理,实现殡葬用品市场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宣传教育,营造清理整治的良好氛围。在全市范围内广泛组织开展“破除封建陋习,树立文明新风”主题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广泛宣传《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云南省殡葬管理条例》和《弥勒市深化殡葬改革实施意见》《弥勒市清理整顿殡葬用品市场公告》等法律政策,各级各单位要利用板报、画廊等宣传形式,积极开展各种宣传活动,引导广大群众用文明方式祭祀故人,教育广大人民群众遵守政府规章,不当街烧纸、不搞封建迷信活动,做文明市民。继续大力提倡和推广生态殡葬,积极营造“破千年祭祀陈规陋习,树新世纪祭祀文明新风”的浓厚氛围。

  (二)严格依法整顿,做到清理整治合法到位。严格按照《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云南省殡葬管理条例》和政府规章,依法实施清理整治。彻底取缔下列行为:生产经营丧葬用品的门店、摊点;公路沿线、旅游景区制作土葬用品(棺木、棺材、墓碑等)的企业和个人;为土葬服务的夜间抬埋、专业建墓及非法出卖墓地的组织;公墓以外修建的活人墓。

  (三)落实部门职责,确保清理整治取得成效。为确保清理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各相关部门职责如下:

  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开展城区无照经营和超范围经营的整治,严把殡葬用品经营的注册审批关。一方面不再审批新的经营业户,另一方面通过证照年检重新确定经营项目。对妨碍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牵头整治城区占道经营、在公共场所进行不文明丧葬行为。一是围绕城市发展规划,开展占道经营的清理和整治,依法取缔场外经营、占道经营行为;二是依照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彻底禁止在市区的街路、广场、庭院等公共场所抛撒纸钱、烧冥纸的行为。

  民政局部门:牵头研究制订深化殡葬改革的规划和措施,加强殡葬法规宣传和殡葬服务设施管理,对违规丧事活动严格按照《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和《云南省殡葬管理条例》进行查处。

  国土资源部门:加强用地审批管理,依法查处非法用地、乱建坟墓的行为。

  林业部门:依法加强林地保护和管理,严肃查处毁林造墓等违法行为,严禁擅自利用林地建造活人墓或土葬。

  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拒不执行本实施方案,并且阻碍、干扰工作人员或以暴力威胁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财政部门:积极配合清理整顿全市丧葬用品市场工作,保障开展清理整顿活动必要的经费。

  信访部门:积极协调、处理因清理整顿引发的群众上访等问题。

  宣传部门:加强殡葬法规政策和清理整顿中的正面典型宣传,对反面案例进行曝光,为清理整顿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纪检监察和组织人事部门:按干部管理权限,严肃处理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违反殡葬管理法规政策的行为。

  各乡镇、东风农场管理局:按属地管理原则,组织力量对辖区范围内的丧葬用品市场进行清理整顿,牵头汇同相关部门对违规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纳入日程。清理整顿殡葬用品市场工作是市政府的一项重点工作,是全社会的一件大事,各级政府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纳入日程。各乡(镇)、东风农场管理局要成立以乡镇长(局长)为组长的殡葬执法大队,负责辖区内殡葬改革和殡葬用品市场清理整顿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二)明确责任,合力攻坚。各乡(镇)、东风农场管理局,市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对违反本实施方案的行为依法依规予以清理整顿。

  1.按行政区域划分,坚持守土有责的原则,由各乡镇、东风农场管理局,负责本辖区内的清理整顿工作。由各乡镇乡镇长、东风农场管理局局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

  2.城区以市场监督管理局为牵头单位,弥阳镇和相关部门配合。城区外以各乡(镇)和东风农场管理局为牵头单位。

  (三)跟踪检查,强化监督。各相关部门要把这项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加大监督力度。要加大媒体曝光力度,对清理整治工作中拖着不办、顶着不干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曝光。要建立健全综合协调、督导检查等工作机制,市政府办每周督查一次,以及时掌握情况、发现和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