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0014348/2021-01573
- 发布机构弥勒市政府办公室
- 文号弥政办发〔2017〕177号
- 发布日期2017-10-27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弥勒市整治破坏森林资源和违法违规占用林地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东风农场管理局,市级各有关单位:
《弥勒市整治破坏森林资源和违法违规占用林地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弥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0月27日
弥勒市整治破坏森林资源和违法违规
占用林地工作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关于森林公安机关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及执法权限的公告》(省政府法制办2013第32号)等规定,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提出的“着力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把云南建成“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要求,以及省、州关于进一步加强占用林地监督管理工作的规定和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弥勒市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强化森林资源保护和林地管理工作,强力推进弥勒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严厉打击市域内破坏森林资源和违法占用林地等行为,切实保护森林资源,从根本上改善弥勒市生态资源环境,结合弥勒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生态文明建设”和“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总体要求,深化“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文明建设理念,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和“着力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加强领导,压实责任,严格执行林地使用和管理规定,强化生态修复和用地管理,努力打造生态美丽、环境宜居、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的美丽宜居宜业森林弥勒。
二、目标任务
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加大森林资源保护、林地使用和监督管理力度,在弥勒市范围内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和违规使用林地行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森林资源保护和占用林地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对破坏森林资源和占用林地使用情况实行动态巡查和全程监管,规范森林资源保护和林地使用秩序,建立健全临时占用林地恢复林业生产条件验收制度,及时发现并依法查办破坏森林资源、违法使用林地、实际用地与批准用途不一致、少批多占、移位、超期使用林地等违法违规行为,推动弥勒市森林资源保护、林地使用和管理走上规范有序的良性发展之路。
三、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弥勒市违法违规占用林地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打击破坏森林资源和违法违规占用林地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邱云春 副市长
副 组 长:杨云勇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孔令光 市林业局局长
成 员:谷 田 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
陆月红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王孝云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刘春文 市政府法制办主任
黑忠明 市政府督查室主任科员
李渝川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陈小勇 市环保局局长
罗 云 市农科局局长
李国锐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何 华 市安监局局长
戴云龙 市森林公安局局长
江海军 市江边林业局局长
董玉梅 弥阳镇人民政府镇长
张 韬 新哨镇人民政府镇长
黄兆明 竹园镇人民政府镇长
刘鹏文 朋普镇人民政府镇长
白 睿 虹溪镇人民政府镇长
徐志堂 巡检司镇人民政府镇长
张永立 东山镇人民政府镇长
陈云辉 西一镇人民政府镇长
马祥夫 西二镇人民政府镇长
龙 斌 西三镇人民政府镇长
王小华 五山乡人民政府乡长
张强瑞 江边乡人民政府乡长
陈爱明 东风农场管理局局长
陈绍辉 市司法局副局长
江亚娟 市信访局副局长
曾建忠 市林业局副局长
杨宏敏 弥勒供电有限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1个办公室、7个工作组,具体人员和职责如下:
(一)办公室
主 任:孔令光 市林业局局长
副主任:戴云龙 市森林公安局局长
曾建忠 市林业局副局长
成 员:从相关涉及单位抽调组成。
工作职责:做好整治破坏森林资源和违法违规占用林地工作的日常事务及领导交办的各项事宜。
(二)指导组
1.第一组
组 长:孔令光 市林业局局长
副组长:韩 伟 市森林公安局教导员
王海军 市农科局副局长
赵 伟 市林业局副局长
成 员:李国媛 市国土资源局矿政科科长
李洪丞 市林业局林政科副科长
单雄文 市森林公安局民警
工作职责:负责指导五山乡、东风农场管理局、西一镇、西二镇、西三镇做好相关整治工作。
2.第二组
组 长:曾建忠 市林业局副局长
副组长:杨 明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刘秋敏 市交通局副局长
黄艳华 市森林公安局副局长
马跃华 市安监局副局长
陈旭东 市供电公司副经理
成 员:赵永贵 市国土资源局执法大队队长
蒋文智 市林业局林政科科长
薛建宾 市森林公安局民警
工作职责:负责指导新哨镇、竹园镇、朋普镇、江边乡、市江边林业局做好相关整治工作。
3.第三组
组 长:何元华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专职副指挥长
副组长:钟 磊 市环保局副局长
石建强 市林业局副局长
成 员:姚云海 市国土资源局耕保科科长
白鸿飞 市林业局林政稽查大队大队长
汪红林 市森林公安局民警
工作职责:负责指导虹溪镇、弥阳镇、巡检司镇、东山镇、竹园林场做好相关整治工作。
(三)刑事打击组
组 长:戴云龙 市森林公安局局长
副组长:韩 伟 市森林公安局教导员
黄艳华 市森林公安局副局长
成 员:从市森林公安局抽调人员组成。
工作职责:负责做好涉林刑事案件的立案和查处。
(四)督查工作组
组 长:黑忠明 市政府督查室主任科员
副组长:石建强 市林业局副局长
成 员:从市政府督查室、市林业局抽调人员组成。
工作责任:负责做好整治工作的督查。
(五)法制工作组
组 长:韩 伟 市森林公安局教导员
副组长:刘春文 市政府法制办主任
陈绍辉 市司法局副局长
成 员:赵永贵 市国土资源局执法大队队长
蒋文智 市林业局林政科科长
李保昌 市林业局公益林科科长
乐雁伟 市森林公安局法规科科长
工作职责:负责做好法规政策宣传解释。
(六)维稳信访组
组 长:马维宏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副组长:江亚娟 市信访局副局长
石建强 市林业局副局长
黄艳华 市森林公安局副局长
成员从市委政法委、市信访局、市林业局和各乡镇抽调人员组成。
工作职责:负责做好整治工作案件协调、维稳、信访、舆情控制等工作。
(七)宣传工作组
组 长: 陆月红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副组长: 孔令勇 弥勒电视台台长
梁 刚 弥勒报社社长
成员从宣传部、电视台、弥勒报社和各乡镇抽调人员组成。
工作职责:负责做好舆论导向和信息发布。
(八)后勤保障组
组 长:赵 伟 市林业局副局长
副组长:李永武 市林业局办公室主任
成 员:苗卫东 市林权管理中心主任
张 雪 市林业局办公室科员
工作职责:负责做好后勤保障、会议筹备、信息整理、资料收集及其他工作,车辆由各组组长负责解决。
(九)综合整治组
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各乡镇政府、东风农场管理局、市江边林业局、竹园林场成立以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乡镇派出所、林业、土地、农业、乡镇企业、供电等部门人员为成员的整治工作组,负责本辖区内破坏森林资源和违法占用林地政策法规的宣传、氛围营造,组织开展整治工作,拆除违法违规企业供电设备停止供电,制止破坏森林资源和违法违规占用林地行为。
四、进度安排
(一) 宣传发动(10月23日至11月3日)
各乡镇、东风农场管理局、江边林业局、竹园林场按属地管理原则,集中梳理历年来破坏森林资源案件和国家林业局、省林业厅、州林业局、市林业局审核审批临时占用林地的建设项目以及未经批准私自占用林地情况,掌握破坏森林资源和违法违规占用林地基本情况,重点摸清目前仍在使用的临时用地、毁坏林地、改变林地用途等违法违规情况,确保底数清,情况明。并在不同区域有针对性地加强宣传发动,在重点区域、主要路口粘贴宣传标语、悬挂整治工作布标,向违法者送达违法违规行为告知书,引导业主适时退出并恢复林地,做到应知尽知,不留死角。
(二)自检自查(11月4日至11月17日)
各乡镇、东风农场管理局、市江边林业局、竹园林场组织自检自查,督促业主自行整改。
(三)严打整治(11月18日至11月30日)
各乡镇、东风农场管理局,市江边林业局、竹园林场整治遗留问题,组织力量开展严打整治工作,重点查处违法违规林业行政案件,确保整治到位,森林资源保护和林地使用规范有序。
(四)刑事侦查(12月1日至12月31日)
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案件移送市森林公安局立案查处,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适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五)总结完善(2018年1月1日-1月31日)
全面总结专项整治工作,收集整理和完善专项整治工作档案,建立健全和完善林地监督管理常态化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各乡镇、东风农场管理局、市江边林业局、竹园林场要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弥勒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高度整合基层力量,发挥护林员队伍作用,由主要领导牵头抓好整治工作,落实整治责任,制定工作方案,及时召开会议研究部署,精心组织,依法依规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在集中打击的基础上,形成乡镇、村、组层层落实联动责任,进一步健全长效机制,强化监管,常抓不懈,始终保持打击破坏森林资源和违法占用林地的高压态势。
(二)强化监督,严格执法
各乡镇、东风农场管理局、市江边林业局、竹园林场根据自检自查的结果,对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涉林案件统一移交森林公安局立案查处,未达到刑事立案的林业行政案件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各乡镇、东风农场管理局、市江边林业局、竹园林场依法进行查处。加大督查监督力度,对在专项整治行动中工作不到位、措施不力甚至违规违法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和宣传形式,深入基层,深入林区、深入群众,进行全方位报道,做到家喻户晓,形成强大的舆论攻势,教育广大干部群众,震慑破坏森林资源的犯罪分子。。
各乡镇、东风农场管理局、市江边林业局、竹园林场于11月3日前报送整治工作组名单及工作方案,2018年1月20日前报送工作总结。弥勒市整治破坏森林资源和违法违规占用林地工作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洪丞,6220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