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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000014348/2021-01573
  • 发布机构
    弥勒市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7-04-25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级农田水利规划委员会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东风农场管理局,市属各委、办、局:

  为进一步做好弥勒市农田水利规划编制工作,加快推进弥勒市农田水利改革发展,强化规划的引领作用,建立和完善科学民主的农田水利规划协调推进新机制,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弥勒市农田水利规划委员会。现将规划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及职责通知如下:

  一、规划委员会成员名单

  主 任:包 旭 市人民政府市长

  副主任:邱云春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成 员:唐举顺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钱国忠 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李 云 市财政局局长

  李渝川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李国锐 市交通局局长

  罗 云 市农科局局长

  孔令光 市林业局局长

  刘兵元 市水务局局长

  陈爱明 东风农场管理局局长

  何劲文 市扶贫办主任

  董玉梅 弥阳镇人民政府镇长

  张 韬 新哨镇人民政府代理镇长

  黄兆明 竹园镇人民政府镇长

  刘鹏文 朋普镇人民政府镇长

  白 睿 虹溪镇人民政府镇长

  徐志堂 巡检司镇人民政府镇长

  张永立 东山镇人民政府镇长

  陈云辉 西一镇人民政府镇长

  马祥夫 西二镇人民政府镇长

  龙 斌 西三镇人民政府代理镇长

  王小华 五山乡人民政府乡长

  张强瑞 江边乡人民政府乡长

  施 旭 红河州烟草公司弥勒分公司经理

  市农田水利规划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市水务局,由市水务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今后如有人事变动,由规划委员会成员单位相应职务人员接替工作,不再另行下文。

  二、规划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农田水利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区域内有关农田水利建设发展的政策、标准和实施细则。

  2.统筹协调各类涉及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的规划、计划、资金整合方案。

  3.指导各乡镇和有关部门按照农田水利规划和相关政策、标准抓好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管理和运行维护。

  4.督促、协调推进农田水利规划项目的实施。

  5.对农田水利规划执行情况和农田水利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弥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