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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000014348/2021-01573
  • 发布机构
    弥勒市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7-05-02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充实弥勒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东风农场管理局,市属各委、办、局:

  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弥勒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进行调整充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审议深化我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组织推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统筹协调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事项。

  二、组成人员

  组 长:包 旭 市长

  副组长:田红梅 副市长

  唐举顺 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成 员:朱 颖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刘 浩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孔维丽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产办主任

  杨 力 市委编办主任

  王章林 市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周 艳 市残联理事长

  钱国忠 市发改局局长

  刘 涛 市工商信局局长

  卢正坪 市教育局负责人

  秦绍华 市民政局局长

  李 云 市财政局局长

  姚治明 市人社局局长

  付 双 市卫计局局长

  张海莲 市审计局局长

  张剑林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李忠明 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局长

  武文杰 市卫计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成员若有变动,由相应职务人员自行替补,不再另行发文。

  三、工作机构及职责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卫计局,由付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督查落实领导小组会议议定事项,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弥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