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0014348/2021-01573
- 发布机构弥勒市人民政府
- 文号弥政发〔2017〕16号
- 发布日期2017-02-17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人民政府关于弥勒市第二届人民政府领导分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东风农场管理局,市属各委、办、局: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市人民政府领导分工如下:
市长包旭同志:领导并主持市人民政府全面工作。负责监察、审计、政务督查工作。
常务副市长钟俊峰同志:负责市人民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安全生产、人事社保、机构编制、工业经济、市场监督管理、交通运输、招商引资、环境保护、煤炭生产、电力规划与建设等工作。
分管弥勒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市工业商务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市环境保护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招商局、市煤炭工业管理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弥勒市工业园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协助市长分管市监察局、市审计局。联系市委机构编制办公室、市工商业联合会、市邮政局、弥勒供电有限公司、驻弥通信单位、驻弥中央省州属工商企业。
副市长胡伟同志:负责市政建设、城乡规划、城市管理、国土资源、地震安全等工作,协助管理交通运输工作。
分管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规划局、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地震局、弥勒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弥勒市棚户区改造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弥勒市城建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弥勒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协助管理市交通运输局。
副市长田红梅同志:负责教育事业、旅游发展、医药卫生、计划生育、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新闻出版。
分管市教育局、市卫计局、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市新闻出版局)、市旅发委、市爱卫办、市红十字会。
副市长邱云春同志:负责救灾救济、农业农村、两烟、科技、扶贫开发、粮食安全、供销合作等工作。
分管市民政局、市农业科学技术局(市乡镇企业局)、市林业局(江边林业局、市森林公安局)、市水务局、市移民开发局、市畜牧兽医局、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市粮食局、东风农场管理局、市烤烟生产收购办公室、市生物资源开发创新办公室、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市老龄委、弥勒市扶贫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弥勒市农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弥勒市水利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联系市烟草专卖局、市气象局、市科学技术协会、州烟草公司弥勒分公司、驻弥省州属农林单位。
副市长彭涛同志:负责公安、社会稳定、民族宗教、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等工作,协助管理安全生产工作。
分管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市信访局、市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联系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人民武装部、驻弥部队。
副市长李永红同志:负责政府自身建设、政务督查、政府保密、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发展改革、财税、国有资产监管、统计、金融、保险、外事侨务、市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市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等工作。
分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市人民政府督查室)、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市金融办)、市统计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弥勒市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弥勒市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联系市人大、市政协、市行政学校、市国家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国家统计局弥勒调查队以及驻弥金融、保险单位。
副市长赵艳红同志:分管市档案局、市残疾人联合会、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协助管理旅游发展、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新闻出版、民族宗教工作。联系市委老干部局、市委党史研究室、市总工会、共青团弥勒市委员会、市妇女联合会、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市文学艺术工作者联合会、驻弥新闻单位。
AB角岗位方案:钟俊峰同志和赵艳红同志互为AB角;田红梅同志和李永红同志互为AB角;邱云春同志和胡伟同志互为AB角;彭涛同志和钟俊峰同志互为AB角。田红梅同志和赵艳红同志互为AB角。
弥勒市人民政府
2017年2月17日
弥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2月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