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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mlszfbgs/2025-00069
  • 发布机构
    弥勒市政府办公室
  • 文号
    弥政办发〔2025〕8号
  • 发布日期
    2025-05-16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弥勒市2025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级有关单位:

《弥勒市2025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5年4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弥勒市2025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云财农〔2024〕167号)文件精神,为加快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构建种养结合、农牧循环的可持续发展新格局,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在全市12个乡镇(街道)实施粪肥还田11.28万亩,粪污综合利用率达90%以上,群众满意度达到80%以上。

二、重点工作

(一)工作进度安排

1.2025年1月,走访宣传动员,完成项目实施主体征集。

2.2025年2—10月,调查核实项目申报主体情况,编制、印发项目实施方案;市农业农村局同步开展技术培训、粪肥检测、效果监测等工作,实施主体根据实施情况进行粪肥还田并收集相关资料,乡镇(街道)、市级进行现场验收并对服务主体进行资金补助。

3.2025年11-12月,完善台账资料,迎接上级检查验收,总结经验,通过五年试验比对,形成一套适合弥勒市绿色农业“种养循环模式”,助推全市绿色农业高质量发展。

(二)遴选服务主体

加强对服务主体日常管理,完成考核制度。2024年项目完成质量较高的服务主体可保持不变;粪肥还田任务未完成、质量未达标或工作积极性不高的服务主体应予以调整,要按照“有主体、有规模、有场地、有技术、有设备、有基础”的“六有”标准,公开补充遴选服务主体。

(三)加快资金拨付

乡镇(街道)要充分考虑大春生产和粪肥还田特点,在确保上年度任务清零的基础上,加快完成本年度任务。

(四)创新服务机制

探索构建养殖主体、种植主体和政府补助“三位一体”的成本共担运行机制。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以社会化服务组织培育为着力点,扶持一批社会化服务组织,培育一批粪肥应用的标杆,打通“污染源”向“营养源”转变的通道。

(五)开展试验研究

严格按照《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效果监测方案》,田间试验不低于3组,监测点不少于20个。试验点和效果监测点应长期定位,专人管护,及时收集汇总数据,形成年度粪肥还田试验与监测总结报告。

(六)强化质量监测评价

严格按照《畜禽粪便堆肥技术规范》(NY/T3442-2019)标准进行堆肥处理和质量抽检,健全粪肥还田台账,确保还田粪肥质量达标,杜绝二次污染。

(七)着力打造示范基地

建立万亩蔬菜、千亩粮食和万亩水果示范基地,采取畜禽粪便沼气发酵沼渣、沼液还田和粪水肥料化利用两种模式建立3个示范区,鼓励示范区内腐熟、转运、还田施用等环节全程机械化,树立标牌,做到有主题、有目标、有责任,推动全市农业绿色发展。

(八)开展效果监测

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做好粪肥质量抽检、施肥调查、效果监测、试验示范等基础性工作,在全市项目示范区建立20个效果监测点进行施肥情况调查并开展5组肥料试验(附件4),同时进行土壤质量、场地环境、产品质量调查,组织效果监测试验与产品品质鉴评,编制年度试验监测报告,不断完善县域粪肥还田技术规范。在核心示范区设置统一、规范的示范牌,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扩大试点效果。项目实施方案下发后15个工作日内,市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与渔业管理科完成相关第三方公司招投标、询价;弥勒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负责确定效果监测点、小区试验点及试验前期土壤样品的采集;弥勒市畜牧技术推广站负责粪肥样品的采集。

三、技术模式和技术要求

(一)技术路径

以畜禽粪便堆沤腐熟还田,畜禽粪便沼气发酵沼渣、沼液还田,粪水肥料化利用为主要技术模式。开展试点试验和效果监测。

(二)粪肥还田利用模式

2025年实施粪肥还田11.28万亩,消纳沼液33.84万吨,主要运用在玉米、蔬菜、果树等其他作物上。施肥利用模式及施肥量如下:

1.畜禽粪便沼气发酵沼渣、沼液还田

畜禽养殖企业对养殖产生的粪便、粪水和污水集中进行收集,通过氧化塘、化粪池贮存进行处理,在作物收获后施肥季节进行还田利用。液体粪肥还田量大于还田标准。

2.粪水肥料化利用模式

养殖产生的粪水经氧化塘或粪水收集池储存后,在农田需肥和灌溉期间,粪水与灌溉用水或化肥按照一定比例混合,水肥一体化施用。液体粪肥还田量大于还田标准。

3.堆沤发酵利用模式

种植企业收集玉米秸秆加畜禽粪污堆沤腐熟后,在秋季结合少量化肥作冬肥施用。年施肥量为500kg/亩以上。

(三)施用标准

1.根据《沼肥施用技术规范(NY-T 2065—2011)》《云南省农业厅办公室转发农业部办公厅畜禽粪污土地承载力测算技术指南工作文件的通知》(云农办牧〔2018〕19号)、《畜禽粪便安全使用准则(NY-T 1334-2007)》等相关粪肥还田文件要求,粪污施用量:干粪不得低于500kg/亩/、鲜粪不低于1000kg/亩、沼渣不低于1200kg/亩、沼液(水泡粪)不低于3000kg/亩。粪肥来源为弥勒市辖区内生猪规模养殖场,由第三方服务主体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择。

2.粪肥无害化质量控制

粪肥无害化处理的责任单位是向各种植基地提供粪肥的各规模化养殖场或养殖大户,监管单位为弥勒市农业农村局。在试点项目实施的过程中,供肥主体、运输主体、使用主体和监管主体(村委会或社区)签订四方协议,明确粪肥无害化处理的责任主体为养殖场,养殖场应当合理负担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成本。

粪肥还田前严把粪肥安全检测关。粪污资源化利用首先是安全利用,要求做到“四个必须”:一是坚持畜禽粪污必须经过堆沤腐熟发酵,按照《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GB/T36195)和《畜禽粪便堆肥技术规范》(NY/T3442-2019)进行无害化处理和堆沤腐熟发酵;二是还田的粪肥必须符合《有机肥料》(NY525-2021)中对砷、汞、铅、镉、铬、粪大肠菌群数、蛔虫卵死亡率等限量指标规定;三是弥勒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粪肥还田安全质量抽查检测,对达不到标准要求的粪肥禁止施入农田;四是根据畜禽养殖规模科学测算粪污资源量,结合种植规模科学测算具体作物粪肥还田量,以《畜禽粪便还田技术规范》(GB/T25246-2010)、《肥料合理施用准则有机肥料》(NY.T1868-2021Y)为指引,科学合理确定粪肥施用量、时间和方法。坚持不处理不下田、不达标不进地、农民不接受不下地,重点防止造成新的农业面源污染,推动形成科学喂养、科学施用、科学评价良性循环。

四、资金补助

(一)补助范围及标准

坚持以猪粪为主的原则,商品有机肥不纳入奖补范围;补贴资金主要用于粪污收集、处理及还田利用服务等环节,社会化服务主体为提供粪污收集处理还田服务的企业(不包括养殖企业);还田作物以大田粮食为主,兼顾蔬菜、水果等经济作物;补贴比例不超过本地区粪肥收集处理还田施用总成本的30%,项目资金不补贴养殖企业粪污处理设施设备及粪肥还田机械;项目总投资1128万元,其中,实施主体补贴资金1037.76万元,还面积11.28万亩,补助标准92元/亩。有机肥替代化肥试验和效果监测评估费为总资金的8%,即90.24万元,主要用于粪肥安全检测、质量监管、试验示范及效果监测、施肥调查、宣传培训等费用。

(二)奖补方式

采取“实施主体自愿申报+村小组证明+村委会监督+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初审+市农业农村局复审+市人民政府终审”的流程,对自行施用主体或提供全环节服务的专业化服务主体进行审核补助。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签订供肥主体、运输主体、使用主体和监管主体(村委会<社区>)的四方协议,其中供肥、运输、使用环节可以是同一个主体,也可以是不同主体,台账资料由享受补助款方收集、建立。各乡镇(街道)要配合做好奖补面积和用量核实确认、登记公示等工作,公示无异议后,及时上报市农业农村局兑付奖补资金,资金通过对公账户发放。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牵头组织实施。各乡镇(街道)要切实履行项目属地监管责任,明确专人负责,落实工作措施,确保试点任务按质按量完成。

(二)培育服务主体

以农民专业合作社、公司、龙头企业等为主,培育一批粪肥还田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粪肥收运施用服务,解决粪肥还田利用难的现状,构建养殖、种植、社会化服务主体等多方共赢的市场化机制。

(三)加强服务指导

市农业农村局要加强指导服务。各乡镇(街道)要组织开展技术培训,精准指导试点区域种植主体尽快掌握技术要领;采取科技进村入户、专家包片等形式,指导专业化服务主体、种植主体提高科学施肥水平。

(四)严格资金管理

严格执行各项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项目资金待拨付待市级组织验收合格后执行国库集中支付。

(五)开展调查评价

根据不同地力条件、不同作物、目标产量等,科学确定粪肥还田量和替代化肥比例,确保作物养分需求,组织开展施肥效果情况调查。

(六)组织宣传培训

通过宣传标语、广播电视、新闻媒体、专题报道等方式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广泛宣传。制作标语宣传50余条、媒体播报1-2次、专题报道1-2期,发放各种宣传资料1500余份。采取以会代训、技术讲座、现场指导、进村入户等形式,指导专业化服务主体、种植主体提高技术水平。计划开展技术培训5期,培训农业科技人员,农民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的科技带头人800人次,现场指导40余场次,技术服务到位率100%。

(七)积极总结探索,做好宣传总结

各乡镇(街道)要善于总结经验,及时上报好的经验和做法。市农业农村局要牵头总结推广典型做法和创新机制,讲好弥勒农业绿色发展故事,用健康的土壤和绿色的生产方式,增加了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建立了一批有示范、有品牌、有看头的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示范样板,助推弥勒市经济社会的高质量跨越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