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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mlslcj/2026-00011
  • 发布机构
    弥勒市林草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6-10-26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

弥勒市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标准。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并统一发布有关信息。承担林业和草原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2)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3)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负责林地管理,拟定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国有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负责国家级和省级公益林区划和报批,组织实施国家级和省级公益林划定,指导公益林管理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和修复工作,拟定湿地保护规划,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4)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订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贯彻执行有关标准和规定,监督管理石漠化、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

(5)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以及陆生野生动物栖息地调查、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拟订及调整市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报批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6)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组织开展国家公园的划定、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国家级、省级、州级、市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负责国家级和省级、州级、市级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的审核报批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的申报。负责森林旅游发展的规划、指导、管理和监督。组织开展湿地公园和自然保护地的划定、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工作。

(7)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和产业发展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贯彻执行林业和草原发展、维护林业和草原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指导监督林下经济发展。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8)贯彻执行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合理利用政策,以及相关林业和草原产业国家、省、州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有关工作。

(9)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调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指导和监督生态定位站和生态体系建设。

(10)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集体)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灾害统计评估及恢复重建工作。

(11)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和国家、省、州、市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照市政府规定的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贯彻执行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经济运行分析。

(12)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宣传、培训等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13)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4)职能转变。弥勒市林业和草原局要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加强森林、草原、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绿化、保障生态安全。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参与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统一推进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和归并整合,建立统一规范高效的中国特色国家公园体制。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生态保护修复科、资源林政保护管理科、林业草原改革与产业发展科、森林和草原防火科。

所属单位9个,分别是:

1.弥勒市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所(非独立核算、非独立批复单位)

2.弥勒市野生动植物保护暨自然保护地工作站(非独立核算、非独立批复单位)

3.弥勒市林长办公室(非独立核算、非独立批复单位)

4.弥勒市林业和草原调查规划队(非独立核算、非独立批复单位)

5.弥勒市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非独立核算、非独立批复单位)

6.弥勒市林业和草原工作站(非独立核算、非独立批复单位)

7.弥勒市林火监测中心(非独立核算、非独立批复单位)

8.弥勒市苗圃(非独立核算、非独立批复单位)

9.弥勒市竹园国有林场 (非独立核算、非独立批复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弥勒市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0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9个,分别是:

1.弥勒市林业和草原局

2.弥勒市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所(非独立核算、非独立批复单位)

3.弥勒市野生动植物保护暨自然保护地工作站(非独立核算、非独立批复单位)

4.弥勒市林长办公室(非独立核算、非独立批复单位)

5.弥勒市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非独立核算、非独立批复单位)

6.弥勒市林业和草原工作站(非独立核算、非独立批复单位)

7.弥勒市林火监测中心(非独立核算、非独立批复单位)

8.弥勒市竹园国有林场(非独立核算、非独立批复单位)

9.弥勒市苗圃(非独立核算、非独立批复单位)

10.弥勒市林业和草原调查规划队(非独立核算、非独立批复单位)

纳入弥勒市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84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1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73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5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离退休人员共计1人(离休1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72人(离休0人,退休72人)。年末遗属14人。

车辆编制22辆,在编实有车辆22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坚持生态文明为要,践行“两山”理念筑牢绿色发展根基。一是扩绿提质双轮驱动。有序推进云南省红河州滇东南山地石漠化综合治理(一期)项目,完成封山育林14.74万亩、退化林修复12.24万亩、草原修复7388亩。完成2024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其他国土绿化项目人工造林2万亩、低效林改造1万亩。全民义务植树超目标完成,达118.11万株,尽责率100%。二是科技赋能动态监管有效。进一步健全林业草原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和森林防火指挥监控系统,实现对森林资源的实时监测和森林防火的精准调度。运用卫星进行全天候监测,无人机林地检查20余次、巡航600小时,覆盖307平方公里。三是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力。出动1620人次检查野生动物监测点310个,救助野生动物90只(条)。兑现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754.18万元。开展世界自然遗产保护主题宣传、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多种类宣传活动,吸引1.2万余人参与。四是林草资源管理规范化。“普法+执法”双驱并进,严格林地用途管制,2025年以来,共审核、发放林木采伐证1277份,采伐面积912.27公顷,采伐蓄积56411.5立方米。五是森林防火精准化。构建“人防+技防”立体防控体系,完善防火设施设备,完成190.08公里国债防火道路建设。开展森林消防相关培训48次,培训人员2270余人次,实战演练21次。全年接收、处置国家网卫星热点6个,发生一般火情7起,全市范围内没有发生因森林草原火情造成人员伤亡安全事故。六是病虫害防治长效化。今年以来,全市实施森林调查监测面积333.1万亩;发生林业有害生物5.16万亩,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有效控制在4‰以下,全市未发生松材线虫病;草原有害生物发生面积1.5万亩,成灾率0.68%,草原有害生物成灾率有效控制在5.5%以下;无公害绿色防治率均达100%。完成苗木产地检疫4636亩,办理植物检疫证书645份,调运检疫苗木74.2442万株,调运木材3473立方米,开展产地检疫13次,调运检疫8次,复检15次。

(二)坚持产业发展为导向,探索创新林草工作模式。一是创新育苗模式,激发产业“新动能”。构建“政府+企业+基地+市场”联动机制,年育苗量突破120万株,较传统模式增长60%,全市苗木生产经营面积达7423.66亩。盘活国有苗圃闲置土地20亩,实现年产值300万元,带动周边110人次就业务工,人均增收12500元,形成“政府搭台、企业唱戏、群众受益”的产业格局。二是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起草《弥勒市贯彻落实〈云南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重点任务清单》和《弥勒市集体林权流转管理实施细则》,明确改革任务重点,规范集体林权流转程序和流转合同要求。建立林权收储担保机制,完善联农带农机制,积极鼓励在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前提下,综合利用林冠、林间、林地空间内有序发展林下经济产业。三是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携手云南农大、云南森巢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高等院校及社会资本,共同推进招商引资,建立“政府+市场主体+集体+林农”联动机制,打造林下经济示范基地。截至10月底,在东山镇、竹园国有林场成功种植300余亩西洋参、黄精、茯苓等珍贵中药材,创造家门口的便利“零工市场”,为当地村民提供就业岗位,助农增收。启动实施红河州弥勒东山林下资源经济产业示范园区建设,目前,林下中草药种植地块600余亩已完成项目可研报告及抚育作业设计评审;林蜂养殖规模持续扩大,据初步统计,全市林蜂养殖面积1121亩,4793箱(窝)。推动森林康养发展,引入马来西亚国际森愈团队,在太平湖开办森林疗愈疗养7期400余人。四是省级林业碳汇试点建设稳步推进。截至2025年11月,共获得上级20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确认符合造林碳汇方法学的造林面积5.1万亩,已完成项目设计文件编制,配合市产发集团完成项目主体公司注册,正在开展林权证资料收集、与农户签署项目开发委托书。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弥勒市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及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弥勒市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度收入合计124,629,599.4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4,629,022.06元,占总收入的100.0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含教育收费);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577.36元,占总收入的0.0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78,983,823.51元,增长173.0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78,984,172.39元,增长173.04%;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含教育收费);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减少348.88元,下降37.67%。2025年收入增加主要是因为上级财政对林业项目投入增加形成,项目支出增加主要由于上级财政对林业项目投入增加形成,部分跨年度实施项目在本年完工,支付工程款形成,2025年新增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弥勒市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度支出合计124,629,022.06元。其中:基本支出15,482,132.23元,占总支出的12.42%;项目支出109,146,889.83元,占总支出的87.58%;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78,984,172.39元,增长173.04%。其中:基本支出减少818,274.44元,下降5.02%;项目支出增加79,802,446.83元,增长271.95%;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2025年支出增加主要是因为上级财政对林业项目投入增加形成,基本支出减少主要为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等减少形成,项目支出增加主要由于上级财政对林业项目投入增加形成,部分跨年度实施项目在本年完工,支付工程款形成,2025年新增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弥勒市林业和草原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482,132.23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5,084,567.73元,占基本支出的97.4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97,564.50元,占基本支出的2.5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弥勒市林业和草原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9,146,889.83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节能环保项目经费44,106,564.09元,主要用于竹园林场重点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经费;竹园国有林场、江边林业有限责任公司森林管护费支出,局机关森林管护办公费等支出;江边林业有限责任公司社会保险费用等。

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3,136,508.00元,主要用于支付中科星图股份有限公司红河数字林草建设项目弥勒市视频监控(软件平台)服务费等市级化债项目资金。

事业机构项目经费69,070.62元,主要用于支付局机关办公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职工差旅费等。

森林培育项目经费14,113,364.9元,主要用于支付2024年其他国土绿化项目工程款;支付局机关、各乡镇街道林长制宣传牌制作费、培训费等;支付办公耗材费等。

森林资源管理项目经费275,7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林草湿荒普查技术服务费等。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经费2,637,462.18元,主要用于兑现2025年中央省级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护费等。

防灾减灾项目经费323,697.92元,主要用于支付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资料费,市级森林消防专业队队员养老保险费,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枯死松树清理)劳务费、诱捕器、杀虫剂等费用。

草原管理项目经费40,412.36元,主要用于支付林草湿生态综合监测差旅费等。

退耕还林还草项目经费3,935,120.00元,主要用于兑现2015年新一轮退耕还林补助经费,兑现2025年新一轮退耕还林延长期补助资金。

其他林业和草原项目经费6,564,817.06元,主要用于支付生态扶贫护林员2025年劳务费,支付太平湖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补助资金,支付弥勒市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林草碳汇开发试点补助资金,支付差旅费等。

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项目经费860,941.60元,主要用于支付诚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2025年火灾保险费。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项目经费35,420.00元,主要用于支付购买办公设备款。

森林草原防灾减灾项目经费2,104,799.42元,主要用于支付森林消防专业队劳务费、保险费、体检费,办公费等,支付数字林草建设技术服务费。

其他支出30,943,011.68元,主要用于支付弥勒东至太平湖森林特色小镇连接道路景观绿化改造项目工程款、弥勒东连接道路绿化景观改造新增工程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弥勒市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0,549,502.3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2.66%。与上年相比增加44,904,652.71元,增长98.38%,完成年初预算的331.2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本年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本年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本年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本年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本年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本年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本年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393,278.5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4%,完成年初预算的96.12%。主要用于遗属补助,伤残抚恤金,职工养老保险单位部分,离退休人员工资,竹园林场退休人员双渠道发放工资等;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遗属补助每年按规定调标增资,单位职工保险费等变动形成。

9.卫生健康(类)支出1,219,85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5%,完成年初预算的90.47%。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基数调整形成。

10.节能环保(类)支出44,106,564.0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71%,完成年初预算的1257.78%,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竹园国有林场、江边林业有限责任公司森林管护费支出,局机关森林管护办公费等支出;江边林业有限责任公司社会保险费用等;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该部分资金由上级财政补助,不在年初预算范围内。

11.城乡社区(类)本年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12.农林水(类)支出39,646,053.3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78%,完成年初预算的226.42%。主要用于支付2024年其他国土绿化项目工程款,支付局机关、各乡镇街道林长制宣传牌制作费、培训费等,支付办公耗材费,兑现2025年中央省级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支付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资料费,市级森林消防专业队队员养老保险费、劳务费等,兑现2015年新一轮退耕还林补助经费,兑现2025年新一轮退耕还林延长期补助资金,支付生态扶贫护林员2025年劳务费,支付太平湖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补助资金,支付2025年火灾保险费等;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只包含职工工资和生态扶贫护林员劳务费,其余项目资金由上级财政补助,不在年初预算范围内。

13.交通运输(类)本年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35,42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4%,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支付购买办公设备款;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无此项预算,该项目为追加经费。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本年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本年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本年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本年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043,52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5%,完成年初预算的106.07%。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公积金单位部分;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基数调整。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本年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本年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2,104,799.4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2%,完成年初预算的140.32%。主要用于市级森林消防专业队劳务费、保险费、体检费,办公费等;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市级防火经费形成。

23.其他(类)本年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本年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本年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本年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94,800.00元,决算为915,930.0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2.00%;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505,445.43元,增长123.13%。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269,008.41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9.37%;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80,000.00元,决算为633,845.65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69.20%,完成年初预算的166.8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800.00元,决算为13,075.98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43%,完成年初预算的88.35%。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69,008.41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24,261.04元,增长54.7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2,175.98元,增长1352.8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3,075.98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12,175.98元,增长1352.89%;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94,800.00元,支出决算为915,930.0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2.00%,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505,445.43元,增长123.13%。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269,008.41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80,000.00元,决算为633,845.6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6.8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800.00元,决算为13,075.9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35%。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费年初未预算,年终有支出;林业工作外出作业增多、车辆老化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增加,2025年支付以前年度车辆维修费、接待费形成。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269,008.41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224,261.04元,增长54.7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2,175.98元,增长1352.8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3,075.98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12,175.98元,增长1352.89%;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费年初未预算,年终有支出;林业工作外出作业增多、车辆老化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增加,2025年支付以前年度车辆维修费,支付以前年度公务接待费形成。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1辆。因单位车辆老化严重,2025年12月购入消防车1辆,主要用于保障森林防灭火工作及巡护林工作的正常开展。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2辆。主要用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病虫害防治工作,退耕还林、封山育林、森林抚育、退化林修复、石漠化治理等工作,林长制工作检查,植物挂牌,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6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2024年森林防火督查工作、2024年森林草原防灭火检查工作,2025年国家储备林建设调研工作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弥勒市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97,564.50元,比上年增加192,329.50元,增长93.71%,主要原因是支付2024年离退休人员慰问费及活动经费、2024年部分公务接待费等形成。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车辆运行费、物业管理服务费、临时聘用人员劳务费、公务接待费、行政人员公车改革补贴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弥勒市林业和草原局资产总额41,362,855.83元,其中,流动资产23,848,816.53元,固定资产11,738,933.58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3元(净值),其他资产5,775,102.72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228,308.49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801,248.5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32,300元;报废报损资产59项,账面原值188,343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8,356,104.59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9,991.5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8,326,113.09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以上“政府采购工程支出”不包括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我局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部分。

四、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