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2308
  • 发布机构
    弥勒市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11-05
  • 有效性
    有效

解读《弥勒市开展民办幼儿园规范办学清理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2018年10月30日,弥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弥勒市开展民办幼儿园规范办学清理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弥政办发〔2018〕146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对《实施方案》作如下解读:

  一、《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和政策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4号)、《云南省幼儿园行政许可管理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15号)、《云南省民办教育机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弥勒市实际依法制定《勒市开展民办幼儿园规范办学清理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切实做好无证照民办幼儿园清理整治工作,进一步规范弥勒市民办幼儿园办园行为,维护正常办园秩序,优化办园环境。

  二、《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清理整治的范围

  全市范围内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21所民办幼儿园(未办理任何审批手续的幼儿园18所,已批准正在筹设的幼儿园3所)。

  (二)清理整治的内容

  一是督促已批准筹设的无证照幼儿园加快筹设进度,在规定时间内筹设完毕申报审批;

  二是对暂无安全隐患的无证照幼儿园进行整改,整改后符合办园条件和标准的申报审批;

  三是对不具备基本办学条件,且存在安全隐患的无证照幼儿园,予以关停;

  四是对用私家车充当临时校车接送幼儿上下学的幼儿园依法进行查处。

  (三)清理整治的时间和工作步骤

  清理整治工作的时间为2018年10月22日至2019年2月15日,具体分为宣传发动阶段(2018年10月22日至11月5日)、集中整治阶段(2018年11月6日至2019年1月31日)和总结提高阶段(2019年2月1日—2月15日)三个阶段。

  (四)清理整治的工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的弥勒市民办幼儿园规范办园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督促各成员单位做好宣传教育、分类整治等工作,统筹协调各成员单位开展联合执法,依法关停各类无证照幼儿园。

  二是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乡镇人民政府,东风农场管理局负责本辖区内民办幼儿园清理整治全面工作,市教育局要充分发挥牵头任用,各级各部门要履职尽责,齐抓共管,形成强大工作合力,确保无证幼儿园清理整治工作顺利进行。

  三是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通过宣传载体宣传清理整治民办幼儿园工作的重要性,引导家长选择规范、合格的幼儿园;接受社会监督,对反映的民办幼儿园问题及时核实、妥善处理;加强对民办幼儿园的日常工作指导,引导民办幼儿园不断改善办学条件,加强安全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确保幼儿健康成长。

  四是坚持标本兼治,构建长效机制。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体制,规范民办幼儿园发展,形成公办民办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教育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