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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2308
  • 发布机构
    弥勒市教育体育局 弥勒市卫生健康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03-20
  • 有效性
    有效

解读《弥勒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校园师生发热情况处置工作方案》

  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校园师生发热情况处置工作,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安全,3月19日,弥勒市教育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局联合印发《弥勒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校园师生发热情况处置工作方案》。 

  该方案主要是根据国家突发事件应对、传染病防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小学新冠肺炎防控技术方案、防控指南和幼儿园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南而制定。适用于全市教育体育、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各有关医疗卫生机构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处置校园师生发热情况。  

  该方案按照分类、分层、分级报告和就近隔离的要求,制定了紧贴实际的处置工作流程。一是首检责任制。校内任何师生员工发现发热病情,第一时间向学校报告,学校及时将发热病人送入校隔离观察室。学生发现发热病情先报告班主任,班主任再上报学校。二是属地管控。市级学校及中心学校发现发热患者在报告市教体局和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的同时,与乡镇(社区)卫生院联系并及时将发热患者送医治疗。三是就近送医治疗。市直属学校、中职学校、民办中小学等学校在向市教体局报告发热患者的同时,组织将发热患者送到就近的弥勒第一医院等就治。四是消毒及排查。学校(幼儿园)在组织对发热患者相关教室、宿舍、办公室等进行消毒同时,还要及时对发热患者接触的校内人员健康状况进行排查,对发热人员本人及家属的健康状况和旅居情况进行全面摸排核实。  

  就如何做好校园防控工作,该方案提出三点具体要求,一是要建立应急处置与防控快速反应工作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是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校园师生发热情况处置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上下联动,密切联系,形成校园师生发热应急处置与防控快速反应的工作机制。二是认真落实“预防为主,外堵内防”责任。立足于防范,抓早、抓小,提高广大师生对发热情况的重视程度,争取卫生健康部门的支持,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对准备。密切监控辖区内重点发热师生健康状况,强化信息的广泛收集和深层次研判,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和早治疗,全力将发热类传染病疫情控制在最小范围内,避免扩散蔓延,造成学校(幼儿园)秩序失控和混乱。三是加强宣教,多方参与。多渠道、多形式广泛开展包括新冠肺炎在内的发热类传染病宣传和普及防控知识教育,提高师生员工、家长的防控意识和能力,共同提高发热类传染病的防治能力与应对水平。  

  方案重点要求,各学校在摸清发热患者发热时间、地点、规模、涉及人员等基本情况的同时,还要对其起因分析、性质判断和影响程度进行评估,并及时向社会及媒体通报学校、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采取的应对措施、发展状态、处置过程和结果等,时刻关注校内外公众及媒体的反应。  

  为配合做好校园内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该市卫健局还对20家医疗卫生单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公开值班热线服务电话,与服务辖区学校形成“1+x”的联防服务机制,指定专人全天候接听学校电话,安排医务人员指导学校做好隔离区、留观点的设置,帮助学校做好消毒、测温、疫情知识传授等具体工作,发现发热患者及时派出救护车送院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