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0014348/2020-02308
- 发布机构弥勒市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2019-10-25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第二届人民政府第40次常务会议
2019年9月30日,市委副书记、市长梁凌云主持召开弥勒市第二届人民政府第40次常务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会议认为,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深刻总结了新中国成立70周年,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取得的辉煌成就和宝贵经验,全面分析了当前我国民族工作面临的形势,明确提出了新时代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总体要求和工作重点,具有很强的思想性、针对性、指导性,为我们做好新时期民族团结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和现实路径。
会议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引领全市各族人民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创新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一要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指导实践,按照省州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主动服务和融入全省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和全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的大局,紧紧围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加强领导、明确目标、突出重点,扎实开展好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各项工作。二要注重大力保护、传承和发展弥勒的优秀民族传统文化,办好“阿细跳月”“阿细祭火”等公益性民族文化活动,不断增强各族人民的归属感、自豪感和认同感,铸牢全市少数民族群众的民族共同体意识。三要以基础设施建设为突破口,以培育产业为抓手,着力拓宽民族地区就业创业和增收渠道,提高民族地区自我发展能力,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四要按照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要求,聚焦创建指标体系,扎实推进“八大示范”创建任务和“十一进”重点工作,对标对表、查缺补漏、补齐短板,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项创建任务。
会议指出,贯彻落实好中央纪委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是市政府党组和各组成部门党组织应当抓好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开展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重要内容。必须认真领会好此次会议精神,切实巩固深化正风肃纪成果,以钉钉子精神打好作风建设持久战,持续净化全市政治生态,为深入推进作风建设注入强大动力。
会议强调,一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对标对表,准确把握新时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规律特点和工作要求,坚持问题导向,保持斗争精神,努力推动纠治“四风”工作向纵深发展。二要进一步增强全面从严管党治党意识。扎实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以纠正“四风”新成效取信于民。进一步健全制度机制,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自查自纠,列出正面、负面清单,扎紧扎牢制度笼子。三要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工作贯穿主题教育全过程。在自查自纠、对表对标上找差距,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讲政治的现实检验,持续保持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政治定力。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滇公网安备 532504020001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