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0014348/2020-02308
- 发布机构弥勒市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2019-03-18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第二届人民政府第31次常务会议
2019年3月6日,市委副书记、市长梁凌云主持召开弥勒市第二届人民政府第31次常务会议。会议审议研究了弥勒市贯彻红河州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制度的实施意见、弥勒市“美丽县城”创建实施意见等内容。
会议强调,要从关注民生、推进教育优先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贯彻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制度的重要性。市财政局要积极筹措资金,强化经费保障,从2018年秋季学期起,建立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制度,执行标准为400元/生·年。市教体局要建立完善实名制学籍系统,加强公办幼儿园监督财务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会议要求,由市发改牵头住建、交通、文旅等部门,围绕“干净、宜居、特色”目标要求和云南省“美丽县城”建设指标体系,结合弥勒实际,进一步充实完善“美丽县城”建设项目库和部门职责,明确建设标准、责任清单和完成时限,强化“美丽县城”建设指标体系项目支撑。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