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0014348/2020-02308
- 发布机构弥勒市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2018-08-30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第二届人民政府第21次常务会议
8月30日,市委副书记、市长梁凌云主持召开弥勒市第二届人民政府第21次常务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省委书记陈豪同志在弥勒考察调研指示精神,审议研究了《弥勒市临时救助制度实施办法》等工作。
会议指出,省委主要领导在弥勒考察调研作出的指示精神,明确了弥勒在全省发展中的战略定位,赋予了弥勒新的发展使命,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弥勒的前进方向,对推动全市特色小镇创建工作,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的指导意义。
会议要求,一要统一思想抓落实。全市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省委主要领导关于“创新工作思路、方法和机制,努力走出一条特色鲜明、产城融合、惠及百姓的特色小镇建设新路子,建成一批富有产业特色、独具文化韵味、充满生态魅力、体制机制灵活的宜居宜业宜游精品小镇”的相关要求,深刻认识特色小镇创建工作对助推弥勒新型城镇化建设、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赢脱贫攻坚战、打造世界一流健康生活目的地的重要现实意义。二要紧扣目标抓落实。要瞄准中国唯一、世界一流创建目标,加强领导、精准定位、高起点规划、高效率投资、高质量创建、高标准管理,合理制定创建时间倒排表和责任清单,确保4个特色小镇创建工作顺利推进、如期完成。三要明确责任抓落实。市创建办要科学制定年度项目建设计划,进一步优化工作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强化统筹力度,凝聚工作合力。市级挂钩联系领导要全面负责协调、强化督查指导,发挥行业部门资源优势,及时组织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的困难问题,形成指导、协调、服务创建工作的长效机制和特色小镇创建工作氛围、成效。四要聚焦问题抓落实。要高度重视省委主要领导在调研过程中对弥勒市特色小镇创建工作提出的要求和指出的不足,市级挂钩联系领导要牵头市级联系部门和项目业主共同研究,尽快制定完善各个特色小镇创建的项目清单、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时限清单,认真研究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确保项目建设快速推进。
会议强调,各乡镇、各部门要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制度,有效推进救助体系建设,强化社会救助信息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努力构建“大救助、大协作、大联动”的现代社会救助体系。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