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0014348/2020-02308
- 发布机构弥勒市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2018-01-25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第二届人民政府第11次常务会议
1月17日,市委副书记、市长梁凌云主持召开弥勒市第二届人民政府第11次常务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投资审计工作的意见》及《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 云南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办法>的决定》精神,审议研究了《弥勒市落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工作实施办法(送审稿)》《弥勒市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16-2020年)(送审稿)》等相关工作。
会议指出,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工作,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加强项目管理,预防工程建设领域违法违纪、贪污腐败、损失浪费等问题的有效手段,有利于进一步规范政府行政行为,促进政府部门依法履职,提高行政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相关部门要依法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审计监督,进一步扩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跟踪审计覆盖面。
会议要求,各部门要积极支持配合相关部门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按照相关要求,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全面提升依法行政和项目建设管理水平。要加强审计队伍自身建设,强化业务知识学习和培训,全面提升依法审计水平,抓实廉政建设,以严明的工作纪律和良好的业务能力,全力保障重大项目落实见效,助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要管好用好创建工作资金,严格创建标准,确保资金使用效益,圆满完成州、市级示范点创建。
会议强调,全市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全国民族团结示范州创建和残疾预防工作,强化责任落实,广泛宣传动员,如期完成民族团结示范创建各项工作目标任务。要认真落实工作职责和任务,全力推进残疾预防体系建设,有效减少、控制残疾的发生和发展,确保残疾预防行动计划各项指标任务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