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0014348/2020-02308
- 发布机构弥勒市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2018-08-03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第二届人民政府第19次常务会议
7月18日,受市委副书记、市长梁凌云委托,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钟俊峰主持召开弥勒市第二届人民政府第19次常务会议。会议审议研究了我市2018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市级财政专项预算调整方案相关工作。
会议强调,一是要严格按照限额举借地方政府债务。按照上级财政部门有关规定,严禁在新增政府债务限额之外举借任何政府债务和以其他方式融资。二是要加快预算执行进度,规范使用新增政府债务资金。及时将资金安排到项目涉及各部门,及时拨付债券资金,加快预算执行进度。严禁截留、挤占、挪用债券资金,自觉接受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对不按程序和违法违规使用的部门,一经查实,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相关规定严厉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三是要加强跟踪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督促资金使用部门按照各级财政部门要求,明确项目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作为绩效跟踪、绩效评价和结果运用的依据;执行过程中开展绩效跟踪,及时纠正偏离绩效目标行为,进一步强化部门支出责任,督促资金使用部门提高债务资金使用绩效。四是要强化风险防控,切实履行还款责任。市人民政府将进一步强化风险防控,增强政府性债务风险防控意识,降低债务风险水平。同时,结合市级财力情况,提前谋划,统筹安排地方政府债务到期还款资金,认真落实还款来源,履行还款责任,确保地方政府债务资金按期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