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2024-0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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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19-06-17
- 有效性有效
2018年弥勒市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引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下称《规定》)和《云南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下称《规程》)要求,弥勒市林业局编制了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等六大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通过弥勒市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http://dq.xxgk.yn.gov.cn/)向社会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弥勒市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弥勒市弥阳镇髯翁西路林业大厦,咨询电话:0873—6222448,传真号码:0873—3058002,邮政编码:652399,电子邮箱:KDMLLY29@163.com)。
一、概述
2018年,弥勒市林业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规定》《规程》和《弥勒市贯彻落实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任务分解表》以及弥勒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加强组织建设,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力度,深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广泛、深入地宣传了弥勒市生态保护、林业改革、生态文明建设等工作情况,为全面提升弥勒林业知名度,让社会各界人士进一步了解、关心、支持、参与弥勒林业建设起到了积极作用,架起了林业工作与社会公众、人民群众的“连心桥”。
(一)健全机构,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弥勒市林业局及时调整充实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指导协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指定1名工作人员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局机关各科(室)及下属各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形成分工合理、各负其责的工作流程,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建章立制,规范公开程序。制定《弥勒市林业局信息安全管理系列制度》和《弥勒市林业局保密工作有关制度》,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原则,按照“制作、审核、公开、建档”等程序,建立以各科室各部门提供信息、科室负责人把关、办公室汇总收集、领导小组审查、联络员具体落实的信息公开责任机制,确保“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
(三)结合实际,完善公开指南。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对林业信息进行科学分类,对主动公开的政政信息进行梳理,制定了《弥勒市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规定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时限、监督方式等,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查。
(四)加强培训,促进工作落实。积极组织有关人员参加各级组织的培训班,就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的编制要求和规范、政府公开信息的梳理填报等对全局干部和各科室、各部门相关人员进行了培训,切实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业务技能。同时,通过下发文件、以会代训等形式,分批次、分层次对《条例》《规定》《规程》进行了认真学习,明确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机关效能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规范工作程序,促进政府信息工作有效落实。
(五)安排经费,保障工作开展。弥勒市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年度学习培训、信息编辑、影像采集、日常办公等工作需要,认真做好经费计划,纳入局财政年度预算,并按照实际工作需要按时拨付,足额到位,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妥有序进行。2018年度共计投入专项工作经费0.6万元。
(六)利用渠道,拓宽公开范围。坚持便民、为民、利民的原则,充分利用弥勒市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阳光弥勒网站、国家林业局关注森林网、云南省政务信息查询96128专线和各种报纸、广播、电视以及局党务政务公开专栏等渠道,做到应该公开信息主动公开,不断拓宽公开范围,确保广大社会公众知情权、参与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8年度,弥勒市林业局主动公开信息数为202条,其中:弥勒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77条,其他方式公开125条。
(二)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弥勒市林业局主动公开的重点领域政府信息主要类别内容涵盖机构职能、工作职责、政策规定、林业法律法规、规划计划、财政资金使用、审批事项、办事指南、办事程序、工作流程、便民措施、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精准扶贫、林业利民惠农政策落实情况、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为民办实事和重大林业项目、林业基础设施建设、林业涉农价格和收费项目、依据、标准等方面,共计202条。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18年,弥勒市林业局办理弥勒市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人大代表建议3件(主办3件),内容涉及城市面山绿化、林权纠纷、森林公园建设等群众广泛关注的热点问题;办理弥勒市政协二届二次会议政协委员提案2件(主办1件、协办1件),内容涉及国家森林城市创建、乡村振兴战略等群众广泛关注的热点问题。办理结果为:人大代表建议2件A类、1件B类,全部满意,面商率、满意率为100%,办结率为66.7%;政协委员提案1件A类,满意,面商率、满意率为100%,办结率100%。正式答复文稿已按时送交相关代表和委员。弥勒市林业局已将2018年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工作总结和各个建议、提案的办理结果以及正式答复文稿进行公开。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对重大林业政策,通过适当的方式,及时开展有关政策规定的解读工作。2018年没有发布政策解读。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政务舆情处置回应情况。弥勒市林业局2018年没有回应社会关切、政务舆情处置回应的情况。
三、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情况
弥勒市林业局积极开展“互联网+”林业建设,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将各项建设工程项目使用林地及在林业部门管理的自然保护区建设审批、临时占用林地审批、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木材运输证核发、林业植物检疫证书核发等纳入政务服务大厅在线平台,并派遣3名工作人员入驻弥勒市政务服务大厅,实行“一个受理、并行办理、限时办结、统一答复”,按照“一个窗口对外”的要求,精简申报材料,缩短办理时限,推进办事群众线上“一网通办”,线下“只进一扇门”,现场办理“最多跑一次”,真正实现便民惠民。2018年,弥勒市林业局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木材运输证核发工作共办理采伐证835份,办理商品材177件,办理剩余物82件,办理再次运输824件,办理活立木11件,办理市内运输30件;共受理建设工程项目使用林地及在林业部门管理的自然保护区建设审批、临时占用林地审批报件33件,已经审核审批24件,已上报州、省待审待批的9件;共开展林业植物检疫证书核发调运检疫木材16238立方米,调运检疫苗木1136625株,产地检疫苗木800亩。
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受理申请的数量、主要受理方式,数量居前的申请事项等。2018年,弥勒市林业局没有接到公开林业政府信息的有关申请。
(二)对申请的办理情况。因弥勒市林业局没有接到公开林业政府信息的申请,所以2017年、2018年没有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的主要内容及不予公开原因。弥勒市林业局2018年内没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的主要内容及不予公开原因。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弥勒市林业局未接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六、公开平台载体建设情况(含政府新闻发布工作落实情况)
弥勒市林业局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载体建设,进一步完善、规范公开工作。2018年主要采用以下几种方式主动公开:一是依托互联网平台,在弥勒市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阳光弥勒网站、国家林业局关注森林网等网站上公开;二是通过固定公开专栏,在局党务政务公开栏、重要办公场所进行公开;三是通过其他方式,如云南省政务信息查询96128专线、固定咨询电话(0873—6222448)、手机短信、内部QQ群、内部微信群以及各种报纸、广播、电视等平台公开。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及2019年工作计划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1.个别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到位,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强。
2.政府信息采集不够丰富,对已经公开信息的更新不够及时。
3.工作责任制落实还不到位,各科室、各部门“各司其职、全面协调配合”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健全。
(二)2019年工作目标、思路。2019年,弥勒市林业局将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促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1.加强学习培训,提高相关工作人员素质水平,提升政府信息收集、整理水平,提升工作质量和效率。
2.进一步做好宣传和学习,使政府信息公开成为全体领导干部职工的自觉行为。
3.切实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及时做好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财政资金、工程建设项目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
4.严格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职能部门专司其责的工作格局,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合力。
八、其他应报告的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范围含弥勒市林业局机关及下属各事业单位。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见附件:《弥勒市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2018年度)》
弥勒市林业局
2019年2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8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弥勒市林业局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02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77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25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4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4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6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4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2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8 |
单位负责人:孔令光 审 核 人:赵伟
填 报 人:黄永张 联系电话:15825246969
填报日期:2019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