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0014348/2022-03299
- 发布机构弥勒市林业和草原局
- 文号弥林发〔2022〕106号
- 发布日期2022-11-25
- 有效性有效
关于印发《弥勒市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及树木补种标准实施细则》的通知
关于印发《弥勒市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
及树木补种标准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林水中心、东风农场社区管委会,江边林业有限公司、竹园国有林场:
《弥勒市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及树木补种标准实施细则》已经2022年10月17日局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参照执行。
附件:弥勒市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及树木补种标准实施细则
弥勒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2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