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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2888
  • 发布机构
    弥勒市林业和草原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03-18
  • 有效性
    有效

2020年弥勒市林业和草原局政策解读

  2019年,市林草局在省州林草局的关心支持下,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创新、绿色、协调、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深化林草改革,加强资源保护,强化生态建设,推进产业发展,弘扬生态文化,为推动全市高质量率先开放发展,打造“世界一流健康生活目的地”和“现代田园城市、健康生活福地”提供坚实的生态保障。

  一、针对今年新冠病毒肺炎疫情,市林草局在野生动物疫病疫情防控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

  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为切实加强野生动物管控,阻断可能的传染源和传播途径。一是全市暂停审批野生动物猎捕、人工繁育、出售、购买、利用、运输的行政许可申请。二是发布全市关于禁止活禽及野生动物交易的公告,全面禁止人工繁育场所野生动物转运、出售,禁止一切形式的野生动物交易。三是对全市18家人工繁育野生动物场所实施封控。封控措施为:建立台账,发放野生动物防控告知书,日常巡查检查;加强管理,防止动物逃逸;禁止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流出场外;除相关工作人员外,禁止一切外来人员入场;对养殖废弃物进行消毒处理,未经处理严禁流出场外;对正常死亡的动物尸体进行无害化处理;严禁出售、运输、加工和食用;每天定期对生活区和生产区消毒(含出入车辆)。四是暂停野生动物展演、放归活动。五是对餐馆现存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及时进行封存,暂停经营利用,待疫情结束后对封存产品根据要求进行处理。六是开展联防联控,加强巡护检查,织林草、森林公安、农科、市场监管部门组成4个工作组,划片包干督促检查12个乡镇的疫情监测、市场关闭工作。截至目前,共出动车辆1214台次,出动人员3406人次,检查农贸市场314场次、餐饮场所714场次、风景区11次、重点林区1034次,发放《野生动物防控告知书》2376份、张贴《禁止活禽及野生动物交易公告》1906份。查处非法出售野生动物案件2件,处理2人。关停活禽交易市场23个,关闭活禽屠宰户62户。

  二、森林资源管理保护工作是我们林业的重点工作之一,2019年森林督查采取了哪些措施,取得哪些成效?

  关于森林资源管理保护,一个重要措施就是实施森林督查。2018年国家林草局下发我市疑似问题图斑457个591.6公顷,通过核实认定违法使用林地图斑193个,面积343.41公顷,违法采伐图斑75个,面积140.9公顷,目前已经按照森林督查“四个到位”的要求全面完成整改,共追责问责县、乡、村干部和工作人员153名,其中党纪政纪处分67人。2019年国家林草局下发我市疑似违法图斑2358个、面积2038.98公顷,经调查核实,违法图班487个、面积335.67公顷。截至目前移交刑事案件33件,移交率100%;查处行政案件392件,查处率74.2%;收回林地329起,面积259.8公顷,林地收回率80.8%;恢复植被272起,面积224.1公顷,植被恢复率69.7%。在4月15日前全面完成整改任务。

  主要做法:

  一是领导重视、压实责任。弥勒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森林督查工作,及时制定工作方案,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安排部署森林督查工作,成立了以市人民政府市长为组长,各乡镇,相关单位为成员的森林督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林草局,协调解决突发问题和重大事项,并明确了各乡镇、单位工作职责,明确任务分工、细化工作措施,层层压实责任,建立健全工作推进和督查工作机制。

  二是治理与引导相结合,强化生态保护意识。积极探索毁坏森林民事赔偿和民事公益诉讼,强化林地收回和植被恢复。公、检、法通力协作,提前介入,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快案件查处进度,依法从严从重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增加违法成本。在依法打击的同时,对林区群众加强正面宣传教育和引导工作,通过发放、张贴政府通告,利用标语、会议、广播电视等方式大力宣传林业法律法规,及时曝光破坏森林资源典型案例。2019年全市组织开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3次,出动人员56人次,车辆12台次。制作永久性宣传标牌261块、张贴政府通告8千多张,书写标语10万多条,召开会议100多场次。

  三是建立健全森林管护机制,规范林草资源管护。为确保核查整改工作顺利开展,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管理和保护,市委、市政府先后制定印发《弥勒市森林核查工作方案》《弥勒市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弥勒市加强林木采伐管理工作的通知》《弥勒市森林管护管理办法》《弥勒市森林管护人员考核办法》《弥勒市护林员管理办法》等,重新修订完善《弥勒市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颁布了《弥勒市人民政府关于严厉打击毁林开垦和整治违法改变林地用途的通告》,建立覆盖全市、分级负责、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常态化森林资源监管和执法机制,持续推动全市森林管护形势进一步好转。同时,明确分管副市长为森林核查整改工作督办领导,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将森林核查工作列为重点督查事项,使森林资源保护工作步入规范化轨道。

  四是整合行政执法和技术力量,对违法图斑进行精准整改。整合木材检查站、林场、乡镇林业站执法等力量,形成合力开展案件查办工作。强化林业行政执法和森林核查技术规程学习培训,2019年先后召开专题培训会议3次,以会代训4次,进一步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从市林草局、市森林公安局等相关部门抽调技术人员到各乡镇驻镇,督促指导图斑整改工作;调动乡镇、村组干部、林业站职工、护林员等300余人参与森林核查整改工作。

  五是明确整改责任,细化整改任务。明确各乡镇长为问题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其他副乡镇长分片包干所联系村委会负责整改,乡镇林水中心干部职工具体划片负责完成整改,各村组干部负责辖区内违法图斑整改任务,市林草局领导班子成员分片负责所联系乡镇整改工作的指导和督促。要求各乡镇把违法图斑的整改工作当作政治任务,对不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整改任务的由纪委、监委严肃追责问责。

  三、清明节老百姓上山祭祀、扫墓,对我们森林资源管护带来哪些困难?

  清明节是人们悼念先人,寄托哀思的传统节日,清明节期间高温晴热、干旱大风天气持续,森林火险等级较高,森林火灾隐患极大。而这段时期群众进入林区上坟烧香、烧纸、燃放鞭炮、吸烟、野炊、郊游以及春耕备耕农事用火等活动十分突出,给火源管理工作带来极大困难,是森林火灾高发期,森林防火形势异常严峻,稍有不慎,极易引发森林火灾,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带来巨大损失。

  四、林业部门采取什么措施既能合理保护森林,又能满足老百姓的扫墓需求?

  一是在交通要道、坟山、墓葬集中区域、重点林区悬挂森林防火宣传布标,发放《弥勒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清明节严禁上坟烧香烧纸燃放鞭炮的通知》,电视、广播宣传等方式大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引导群众移风易俗、破除迷信,倡导群众用植树、献花、网络祭典等生态文明的方式祭祀。二是安排全市森林消防专业队员和护林员,在不同片区坟山入口设立临时森林防火检查站,对入山人员进行实名登记,收缴火具,进行森林防火宣传教育。三是安排全市森林消防专业队员携带扑火机具进入林区巡护,及时制止上坟烧香、烧纸、燃放鞭炮等违规用火行为,发现火情,及时处置,小火大打,重兵扑救。对不听劝阻,违反野外用火规定者严格按照《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的规定严肃查处。四是由林业和草原局领导班子组成五个督查组,督促检查清明节期间各乡镇的森林防火巡查、防护工作。

  五、2020年我市的林业工作重点是什么:

  2020年是决战脱贫攻坚、实施“十三五”规划的最后一年,也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收官之年。市林草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省州林草局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以高质量率先开放发展为目标导向,围绕生态文明建设和乡村振兴战略要求,统筹推进林草生态建设、生态保护、生态修复、生态文化和生态产业发展,努力提升林草生态产品和优质林产品供给水平,为弥勒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林草新贡献。

  (一)抓好林草生态工程建设。始终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原则,科学编制森林经营规划和森林经营方案,统筹抓好林草生态工程建设。全面加强天保工程森林管护和公益林管护,做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继续推进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还草、石漠化综合治理、陡坡地生态治理、长江防护林等重点林草生态工程;积极争取农发行剩余政策性贷款,持续推进城市面山和通道绿化,确保完成33418.3亩三年行动计划任务,不断提高森林面积、森林蓄积量和森林覆盖率;加快推进路域桉树替换改造,有效提升森林的生态功能、经济功能、绿化美化功能,打造美丽生态景观。

  (二)打造森林旅游靓丽名片。继续推进国家森林城市建设,确保全市森林覆盖率、森林质量、城区绿化覆盖率持续提升;以森林公园文化、湿地文化、城市园林文化等为重点,高起点、高标准制定实施森林旅游项目总体规划,改善森林旅游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建设,大力发展森林体验、森林康养、自然教育、山地运动、湿地旅游等在内的生态旅游新业态、新产品;组织开展《弥勒市森林旅游发展规划》(2018-2030)建设,继续推进太平湖森林小镇、可邑森林康养体验基地建设工作,计划启动太平湖国际生态旅游度假区一期项目工程、太平湖环湖道路和环湖截污工程,完成太平湖国际木屋会议中心建设;推进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力争成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

  (三)做强林草特色优势产业。加快林草产业转型升级,大力发展特色优势林产品,持续推进林产品一体化建设,延伸产业链,提高林产品综合产值;进一步加强投融资平台建设,拓宽投融资渠道,争取林业贷款贴息支持政策,促进林产业转型升级、持续发展。大力拓展万亩华山松林下种养殖;积极发展观赏苗木、速生丰产林和特色经济林产业,持续推进600亩精品苗木展示及观光基地、三角梅特色木本花卉基地建设;探索种植林药、林菌、林果、林花等林下种植业以及家禽、家畜、野生动物等林下养殖业开发,拓展山区林业生态经济建设;持续推进5个10万亩高原特色林果产业基地建设,加快红果万亩石榴庄园及万头生猪养殖场建设、30万羽鸡养殖场建设;围绕“绿色食品牌”着力发展木本油料产业建设,持续推进核桃提质增效工程,积极支持油茶种植园区建设。

  (四)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继续加强森林和草原防灭火工作,严格执行各项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工作措施,确保不发生大的森林草原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严格落实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严格执行“十三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管理政策;继续强化森林资源监测、核查、执法“三个全覆盖”森林督查工作,坚定不移完成2019年度森林督查问题整改,坚决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严格执行林地等级管理、林地用途管制、林地定额管理等“三项制度”,严把项目规划、选址、立项、审批等关键环节;继续抓好林草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切实做好监测、调查、普查和植物检疫工作。

  六、我市2007年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来又进行了配套改革,配套改革的内容有哪些?需要怎么办理?

  一是林业贴息贷款申报程序:林农或林业职工提出林业贷款申请,经乡镇林业站核实造林地块、用途后向贷款银行推荐并负责检查验收,贷款银行审核发放贷款,林业和草原局负责向省州申报贴息资金。二是林权流转:集体林地属于国家或省级重点公益林的不得流转,只能流转商品林,流转林地属于集体统一经营的,需经村民大会或户代表的“两个三分之二”表决通过,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批,经有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森林资产价值,作为底价,申请政务资源管理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挂牌转让;个人经营管理使用的林地属于公益林的不能流转,只能流转商品林,鼓励到产权交易中心交易;三是林权纠纷:林木、林地有争议的,首先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原则实行分级负责制,即个人之间的争议由村小组调处;村小组之间的争议由村委会调处;村委会之间的争议由乡镇调处;乡镇之间的争议由县市调处;县市之间的争议由州级调处;本州与外州市之间的争议由省级调处。

  七、我市每年都要人工林商品材采伐,如何办理采伐手续和木材运输证?

  办理采伐手续需提交:(1)由林业部门统一制定的采伐申请表一份;(2)人工商品林推广采伐简易作业设计(一般蓄积300立方米和面积50亩以上做采伐作业设计);(3)申请表必须有属地村委会、林业站、乡镇人民政府的审批和盖章;(4)公示材料;(5)蓄积130立方米以下的乡镇林业站审批,蓄积130立方米以上的林业和草原局审批。

  办理木材运输证需提交:(1)木材采伐许可证;(2)森林植物检疫证;(3)由林业部门统一核发的每车次采伐检尺单。市内运输乡镇林业站审批。

  八、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大批重大项目工程开工建设,工程项目建设需要征占用林地,如何办理林地征(占)用手续?

  办理程序为:由项目业主方到市林业和草原局提供初步拟用地位置红线图或坐标进行项目用地查询(需尽可能避开占用公益林地)→项目业主方向市林业和草原局提出项目用地申请→提交办理项目用地手续所需材料→市林业和草原局组织项目用地报件材料→上报州林业和草原局审核→省投资项目受理中心→省林业厅审核→项目业主单位根据规定缴纳植被恢复费→省林业厅审批办结→领取人带项目用地受理回执单、项目业主方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到省投资项目受理中心领取项目使用林地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办理征(占)用手续申请人需提交材料:(1)使用林地申请书;(2)发改部门(或工信局)立项批复文件或投资备案证;(3)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图(国土部门勘测定界范围图);(4)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5)与被用地单位签订的补偿协议和会议决议(或市政府补偿标准文件)复印件;(6)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原件和拟使用林地的1980三度带坐标系格式矢量图;(7)使用林地申请表和封面;(8)林权证;(9)市政府关于项目建设相关补偿文件(注:如提供与被用地单位签订的补偿协议和会议决议则不需要提供本项);(10)被恢复费收据。注:采矿、采石、采砂、取土、弃渣等项目除提供以上材料清单材料外,还需(根据审批政策的调整)提供市人民政府同意设置的意见、非煤矿山清理整治规划、采矿许可证、环评、水保等相关材料。

  九、培育苗木产业作为一个新的林业产业培植重点,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如何办理国内森林植物及其产品调运检疫?

  调运森林植物及其产品,货主须事先提出检疫申请,省际之间调运森林植物及其产品,由省级森检机关或经授权的地(市)、县级森检机关受理。省内调运由所在县级森检主管机关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