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0014348/2020-02445
- 发布机构弥勒市林业和草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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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19-04-03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林业和草原局2019年主要领导解读重要政策
党的十九大站在新的历史方位,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更加重要的战略位置,把“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纳入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把“增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意识”载入党章,把“美丽中国”确定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目标。这些指示精神和决策部署都为林业建设创造了新的机遇,指明了方向和目标,提出了新的要求。
孔令光局长对刚刚过去的2018年林业和草原局重点工作作解读:
2018年,弥勒市林业和草原局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保护优先绿色发展,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紧紧围绕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健康生活目的地、美丽县城的目标,克难攻坚,锐意进取,林业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全年争取上级补助资金8640万元,完成招商引资新签协议资金3亿元,完成固定资产投资5.7亿元,森林覆盖率达43.83%,为创建山清水秀、环境优美、生态宜居的美丽弥勒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推进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全面组织实施“弥勒市森林城市”建设行动计划,大力推进城市面山和通道绿化、经济林果产业发展等国土绿化,持续推进森林公园、湿地公园、郊野公园等建设,以乡镇进出口等门户节点、水库四周、河道沟渠两侧、村庄道路、村内空地等为重点,积极增绿补绿,提高森林覆盖率,努力打造森林城市、森林城镇和绿色村庄,不断营造林水相依、林山相依、林城相依、林路相依、林居相依的森林生态系统空间格局。经过努力,争取全市道路林木绿化率由52.52%提高至82.21%,河流林木绿化率由52.52%提高到81.32%,湖岸林木绿化率由57.22%提高到82.22%,集中居住型村庄林木绿化率由13.63%提高到31.14%,分散居住型村庄林木绿化率保持20.87%以上,全面达到国家森林城市指标。2018年,我们组织开展了弥勒市森林植物普查,组织编撰《弥勒植物图谱》;委托西南林业大学编制完成《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2017—2026年)》《弥勒市森林旅游发展规划(2018—2030)》《弥勒市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进行“市树、市花”征集评选活动,通过公众网络投票评选出的“市树、市花”已通过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审核,组织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二)加强森林公园建设。以创建森林城市为契机,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推进林业生态建设和保护利用,继续推进太平湖国际旅游度假区建设,规划建设玉皇阁森林公园、金顶山森林公园、东山华山松森林公园、点江森林公园和云峰山石漠化森林公园,不断丰富锦屏山森林公的景点建设。太平湖国际生态旅游度假区从太平湖森林公园建设演化而来,是弥勒市实践“两山”论的重要成果,太平湖森林小镇的植入,更为度假区加快建设注入了强大活力。按照国家森林城市备案和规划实施需要两年的时间要求,弥勒市计划于2019年下半年申请国家草局对弥勒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情况进行实地踏查、复核,并争取授牌,获得“国家森林城市”称号。
(三)全面推进林业生态建设。以抓好石蒙高速公路、平锁高速公路、弥泸高速公路弥勒段沿线面山、城市面山、森林公园、重点旅游区交通干线两侧、重要河流、湖泊等重点区域的森林植被恢复为目标,优化布局,以城乡绿化和路域环境绿化优化为重点,依托退耕还林、陡坡地治理、石漠化综合治理、重点防护林、天然林保护和公益林建设等重大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通过补植增绿、优化林分结构等方式,全面推进国土绿化。2018年全市完成营造林16.683万亩(含城市面山和通道绿化),其中:天保工程公益林建设0.8万亩、陡坡地生态治理0.4万亩、中央财政造林补贴项目4.1万亩、省级低效林改造1万亩、退耕还林1.7万亩、2017年石漠化综合治理人工造林1.2万亩、2018年石漠化综合治理人工造林1.353万亩、长江防护林建设3万亩、森林抚育1万亩、核桃提质增效2万亩、征占用林地植被恢复项目0.13万亩,义务植树117.82万株。
(四)构建依法治林平台。大力推进法制林业建设,依法加强森林资源管护,完善林业“三防体系”建设,确保森林资源安全。以林地林权管理为中心,以突出用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成果和编制森林经营方案为重点,以贯彻执行“十三五”年森林采伐限额、服务林农为目标,扎实抓好森林资源林政管理工作,提高依法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的能力。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政策,严格控制商品林采伐,2018年完成人工商品林采伐蓄积量9.97万立方米,仅达限额指标43.65万立方米的22.8%;依法高效做好建设项目林地征占用审核、审批服务工作,共受理林地报件33件,审批24件205.8278公顷;以森林督查为契机,加大涉林案件查处力度,截至2019年3月,共查处涉林案件488起,其中刑事案件49起、行政案件439起。加强野生动物保护,救助放生野生动物130余只,做好疫源疫情监测和报告,严格开展驯养繁殖经营许可,做好野生动物公众责任保险肇事理赔工作。
(五)强化措施抓实森林防火。加大森林防火工作力度,强化森林防火责任,完善《森林防火应急预案》,建立健全森林防火长效管理机制,落实防灭火各项措施,提升基层防控能力,实行责任倒查和逐级追究制度,加强宣传教育、火源管理、队伍建、应急值守等工作。组建市级森林消防专业队1支60人,各乡镇组建一支15人的森林消防专业队,5个国有林场和3个涉林风景区各组建一支20人的森林消防专业队。组建市级和乡镇级应急扑火队19支640人、村级和村小组应急扑火队1231支18465人。全市有83个林区村委会储备森林防火物资达2万元以上,基本实现所有有林村委会储备森林防火物资,具备处置初发火情的应急能力,为实现“打早、打小、打了”提供了保障。2018年全市发生卫星热点14个(计划烧除12个),发生1起一般森林火灾,过火面积0.4公顷,无受害面积。取得了连续8年无重特大森林火灾、无人员伤亡的好成绩,被州政府考核评为优秀。
(六)认真开展生态扶贫工作。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充分发挥生态保护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中的作用,坚持因地制宜、科学发展,坚持精准施策、提高实效,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总目标,突出贫困乡镇,聚焦贫困人口脱贫。一是积极争取市级财政资金360万元,从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挑选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300人参与生态管护与服务,每人每月工资收入达到1000元;二是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89.96万亩,兑现生态效益补偿金3.8万户1303.17万元,其中涉及贫困户4590户、19278人。三是认真开展“挂包帮”工作,全年共为旧城村委会协调到位补助资金643.3万元,龙细村委会协调到位补助资金409.3万元,调派驻村扶贫工作队员4名。2018年被市扶贫领导小组评为优秀挂包单位。通过实施林业生态工程建设、增加生态护林员工作岗位、发展生态产业、加大生态保护补偿力度等途径,着力保护好贫困地区生态环境,着力促进生态价值向经济价值转换,助力贫困人口在生态建设保护与修复中增收脱贫,实现生态保护与脱贫攻坚“共赢”。
孔令光局长对弥勒路边桉树都在进行大面积砍伐作解答:
目前,弥勒市正处在全域旅游跨越式发展关键时期,境内桉树种植面积大、分布广,经营管理水平低,修枝严重,景观效果差,对旅游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按照《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路域桉树替换改造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解决弥勒市路域桉树替换种植问题,积极推进弥勒市高速路域环境绿化美化工作,打造绿色通道和市域绿化亮点,积极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全面提升城乡人居环境,我们结合弥勒实际,制定了《弥勒市2019年路域桉树替换改造工作方案》,《方案》分为两期进行,一期工程(2019年)完成石蒙高速公路弥勒段、弥泸高速公路弥勒段通道两侧各100米范围内桉树替换工作,改造面积6853.8亩,其中:弥阳镇2980亩、新哨镇804.5亩、竹园镇781.2亩、朋普镇346.7亩、西一镇658.8亩、西三镇1231.7亩;二期工程(2020—2021年),计划完成路域沿线100米范围以外桉树替换工作。目前,路域桉树替换正有序推进中。通过工程的实施,能有效提升全市森林的生态功能、经济功能、绿化美化功能,打造美丽生态景观,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长远的战略意义。
孔令光局长介绍城市面山和通道绿化工程采取的做法和进展情况:
城市面山和通道绿化工程的主要做法是:
(一)开展大规模绿化。组织编制了《弥勒市城市面山和通道绿化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并依据三年行动计划编制了年度作业设计。2018年规划建设规模35576亩,其中:封山育林10000亩,整合项目23462亩(退耕还林1000亩、陡坡地治理1000亩、长江防护林三期工程7932亩、石漠化综合治理13530亩),计划投资34164.6948万元。截至2018年12月底,已完成石蒙高速弥勒段、平锁高速弥勒段、弥泸高度弥勒段、弥勒至峨山高速路五山段、弥勒南入口通道面山等城市和通道面山绿化35576亩,完成州计划任务20000亩的177.88%,三年行动计划年度任务35480.9亩的100.26%。同时,高质量推进河流廊道绿化治理,完成对锦屏山至弥阳镇政府段甸溪河种植绿化面积18万平方米。
(二)积极创新,探索形成红果基地“生态修复保护与农业开发融合发展”经验模式。通过招商引资,引入红河州红果农业有限公司在石蒙高速路竹朋段东面山投资建设万亩石榴庄园。市政府对公司每亩每年地租补助100元(连续补助5年),同时整合天保人工造林、低效林改造、退耕还林、陡坡地生态治理等项目资金786.6万元,公司自筹资本金3000万元,并支持政策性贷款9600万元,有力推动了项目建设。公司建立基地与农户紧密联系的机制,将流转的土地通过专业整理、增肥、标准化种植后以580元/亩再承包给农户经营管理,并积极推行“公司+合作社+农户+品牌”以及“林业+养殖+旅游+康养”的产业化生产和经营管理模式,合力推进2万亩石榴种植、万头生猪养殖场、30万羽鸡养殖场建设及森林旅游、康养等项目建设。目前,按此模式已种植石榴1.3万余亩,群众积极性较高,既节约公司的管理成本,又解决了当地的剩余劳动力,大大增加了当地农民的收入,实现公司与农户互利共赢。
(三)用活用好政策,林业投融资创新持续推进。城市面山和通道绿化采取公益性建设和引入社会资本经营性建设两种模式,无收益地块绿化作为公益性建设项目,资金由市财政承担,有收益地块绿化作为经营性项目,由政府将政策性贷款转借给社会资本建设,并由社会资本方承但还本还息的责任。通过林业金融创新的推进,一是整顿关闭高速通道面山采石采砂场41座,完成石漠化区、岩溶地区生态综合治理56.4平方公里。二是将长江防护林三期中央预算内资金作为城市面山和通道绿化项目贷款资本金,投入资金2.45亿元,实施采空区生态修复2122.2亩、森林质量精准提升6.26万亩。三是引进红果公司通过实施山地流转再有偿承包给农户经营管理+转借公司政策性贷款的模式,种植石榴1.3余万亩,即实现通道面山绿化,又实现农民增收,取得了良好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截至目前,共筹集中央预算内投资9375万元作为项目建设资本金,撬动农发行政策性贷款6亿元,已投放贷款3亿元,实现了利用长期贷款开展林业生态保护与修复“零”的突破。
孔令光局长解读森林资源管理保护工作,介绍森林督查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
从 2018 年起,全面推开遥感手段全覆盖的森林督查,是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对新时代森林资源监管工作作出的全新部署和要求,目的是要以全省林地“一张图”为基础,充分应用遥感技术,建立健全“天上看、地下查”常态化的监督和执法机制,实现全国森林资源监测、核查、执法“三个全覆盖”的目标。确保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及时发现、查处和整改,有效遏制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这是践行“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和“坚决制止和惩处破坏生态环境行为”要求的必然要求和重要举措。2018年国家下发我市疑似问题图斑共1292个1358.4公顷。自2018年6月以来,按照森林督查“核查到位、案件查处到位、收回林地到位、植被恢复到位” 4个到位要求,通过反复核实排查,最终核实违法图斑397个。截至目前, 案件线索移交市森林公安局141件,查处157个图斑,其中,查处行政案件164起,罚金69.8万元,查处刑事案件18件,收回林地236起,面积361.4公顷,恢复植被面积178.8公顷,预计近期将基本完成整改任务。国家林草局抽查的10个图斑93.3公顷,已于2018年12月25日全部恢复植被,整改到位。
主要做法:
一是领导重视、压实责任是关键。弥勒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森林督查工作,及时制定工作方案,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安排部署森林督查工作,成立了以市人民政府市长为组长,各乡镇,相关单位为成员的森林督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林业局,协调解决突发问题和重大事项,并明确了各乡镇、单位工作职责,明确任务分工、细化工作措施,层层压实责任,建立健全工作推进和督查工作机制。
二是依法打击、宣传引导是前提。公、检、法通力协作,提前介入,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快案件查处进度。截至目前,全市共查处图斑数237个,面积424公顷;查处行政案件219件,共处罚金111.3万元;查处刑事案件30件,批捕5人,刑事拘留7人,取保后审10人。在依法打击的同时,我们加强正面宣传教育,通过对七农进行思想教育,发放、张贴政府通告,利用标语、会议、广播电视等方式大力宣传林业法律法规,及时曝光破坏森林资源典型案例,主动发布权威声音,积极回应公众关切,共同营造“上下联动、正面共鸣”的强大舆论氛围,对毁林开垦违法种植三七的人员形成了强大的震慑力。
三是配强力量,技术支撑是基础。为加强执法力量,整合木材检查站、各林场、乡镇林业站执法力量,统一由森林公安局管理调配使用。针对林业技术业务不强不精的问题,先后召开专题培训会议6次,以会代训5次,进一步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市林业局、市森林公安局全体干部职工总动员,局班子成员分别负责不同乡镇和图斑督促指导完成整改任务,并抽调20多名专业技术人员分乡镇负责技术指导和案件查处技术鉴定工作;调动乡镇、村组干部、林业站职工、护林员400多人参与森林督查工作。
四是建章立制,有章可循是保证。森林督查工作开展以来,市委、市政府先后印发了弥勒市森林督查工作方案、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加强林木采伐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了弥勒市森林管护管理办法、弥勒市森林管护人员考核办法,重新修订完善了弥勒市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建立覆盖全市、分级负责、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常态化森林资源监管和执法机制。
五是严督实导,追责问效是保障。明确分管副市长为森林督查整改工作督办领导;将森林督查工作列为督查事项,抽调市纪委监委、市委市政府督查室等单位人员组成督查问效工作组,深入整改一线对森林督查整改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对工作不负责、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和失职渎职相关责任人开展调查,切实抓好问题整改落实工作。
尽管我市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但是距离上级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下一步我们将按照三个全覆盖、四个到位的要求,不断查缺补漏,进一步细化措施,按照“一个问题、一套措施、一名责任人、一抓到底”的要求,层层压实责任,密切沟通协作,全面如期完成整改任务。
孔令光局长对即将到来的清明节扫墓祭祀问题作出解答,同时就我们林业部门采取什么措施既能合理保护森林,又能满足老百姓的扫墓需求,提供一些文明扫墓的注意事项:
清明节是人们悼念先人,寄托哀思的传统节日,清明节期间高温晴热、干旱大风天气持续,森林火险等级较高,森林火灾隐患极大。而这段时期群众进入林区上坟烧香、烧纸、燃放鞭炮、吸烟、野炊、郊游以及春耕备耕农事用火等活动十分突出,给火源管理工作带来极大困难,是森林火灾高发期,森林防火形势异常严峻,稍有不慎,极易引发森林火灾,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带来巨大损失。
措施:
一是在交通要道、坟山、墓葬集中区域、重点林区悬挂森林防火宣传布标,发放《弥勒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清明节严禁上坟烧香烧纸燃放鞭炮的通知》,电视、广播宣传等方式大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引导群众移风易俗、破除迷信,倡导群众用植树、献花、网络祭典等生态文明的方式祭祀。二是安排全市森林消防专业队员和护林员,在不同片区坟山入口设立临时森林防火检查站,对入山人员进行实名登记,收缴火具,进行森林防火宣传教育。三是安排全市森林消防专业队员携带扑火机具进入林区巡护,及时制止上坟烧香、烧纸、燃放鞭炮等违规用火行为,发现火情,及时处置,小火大打,重兵扑救。对不听劝阻,违反野外用火规定者严格按照《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的规定严肃查处。四是由林业和草原局主要领导亲自挂帅组成若干个督查组,督促检查清明节期间各乡镇的森林防火巡查、防护工作。
注意事项:
清明节传统的烧香、烧纸等祭祀方式,不仅污染环境,而且稍有不慎,极易引发火灾,烧毁先人居住的美丽山林。因此,广大人民群众要牢固树立森林防火意识和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提倡通过献一束花、敬一杯酒、植一棵树、讲一段往事等健康时尚的方式来追思先人,告别烧香、烧纸、燃放鞭炮等危害森林安全、污染环境的祭祀陋习,倡导文明新风,营造全社会文明祭祀的良好氛围。再次,希望我们每一个市民以身作则,做文明祭扫的倡导者、带头人,用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周边的群众,为保护森林资源、建设美丽城市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另外,如有市民一旦发现森林着火,请立即拨打12119森林火警电话,报告火情发生的时间、地点、面积等,市森林防火指挥部会第一时间调派森林消防专业队赶赴现场组织扑救。如果市民身处火场当中,应保持冷静,选择开阔、平坦的裸露地点或火烧迹地避险,或者以河流、小溪、道路为依托迅速撤离,千万不能盲目扑打火头或顺风逃跑。
孔局长解读近年来我局农村能源建设情况:
从倡导绿色消费、减少森林砍伐、保护生态环境、推动可持续发展的角度出发,我市历来高度重视农村新型能源建设。实行了技术员聘用制、施工质量负责制、任务目标倒逼管理制、项目进度报告制、年终检查质量评估制等制度促进农村能源建设。从2015年开始,国家调整了农村能源建设方向,重点建设太阳能和节柴改灶,沼气池建设任务取消。节柴改灶一台国家补助300元,农户自筹50元;建一户太阳能国家补助补助1000元,农户自筹880元。2018年改灶200口,建太阳能300套。到2018年全市累计建有沼气池24809口、改灶85158口、太阳能10511套,年可保护森林资源22.8万亩、节约劳动工日45万个。为受益农户提供80%以上的生活用能,有效改变了农村脏、乱、差的环境卫生,减少传染疾病的发生,同时解决了部分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提高了农户的科技意识,促进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孔令光局长就我市2007年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来又进行了配套改革,配套改革的内容有哪些?又需要怎么办理作解答:
一是林业贴息贷款申报程序:林农或林业职工提出林业贷款申请,经乡镇林业站核实造林地块、用途后向贷款银行推荐并负责检查验收,贷款银行审核发放贷款,林业和草原局负责向省州申报贴息资金。二是林权流转:集体林地属于国家或省级重点公益林的不得流转,只能流转商品林,流转林地属于集体统一经营的,需经村民大会或户代表的“两个三分之二”表决通过,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批,经有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森林资产价值,作为底价,申请政务资源管理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挂牌转让;个人经营管理使用的林地属于公益林的不能流转,只能流转商品林,鼓励到产权交易中心交易;三是林权纠纷:林木、林地有争议的,首先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原则实行分级负责制,即个人之间的争议由村小组调处;村小组之间的争议由村委会调处;村委会之间的争议由乡镇调处;乡镇之间的争议由县市调处;县市之间的争议由州级调处;本州与外州市之间的争议由省级调处。
孔令光局长对我市每年都要人工林商品材采伐,如何办理采伐手续和木材运输证作解答:
办理采伐手续需提交:(1)由林业部门统一制定的采伐申请表一份;(2)人工商品林推广采伐简易作业设计(一般蓄积300立方米和面积50亩以上做采伐作业设计);(3)申请表必须有属地村委会、林业站、乡镇人民政府的审批和盖章;(4)公示材料;(5)蓄积130立方米以下的乡镇林业站审批,蓄积130立方米以上的林业和草原局审批。
办理木材运输证需提交:(1)木材采伐许可证;(2)森林植物检疫证;(3)由林业部门统一核发的每车次采伐检尺单。市内运输乡镇林业站审批。
孔令光局长解答: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有大批重大项目工程开工建设,工程项目建设需要征占用林地,如何办理林地征(占)用手续?
办理程序为:由项目业主方到市林业和草原局提供初步拟用地位置红线图或坐标进行项目用地查询(需尽可能避开占用公益林地)→项目业主方向市林业和草原局提出项目用地申请→提交办理项目用地手续所需材料→市林业和草原局组织项目用地报件材料→上报州林业和草原局审核→省投资项目受理中心→省林业厅审核→项目业主单位根据规定缴纳植被恢复费→省林业厅审批办结→领取人带项目用地受理回执单、项目业主方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到省投资项目受理中心领取项目使用林地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办理征(占)用手续申请人需提交材料:(1)使用林地申请书;(2)发改部门(或工信局)立项批复文件或投资备案证;(3)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图(国土部门勘测定界范围图);(4)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5)与被用地单位签订的补偿协议和会议决议(或市政府补偿标准文件)复印件;(6)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原件和拟使用林地的1980三度带坐标系格式矢量图;(7)使用林地申请表和封面;(8)林权证;(9)市政府关于项目建设相关补偿文件(注:如提供与被用地单位签订的补偿协议和会议决议则不需要提供本项);(10)被恢复费收据。注:采矿、采石、采砂、取土、弃渣等项目除提供以上材料清单材料外,还需(根据审批政策的调整)提供市人民政府同意设置的意见、非煤矿山清理整治规划、采矿许可证、环评、水保等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