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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2445
  • 发布机构
    弥勒市林草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9-12-06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关于取消 停征 免征和退还育林基金的公告

  根据财政部《关于取消 停止和整合部分政府性基金项目等有关问题文件的通知》要求,于2016年2月1日起取消育林基金征收,弥勒市东山镇2016年3月21日收取业主育林基金2800元,2019年6月27日退回业主育林基金2800元。

  特此公告。

 

 

东山镇人民政府

2019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