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0014348/2020-02445
- 发布机构弥勒市林草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2019-12-06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关于取消 停征 免征和退还育林基金的公告
根据财政部《关于取消 停止和整合部分政府性基金项目等有关问题文件的通知》要求,于2016年2月1日起取消育林基金征收,弥勒市东山镇2016年3月21日收取业主育林基金2800元,2019年6月27日退回业主育林基金2800元。
特此公告。
东山镇人民政府
2019年9月19日
根据财政部《关于取消 停止和整合部分政府性基金项目等有关问题文件的通知》要求,于2016年2月1日起取消育林基金征收,弥勒市东山镇2016年3月21日收取业主育林基金2800元,2019年6月27日退回业主育林基金2800元。
特此公告。
东山镇人民政府
2019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