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0014348/2020-02445
- 发布机构弥勒市林业和草原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0-02-04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林业和草原局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方案
近期,全国多地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十分严峻。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作出重要指示批示。省州林草局下发了一系列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加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市场监管、野生动物保护执法,积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为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安排部署,全力做好我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弥勒市林业和草原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孔令光 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戈建生 市森林公安局局长
陈保云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 江海军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杨福林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何永金 副局长
黄艳华 市森林公安局副局长
张 明 局办公室主任
李宝昌 资源林政保护管理科科长
谢松明 林政稽查大队队长
聂学文 林草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站长
黄永张 森林草原防火科科长
杨文宏 竹园国有林场场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林草局资源林政保护管理科,承担疫情联防联控日常工作,由陈保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李宝昌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下设综合协调、野生动物疫情监测、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舆情处置应对、检查督导等5个工作组。
领导小组职责:在市政府领导下,统筹协调全市林草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研究确定防控工作措施;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督促各乡镇林水中心、各林场落实防控措施;检查、督促、指导联系的东山镇疫情防控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林草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室职责: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跟踪督促领导小组决定事项,推进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及时梳理总结工作推进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研究提出工作建议,及时向领导小组和弥勒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工作分组及职责
(一)综合协调组:局办公室牵头,林政科、林政稽查大队、防治检疫站、防火科配合。密切关注市委、市政府和州林草局工作指示,安排部署和组织协调全局疫情联防联控相关工作。组织学习传达上级有关会议、文件、指示、批示精神,增强全局干部职工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预防知识的健康宣传教育,养成良好的工作、生活习惯。组织清洁、消毒办公场所,积极协调、购买防护物资,确保执法人员在工作中做好自身安全防范,确保人身安全。
(二)野生动物疫情监测组:林政科牵头,林政稽查大队、防治检疫站、防火科配合。组织指导全市各乡镇林水中心、各林场开展野生动物疫源疫病和森林草原防火监测,巡视林区野生动物疫情和林草火情。严格监管、禁止集贸市场、超市、餐饮单位、驯养繁育野生动物场所等买卖、加工、食用野生动物,执行野生动物防疫相关措施。做好疫情防控科普宣传,发放、粘贴《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疫情防控预警告知书》《禁止活禽及野生动物交易的公告》等宣传材料。加强工作人员自身安全管理,开展野生动物疫情应急处置工作。
(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违法犯罪组:市森林公安局牵头,林政稽查大队、林政科、防治检疫站配合。加强野生动物保护执法,严厉打击非法猎捕、非法经营利用、非法销售、非法食用野生动物行为;协助市场监督部门开展野生动物相关市场清理整顿;接收和处置群众举报信息。
(四)舆情处置应对组:局办公室牵头,林政科、市森林公安局、林政稽查大队、防治检疫站配合。加强舆情监测,回应公众关切,发布林草系统疫情联防联控进展,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战果、成效,宣传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以及人与野生动物接触、食用野生动物的健康风险。
(五)检查督导组:市政府领导牵头,局领导、林政科、林政稽查大队、防治检疫站、办公室等部门配合。检查、督促、指导联系的东山镇疫情防控工作。坚持问题为导向,点对点到疫情一线,深入查找薄弱环节,加强调研指导,切实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督促乡镇党委、政府坚定不移把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市党委政府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特别是落实贯彻禁止非法猎捕、非法经营利用、非法销售、非法食用野生动物等行为。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与市场监管、农科局联合开展禁止活禽及野生动物交易行动,打击野生动物交易、加工、食用行为,关闭一切活禽及野生动物交易场所。安排部署全市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工作,持续开展野生动物野外巡护监测,加强对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的疫情监测,坚决贯彻落实重点时期监测信息“日报告”制度,确保异常情况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二)加强野生动物管理。加强对野生动物人工繁育、经营利用和观赏展演的管理,督促做好卫生防疫和防逃逸管理,强化繁育场地和人员的消毒措施;严禁野生动物出售,停止驯养繁殖野生动物的审批,对竹鼠、獾、豪猪等可能携带新型冠状病毒的人工繁育野生动物,一律暂停销售、运输;与市场监管、农科局和森林公安等部门联合开展对农贸市场、超市、餐饮等重点场所的检查,加强隐患排查,严厉打击野生动物违法违规交易。
(三)加强科普宣传和健康教育。加大野生动物保护普法和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科普宣传,增强野生动物繁育和经营者、消费者的法律意识。告知非法经营、食用野生动物的法律后果,提示接触、食用野生动物健康风险,增强公众安全防范意识,为强化野生动物市场监管和疫情防控营造良好氛围。
(四)加强值班值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的值班值守安排,开展值班人员的疫情报送和防控应急处置教育,及时处置群众情况报告和投诉举报,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畅通。工作中遇到重大紧急情况,及时报告,并迅速配合开展应急处置。监测、监管、执法人员在工作中要做好自身安全防范,严格按规范实施人身防护、防疫器具和交通工具的清洗消毒,确保人身安全。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市林草局各科室、各乡镇林水中心、各林场要充分认识当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重要性,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防控工作作为检验“四个意识”强不强、“四个自信”坚定不坚定、“两个维护”坚决不坚决的标准,切实履行部门职责,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乡镇林水中心、各林场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主要是承担野生动物疫病的监测和保护管理,一定要认真履行职责、逐级压实责任,严格落实区域内护林人员巡护监测责任,加强野外巡护,确保野生动物集中分布区域日常巡护到位;要切实加强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管理,持续开展打击乱捕、滥猎、交易、食用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乡镇林水中心、各林场要负责收集工作开展情况信息,及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市资源林政保护管理科),以便及时上报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值班电话:3058018
联系人:李宝昌15925347318。
邮箱:ynmlbh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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