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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2445
  • 发布机构
    弥勒市林业局
  • 文号
    弥林发〔2017〕5号
  • 发布日期
    2018-08-19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林业局关于下达弥勒市2016年核桃提质增效建设项目任务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红河州林业局关于下达2016年省级林业专项资金的通知》(红财农〔2016〕60号)精神,弥勒市 2016年核桃提质增效建设任务15000亩,资金225万元。为完成弥勒市2016年核桃提质增效建设项目设计任务,弥勒市林业局组织工程技术人员与各乡镇林业站工程技术人员,严格按照《云南省林业厅关于切实加强核桃提质增效示范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2014年11月20日)要求和相关技术规程,在实地调查的基础上,遵循核桃提质增效作业设计原则,落实符合核桃提质增效建设项目条件的地块为作业区,任务分配到10个乡镇,其中:西一镇4285亩;西二镇1500亩;西三镇170亩;弥阳镇30亩;新哨镇1000亩;东山镇600亩;江边乡2800亩;竹园镇2115亩;五山乡2000亩;巡检司镇500亩。建设内容为整形修剪、除草松土施肥、病虫害防治、主干涂白15000亩,在这15000亩中,补植补造2250亩、品种改良1005亩;技术培训23次,培训人数1200人;购置使用工具210套。核桃提质增效建设项目总投资327.76万元,其中:省级财政资金225万元,不足资金102.76万元,由申请核桃提质增效建设项目的业主自筹和投工投劳折抵。具体实施详见《弥勒市2016年核桃提质增效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和《弥勒市2016年核桃提质增效建设项目作业设计》文本,各乡镇要高度重视,积极投身到核桃产业建设中来,认真组织施工,高质量高标准完成核桃提质增效建设任务。

    附件:1.弥勒市2016年核桃提质增效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2.弥勒市2016年核桃提质增效建设项目作业设计

 

弥勒市林业局

2017年1月7日

相关附件:

附件【弥林发[2017]5号附件1.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