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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2445
  • 发布机构
    弥勒市林业局
  • 文号
    弥林发〔2018〕11号
  • 发布日期
    2018-08-19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林业局2017年 “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总结

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2017年,在市政务公开办公室的指导下,我局紧紧围绕建设高效、务实、清廉型机关,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提升服务水平,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继续推进简政放权和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明显成效。 

  一、积极配合市政府做好政务服务工作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强政务服务的部署要求,紧紧抓住直接面向涉林企业、社会公众提供的具体办事服务事项,充分运用“互联网+”思维,优化再造林业政务服务流程,创新丰富服务内容、服务方式,着力提升林业政务服务水平,统一接入全市网上政务平台,逐步推进林业政务服务数据共享,林业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实现公开透明服务,最大程度利企便民,让企业和群众少跑腿、好办事、不添堵,共享“互联网+林业政务服务”发展成果。 

  (二)工作任务。2017年录入政务服务平台行政许可12项;行政给付8项;行政确认4项;公共服务事项7项;行政处罚事项126项;每个月发部四条信息。5项行政许可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办理量1362件。录入政务服务全市统一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实现部分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办理;公开全局政务服务事项,完善行政许可大厅政务服务功能,大幅提升政务服务规范化标准化水平,增强政务服务的主动性、精准性、便捷性。 

  二、突出便民利民,优化再造林业政务服务 

  (一)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依据法定职责,全面梳理直接面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具体政务服务事项(包括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编制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和实施清单,实行政务服务事项编码,规范事项名称、受理范围、设立依据、申办条件、申请材料、工作时限和流程、监督检查等要素标准,细化量化裁量基准,逐步做到“同一事项、同一标准、同一编码”。完善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列明依据条件、流程时限、收费标准、注意事项等,明确需提交材料的名称、依据、格式、份数、签名签章等要求,并提供规范表格、填写说明和示范文本。除办事指南明确的条件外,不得自行增加办事要求。 

  (二)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对全局行政许可事项进行梳理,优先实施与企业项目使用林地等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的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同时,按照成熟一项纳入一项的原则,加快推动其他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逐步扩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覆盖面,实现林业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全程在线”。 

  (三)推进网上政务服务流程优化。以全局行政审批事项服务为重点,简化优化政务服务事项的网上申请、受理、审查、决定、送达等流程,缩短办理时限,降低办事成本。凡是能通过网络共享复用的材料,不得要求企业和群众重复提交;凡是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信息,不得要求其他单位重复提供;凡是能实现网上办理的事项,不得要求必须到现场办理。推进办事材料目录化、标准化、数字化,以及网络共享复用,开展在线填报、提交和审查。 

  (四)推进政务服务事项信息全面公开。在云南省政务服务网站与行政许可大厅,集中全面公开与政务服务事项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通知公告、办事指南、审查细则、常见问题、监督举报方式和网上可办理程度,以及行政许可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机构名录等信息。 

  三、加强政务公开监督保障工作 

  (一)强化考核监督。将“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纳绩效考核体系,列入全局重点督查督办事项,定期公开通报工作进展和成效。完善正向激励机制,对综合评价高、实际效果好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建立健全问责机制,对工作开展不力的予以通报,对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损害群众合法权益的依法依规进行问责。 

  (二)注重培训推广。将“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纳入全局干部教育培训体系,定期组织开展培训。把面向公众办事服务作为全局培训的重要内容,有效提升服务意识、业务能力和办事效率。加强专业人才培养,建设一支既具备互联网思维与技能又精通政务服务的专业化队伍。做好宣传推广和引导,方便更多群众通过网络获取政务服务,提高“互联网+政务服务”的社会认知度和公众认同感。 

  (三)强化经费保障。加大对“互联网+政务服务”要突出集约节约原则,信息化已建、在建、拟建项目均报送市信息化和电子政务服务局备案审核,确保充分整合资源,避免重复建设,实现资金投入效益最大化。 

  四、推行林业行政许可网上无纸化办公存在问题   

  (一)市林业局虽然把部分林业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工作进驻政务中心,部分行政许可事项实行网上审批,但在审批事项操作上与规定要求、规范程序还有一定差距。按照上级要求的规范办理程序,大部分行政许可事项需要经办人员逐级上报领导签字盖章后才能完成审批或上报,行政许可事项不能在受理窗口和网上一次完成许可审批。 

  (二)由于体制机制的原因,一些许可和审批事项的程序繁杂。虽然可以网上审核,但现场勘查环节无法简化,一些上报件无法压缩时限,审批服务效率没有达到最优化。比如在征用、占用林地行政许可需要提供的前置材料过多,尤其是项目由发改部门立项后,还需要环保部门的环评决定书、水务部门的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作为前置材料,导致工程项目办理林地手续工作难以加速推进。而且,环保部门的环评监测,部分项目是需要开工建设、设备运转后才下达审核决定书,最终会导致建设单位未批先占用林地。在发生未批先占用林地情况后,必须进入行政处罚程序,情节严重的必须进入司法程序。 

  (三)网上审批与监督管理分离推进难度较大,由于技术业务人员缺乏,林业行政许可与监督管理工作不能完全分离,业务人员不仅要及时办理林业行政许可事项,而且还要进行督促管理,导致工作任务繁重,责任大,乡镇更是难以实现。  

  五、采取的措施和办法 

  (一)加强管理,依法推进林业行政许可工作。为了加强对局行政许可工作的监督和管理,推进依法行政进程,市林业局明确依法行政工作由局长负总责,分管副局长为直接责任人;为了全面推进林业局依法行政工作深入开展依法治林,结合弥勒林业实际,坚持把维护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林业工作的出发点,紧紧围绕“规范、高效、便民”,想办法、添措施,做到能办事、快办事、办成事,既依法办事又积极履行职责。初步建立了审批与服务,监管并重,审批与责任挂钩的新的工作模式,为实现管理型向服务型的转变创造了条件,行政审批效率明显提高。 

  (二)加强学习,不断提高办理林业行政许可能力。为了加强业务办理职工法制观念的教育,提高依法办理的能力,市林业局制定了学习制度,利用每周一的政治理论学习时间,认真开展法律、法规和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政确认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学习,积极派出人员参加上级部门的法律学习、业务培训、资格培训。使市林业局工作人员依法办理行政许可的能力和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

    (三)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和完善林业行政许可工作机制。为了切实规范林业局行政许可行为,市林业局制定了《局机关内部管理规定》和相关业务工作制度,使林业行政许可管理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做到林业行政许可工作有管理、有监督,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  

  (四)加强效能建设,公开信息,完善行政许可、行政审批服务制度。为了积极推行行政审批、行政许可“两集中”、“两到位”及效能建设工作,完善各项制度,切实做好行政审批、行政许可的巩固、完善和提高工作,市林业局制定了各项业务工作制度,全面公开服务内容、办事流程、申报材料、承诺期限、审批和收费标准,主动接受服务对象和社会的监督。并按市委、市政府全面提升行政效能的要求,弥勒市林业局将林木采伐许可核伐、木材运输许可核发、植物检疫证的核发、临时占用林地审批、占用、征用林地审核5项林业行政许可事项进驻弥勒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办理。 

  (五)热情服务、高效办理。在部分林业行政审批许可项目集中到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和网上办理后,工作人员转变观念,主动服务,遇到矛盾不争辩、不争吵,自始至终做好耐心解释工作。审批过程中的一系列手续、从资料验证、审批盖章到证照打印全部由窗口人员负责完成,在具体服务中,市林业局要求工作人员从点滴做起,从细节做起,处处体现人文关怀,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

 

弥勒市林业局

2018年1月23日